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土部首次使用“15号令”对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是迫于当前土地管理和使用方面漏洞百出的现实。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无视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采取“以租代征”、“批少占多”等方式非法占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有的未批即用甚至非法转让土地;有的地方政府执行国家土地法规政策不严格,违规下放土地审批权或者规避法定审批;有的为招商引资,纵容、默许甚至公开签订协议,非法占用大量耕地甚至基本农田;有的部门对土地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使一些土地违法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据统计,今年1至5月份,土地违法违规的案件是2.1万件,同比下降了15.5%,但是违法占用的土地却达到15.6万亩,同比上升了18%。
在这种情况下,国土部依据“15号令”的要求启动土地问责机制,对所辖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虽未达到15%的“警戒线”但后果严重的将被问责,惩罚措施包括记大过、降级或撤职以及扣减用地指标等。
值得提醒的是,土地问责风暴的关键还是必须要切断吸附在土地上的各种利益链条。对政府而言,必须尽快摆脱财政对土地的依赖,从土地财政的桎梏中解脱出来。一些地方政府在“唯GDP论”思想的指导下,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盲目追求“大规划”、为建新城新区而大拆大建。结果由于规划面积过大,导致超量占用耕地、土地“开而不发”现象严重,成为土地违规开发和大量闲置的重要缘由。
为了筹集所需资金,地方政府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融资,由此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末,中国商业银行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达7.66万亿元,其中项目借款主体不合规,财政担保不合规,或本期偿还有严重风险的贷款占到23%或1.76万亿元。政府对土地的依赖还催生了一些官员违法乱纪和腐败现象,土地开发和管理领域已成为贪污腐败的重灾区。
对土地管理的松懈还导致了一些房地产企业“囤地居奇”的行为。根据上市房企2009年度的财务报表显示,土地储备排名前十位的房地产企业手中掌握着超过3.5亿平方米的土地储备面积,这些土地中有50%超过两年期以上,也就是说属于闲置土地。由于土地价格的暴涨,许多房企仅仅从闲置土地的涨价中就能轻而易举地获取暴利,而这又进一步刺激他们囤地不开发的心理,从而引发了房地产开发领域中的一种恶性循环。
因此,土地问责必须从导致当前房地产领域乱象的根源出发,坚决打击各种附在土地链条上的“寄生虫”,堵住管理中的规则漏洞,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今年土地市场掀起力度空前的“查违风暴”,大有秋风扫落叶之势,“问责”是其中的最强音之一。可是后来公众渐渐担心,所谓“问责”,恐怕又是因时因势,说说而已。两个多月前,连国土部也一度坦承“压力极大”。
事情好像搞反了。强势“问责”之下,压力应该是谁的压力?当然,我们对其中的难言之隐很理解。开挖土地违法这一积重难返、覆盖全国的庞大“冻土地带”,各种作业工具倒是现成的,功夫远却在“锹”外。纵然有多部委联手,“技术瓶颈”也一定不会亚于修建一条青藏铁路。
据披露,目前国土部正在进行数据审核确认工作,年内将严格问责。若稍稍较真,国土部最初公布的时间表是按月成等差数列“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步步进逼,让人很过瘾。但如今,撇开9月问责未遂不说,8月约谈了没有?约谈了多少地方?约谈了哪些地方?舆论迄今无从知晓。
从“加大曝光力度”的国务院要求出发,我们认为增加“约谈”环节的透明度意义十分重要。区别对待情节轻重,被约谈的虽然不一定最终都会被问责,但是,被问责者应该都在约谈之列。没有约谈大名单的公布,公众就永远不知哪些地方被约谈却未受到问责,也就无法质疑他们不被问责的理由何在,以及这个理由究竟是否站得住脚。国土部曾多次表示问责要问得“让地方口服心服”,反之,如果地方有问题存在而不予问责,这种免责也应免得“让公众口服心服”。
“不爽约”之“约”,涵义丰富。一是与公共舆论之约:有人敢违法,我就敢查处;二是与违法人之间也是一种约定:你敢违法,我就敢查处你。最根本上,这是维护法律尊威的庄严誓约。我们留意到,徐绍史部长除了做出问责“不爽约”承诺,其措辞还包括“严格”二字。因此,对呼之欲出的结果我们期待货真价实,尽可能啃下更多的“硬骨头”。否则,“折扣”太大的“不爽约”,仍然无异于失约。失约于民、失约于法,必有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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