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国土资源部公布了陕西省户县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扩建工程违法占地案等4起挂牌督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处理结果。陕西省政府就违规将基本农田调整为建设用地问题,向国土资源部作了深刻检查,比亚迪被处以294.66万元罚款。
在公布此4起案件处理结果的同时,国土资源部还公布了6起挂牌督办案件,以及另5起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这些案件涉及陕西、四川、江苏、吉林、安徽等多地官员,涉案官员均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有媒体评价说,国土部掀起了一场违法用地的“问责风暴”。从数量上来看,的确如此。今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已先后多次对包括闲置土地、违法占地、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挂牌督办。2010年前三季度,共有1308名责任人被移交司法和纪检机关追究责任,比去年同期多174人。
而倘若从具体处罚形式来分析这一次“问责风暴”,还有一些问题值得思考。据国土资源部公开的数据,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1308名责任人中,有976名责任人受到处分或处罚。其中,356名责任人受到行政处分,456名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164名责任人受到刑事处罚。也就是说,只有164名责任人受到了司法制裁,其他责任人则为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或行政记过处分等党纪行政处分。
之所以如此详细罗列这些责任人的具体处罚措施,是想弄明白一点——在被定性为违法用地案件中,究竟有多少案件进入到司法程序,有多少人受到相应的司法制裁。这绝不是旁观者的猎奇。多少官员被法律制裁并不是问责的目标,却是问责的焦点,因为,只有真正依法惩治,才能让官员形成依法用地的思维。
回看国土资源部此次公布的4起挂牌督办案件查处结果,包括比亚迪违法占地案在内,有3起案件均被指为“违法案件”,但是,从目前的报道和处罚结果来看,3起案件中官员均是行政问责,而没有受到司法制裁。被媒体广泛报道的比亚迪案,涉及庞光镇、户县、西安市、陕西省四级多个行政官员,对这些官员的处理,多是行政记过处分或行政警告。
违法必究,这是法治社会的准则。问责如果仅仅止于行政问责,或者仅仅止于诫勉谈话、深刻检查、岗位调整,其效果与法律问责相比也许会打一个折扣。
相较于沉默的大多数,陕西省对比亚迪违法用地案件处理之雷厉风行已经超出了人们的预期。但是,与人们所期望的“官员问责”相比,仍颇有差距。人们期望的是,这些涉案官员不仅要对上级行政机构有深刻的检查,还要对民众有个交代,而这需要司法监督来完成。
需要提醒的是,不少违法用地案件并非官员的个人行为。对这些集体违法行为如何处置?如何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这是违法用地整治必须解决的问题。
土地违法问题十分突出,是房地产乱象的根源之一,而土地违法的主角,往往是依赖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因此,问责的阻力可想而知。此前,国土资源部负责人也坦陈,问责工作“压力很大”,对于压力的来源,却没有明说。这一表态,以及问责未能如期而至,似乎更支持了问责风暴“夭折”的猜测。好在,国土资源部部长否认了夭折的说法,并介绍了卫星遥感图片执法检查的情况,承诺年内将严格问责。
如果问责延期是因为检查发现新问题,或者违法现象十分普遍,数据审核确认需要时间,倒也可以理解。最起码说明这次检查卓有成效,也体现了认真负责的态度。但公众担心的,是问责因为压力而拖延,或者给违法者留出讨价还价、弄虚作假的空间。
土地违法问责,有充分的制度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如果地方政府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超过新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15%,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轻则警告、记过,重则降级、撤职。但是,仅去年全年就结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4.2万件,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的也有好几起,却未见有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被降级、撤职,更不要说追究刑事责任。因土地违法受到处分或者被送上法庭的,也多是一些基层工作人员或直接犯罪分子。
土地问题牵涉到巨大的利益,已经形成顽固的利益共同体,土地执法的阻力可想而知。但既然是问责,就得“严肃点”,不能太“温柔”。地方政府既然敢冒违法的风险,被问责也很难一下子心悦诚服。只要依法办事,就不怕受处罚者不服。如果问责经常打折,或者无故拖延、厚此薄彼、宽严不一,被问责的才真会不服呢。
当然,治理土地违法,也不是国土部门一家的事。国土资源部的主要职责,是通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纠正。对严重违法的地方领导进行约谈,直至向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或送交司法机关。但是,因为巨大的利益关系,国土部门的处分建议,常常得不到回应;都约谈了哪些地方领导,约谈的结果如何,也未见公布。
我们能够理解土地执法的困难和阻力,但是,执法最重要的不是让被处罚者心服口服,而是如何让公众信服。执法公正透明,才能真正具有威慑力和警示作用。而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公布都约谈了哪些地方、存在哪些违法情况,也能赢得来自公众的支持,减少执法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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