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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收入差距是心服口服还是难以容忍

junshiboji 2010-12-10 18:11:03 □文/白天亮 总第042期 放大 缩小

“收入真高啊!”“真是日进斗金呢!”2007年12月,有机构公布了体育明星的收入排名,姚明以过亿的年收入高居榜首。人们对姚明的高收入感叹,或许含着一丝羡慕,或许有年轻人梦想将来也像姚明那样发展,但很少有人对此感到不平衡,更听不到谁说:“他凭什么赚那么多,我才赚这么少!”另一则有关收入的信息却引发许多不满。审计部门发现,在山东一家高度垄断的电力企业,其抄表工年收入可达10万元。是“抄表工”技术要求高、具有不可替代性?是此类人才短缺,供不应求?调查显示,原因不在于此,而是企业以垄断地位获取高额利润,有底气给员工这样发钱。在这家企业,即使从事最简单的抄表、收发等工作,收入也不低。“还不是因为垄断!”“咱也不用费劲学什么,想办法进到垄断企业就万事大吉了。”有人抱怨有人调侃。

上亿收入和10万年薪相差许多,前者并未带来有关收入差距的议论,后者却产生如此多质疑,值得思考。

收入存在差距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特别是工资性收入,一定程度上是劳动力价格的体现。那种包含着更高的技术含量、更复杂的劳动工种,往往会在劳动力市场上拥有较高的价格,就好比医生、律师不论在哪个国家,收入都不会太低。

市场供求也会使某一些紧缺职位的收入非常高,就好比姚明肯定要获得高报酬,好比近几年东南沿海年薪20万招聘高级技工。这类收入差距,通常没人觉得不妥,倒是会引导劳动力注重学习知识、钻研技术,自觉地向社会急需的岗位靠拢。

 人们感到不公平的往往是另一种差距,那就是不合理的制度安排造成的差距。“抄表工”和高级技工同样拥有高薪。普通劳动者可以通过学技能,使自己也成为有望获得高薪的高级技工。垄断企业却有着高高的门槛,劳动者个人抄表抄得再好再快再准,如果不能进入“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垄断企业,也只能望洋兴叹。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劳动力市场化程度已经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不过,还是有部分领域存在两种用人机制、两种收入体系并行的情况,并因此产生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有的行业,限制竞争,带来利润畸高、收入畸高。有的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不停的涨工资,编制外人员干得再好也得不到高收入。有的企业,只与一少部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大量员工采用劳务输出形式,虽然从事同样的工作,劳务工收入却和正式工差出一大截。前些年,企业员工和事业单位员工两种养老体系,更导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明显偏低。

对有的差距,人们心服口服,有的却难以容忍。这提醒相关政策制定者,干预收入差距,不能简单地着眼于把高收入降下来或者把低收入提上去,更要关注制度的一致性和公平性,消除收入差距中的分配不公因素,以谋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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