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统计数据,深圳目前总人口已超过140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不过200多万,流动人口居全国各大城市之最,约占全国流动人口总量的10%。
作为我国外来人员最集中的地区,深圳的大量非深户籍外来人员为深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长期以来现行的户籍政策,尤其是暂住证制度使得他们的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强。
与此同时,不断膨胀的人口总量和不合理的人口结构给深圳市的城市管理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即将推行的居住证制度试图解决上述难题,全面缩小外来人员与户籍人员享受待遇的差距,淡化户籍观念,摒弃“外来”、“暂住”思维,增强家园意识,增进非户籍人员对深圳的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
深圳市推行居住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法制办主任王璞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市政府即将向深圳市人大建议废除已在深圳实施多年的暂住证制度。
目前深圳市已部分暂停办理暂住证。居住证的制作工艺与二代身份证相同,具有存储量大、一证多用、功能拓展方便、地址信息准确、资源共享等优点。此外还可以通过“休眠”和“激活”功能,有效实现对流动性人口的动态管理。这些均是全国首创。
深圳居住证制度试点工作于2007年9月12日在盐田区启动,截至今年1月31日试点工作结束,盐田区共成功受理居住证175000余张,占全区流动人口的91%。而构成居住证系统工程的三大支柱——劳动用工系统、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一期建设已在盐田区试点前圆满完成。
【居住证解读】
无业人员可办“临时证”
在深就业需办“长期证”
在深圳市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岁和未满60岁的非深圳户籍人员都应申办居住证,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深圳市从业;在深圳拥有所居住房屋产权;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从事文化艺术创作,或者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居住证的功能目前包括房屋租赁、劳动社保、教育、公共交通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
居住证分为《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分别为10年和6个月,这样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前者是“长期证”、后者是“临时证”。
对此,深圳市法制办副主任胡建农表示,暂时在深圳的无业人员可申请“临时证”,在找到正式工作以后,包括做保姆(从事家政行业的)可以转换成“长期证”。另外,在深圳投资、自主创业、有合法住所、有海外人才居住证者五类人均可以办理“长期证”。办证费用10元,深圳市各社区工作站及辖区派出所均可受理外来人员办理居住证申请。
而常年在深圳摆摊卖菜、卖水果的农民、流动摊贩等,持有营业执照的才能办理“长期证”。持有“临时证”的人员可凭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另外还可免费享受一些培训、就业服务,子女可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以及在深圳参加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等共八大类服务。
而“长期证”持有者则可享受部分“市民待遇”,如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深圳户籍迁入手续;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甚至是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中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子女还可按规定享受免费教育,免交学杂费和课本费,这样小学生每学年少缴728元,中学生每学年少缴1042元,和深圳户籍学生基本上是同等待遇。
存有持证人违法记录
离深休眠来深时激活
居住证有持证人的诚信或者违法行为记录,这是国内较早推行的一项信息内容。另外,由于公安、劳动保障、教育等多个部门实行联网,信息共享,“长期证”还可以“是否就业”等为主要依据设“休眠”和“激活”功能,持卡人“离深就休眠,来深就激活”自动动态转换,方便人才流动。
【市民声音】
推居住证“换汤不换药”?
深圳市推行居住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法制办主任王璞说,居住证实施后还将逐步增加劳动社保、教育、金融服务等多项内容,并将鼓励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服务组织以居住证为依据,提供更多社会便利。不过这个被深圳政府部门称为高“附加值”和“含金量”的居住证,从去年初刚提出,不少百姓就认为深圳用居住证代替暂住证是“换汤不换药”。
在深圳福田区某学校附近卖水果的张师傅对记者说:“7年前我来深圳时花了300元办暂住证,现在又要办居住证。可是我只能办到‘临时证’啊!”50岁的张师傅在深圳漂泊了5年,没有相对固定的工作,摆小摊每月的收入在2000左右。面对深圳的高房价,张师傅买不起房子,也就更不可能办“长期证”了。
而在深圳工作了5年的法律工作者陆先生认为:“这项制度还是没有惠及深圳最下层的民众,他们的养老、医保等待遇依然无法解决。
【专家观点】
居住证凸显身份公平
深圳社会科学院院长乐正表示,以前深圳市政府的财政体系只管182万深圳户籍人口,现在扩大到了包括非户籍人口在内的827万人,社会保障等多数公共服务已经开始逐步覆盖到全社会。
他认为,深圳全面施行居住证制度将有助于体现同城居住者同等的“市民待遇”,凸显了身份公平。西方有些发达国家的社会安全号码制度也很值得研究借鉴——每个公民都有一个终生不变的社会安全号码,它全国联网,详细记录了诚信、违法违规以及婚姻等各方面的状况。
在美国,不仅本国常住人口,其他居住相当一段时间的外国暂住人口也有这个安全号码。深圳要更好地管理好外来人口,更有赖于进一步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而率先试点推行居住证的深圳市盐田区一家外资企业的人事经理告诉记者,该企业办理“居住证”后,辞工、跳槽现象明显减少,因为“许多外来员工觉得身份变了、大家都是‘深圳人’了”。
【编后语】
又一个国内大城市宣布进入居住证时代。笔者并不反对以渐进的方式稳步推进户籍制度变革,但委实说,看到越来越多的城市实行居住证制度,却很难发现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
经济学家盛洪认为,改革开放最伟大的成果之一,就是我国的公民实际上获得了流动的自由;这种自由恰是我国近二十年来出现经济奇迹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无论是本地人(常住人口),还是外地人(流动人口),都应该赋予平等的公民权利,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出台居住证制度的初衷,就应该是赋予外来人口平等的公民权。但现在有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是,尽管越来越多的城市把外来人员称为“新市民”,但在一些地方,“外来的市民”所能享受到的权利,离“城里的市民”还是很遥远。
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在深圳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必须申办居住证,居住证自签发日起有效期为10年,到期可申请延期。不可否认,申办居住证后政府承诺了可使用包括房屋租赁、劳动社保、计生、教育、公共交通等诸多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但这些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是否与户籍居民等质、等量?最关键的社保、医保、教育、就业等权利,居住证制度又何时才能尽快与户籍制度接轨?如果仅仅是在房屋租赁、乘车优待等方面平等,外来人员又何来真正的“市民待遇”?如果持有居住证真的是“有利可图”,又何需规定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必须申办?难怪许多人说,暂住证变居住证只是“换汤不换药”。
这些问题,不知道乐观的专家们有没有看到。虽然每一次专家们都宣称,“这样的变革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如此之类云云,但涉及关键利益环节的调整的举措仍然嫌少,这就决定了居住证制度只能是过渡阶段的权宜之举,它所标志的仍然是城市户籍人口以及外来人口这两大“阵营”。这样的“变革”是种有限的进步。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