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有个名为“菊花香香儿1986”的ID在天涯论坛上发布《我就喜欢做二奶,我觉得我现在的生活就很好啊》的帖子,叙述了自己被包养的心得以及优点种种。帖子的最后,“菊花香香儿”还表示:“大家对我现在的生活有什么想法和意见,欢迎提出来。”,一时间,相关帖子盖楼一日千里,点击率超过了80万。很快,一大批同一主人公的照片被陆续公布,紧接着,主人公的博客、QQ号、好友照片、家庭电话也被一一搜出。但“菊花香香儿”的真实身份,却越搜越迷离。
而与此同时,由于丈夫与第三者出现婚外情,妻子姜岩于去年12月29日跳楼自杀,引发了网友对于姜岩的普遍同情,和对丈夫王菲及第三者的怒骂。这起备受关注的“人肉搜索第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
“人肉搜索”作为一种网络现象,正越来越清晰地浮现在人们眼前。
人肉搜索的起源
“人肉搜索”就是聚合大量网友的参与,结合传统搜索引擎,用集合大众智慧的方式来获取有价值的信息的机制。“人肉搜索”引擎聚集了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不同知识背景的人,得到的信息价值之大,不言而喻。在特定网络环境下,“人肉搜索” 启动后,网民们针对同一目标,各显其能,通常会采取以下手段:一是利用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进行搜索,特别是使用一些不为广大网友所熟知的搜索技巧和功能,不断变换关键词,寻求准确结果;二是从被查者那里入手,比如查其朋友的博客;三是在淘宝、天涯、猫扑等大型网站上进行本站检索,寻找对方可能留下的注册痕迹;四是通过对方的ID或邮件地址查出其IP号,从而获得各种“马甲”的真实身份。
国内著名的“人肉搜索”高手“西方不败”认为:“对于一个在互联网上生活多年,留下许许多多脚印的人来说,要找到他所不愿意告诉别人的背景,真是太容易了。”
肉搜:香辣还是有毒
中国有2.5亿网民,他们催生了一支强大的力量。人肉搜索迅速兴起,并逐渐被用来惩罚犯下婚外恋、家庭暴力和道德犯罪的当事人的手段。
2006年4月,几张残忍地用高跟鞋踩踏小猫致死的照片出现在网上,“人肉搜索引擎”随之启动,网友们靠视频截图里的背景,找出视频拍摄地点是黑龙江萝北县,并利用各种有限的线索迅速挖出了踩猫者是当地的一个中年女护士。尽管这个女护士并没有触犯法律,但网友的骚扰和呼吁最后还是让她被单位开除。“虐猫事件”被公认为“人肉搜索引擎”最成功的案例之一,也令这种现象开始在整个互联网上蔓延。
一方面,“人肉搜索”在针对技术、知识、经验等问题上日益发挥出巨大的积极作用。由于“人肉搜索”能够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分工合作,让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搜索习惯进行互补,达到问题的最完满解决。但是,不能否认,“人肉搜索”的出现,其实是一种对个人隐私的践踏。而且,举着“道德”旗帜也让人产生许多不良的联想。事实上,一起成功的人肉搜索,就是对当事人的一次“剥皮行动”。如果别有用心者针对某人进行造谣、污蔑,编造故事诱使不明真相的网友发动“人肉搜索引擎”,则很有可能误伤无辜,造成恶劣的后果。
当然,事物都有两面性,“人肉搜索”也有温馨的一面,比如今年5月,一位军人在网上发帖,称自己将奔赴汶川抗灾一线,而他怀孕的妻子也身在灾区。发帖时两人还是联系不上。这让他非常担心,为此他请求网友们的帮助。结果当天网友们就通过人肉的力量找到了军嫂王琢,她得到了热心网友的上门照顾。
人肉搜索无异于一把双刃剑
为什么“人肉搜索”会愈演愈烈?文化学者朱大可对此有形象的解释:“他们以无名氏的方式,藏在黑暗的数码丛林里,高举话语暴力的武器,狙击那些被设定为有罪的道德猎物。”
事实上,“人肉搜索”从诞生之日起就游走在法律和道德的中间地带。“人肉搜索”在中国催生了数起轰动一时的网络事件:从2006年的“虐猫”事件到“铜须门”事件,从2007年底自杀的北京女白领姜岩到今年的“辽宁骂人女”、“兰董事件”,每一次的“人肉搜索”都会详细公布目标人信息,包括姓名、照片、家庭、住址等等都无所遁形。
而人们也早已发现“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网友们在通过它宣扬着惩恶扬善的社会正义,但另一方面,用“人肉搜索”搜集并公布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对处于言论表达弱势一端的个体进行群体围攻甚至道德审判,导致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遭到侵扰。
从社会的层面上来看,人肉搜索的出现,使相当一部分的人,用发布追杀令、曝光他人隐私等行为实现了现实社会中不可能实现的正义感、泄愤欲。而倍受社会生活压力和不公正待遇的人,也十分期待并渴望着通过“人肉搜索”的这种方式,来发泄内心的不满和维护社会道德准则。可是这种将匿名网络当成“实现正义”最佳场所的方法,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人肉搜索很难摆脱被人诱导后的偏听、偏信、偏为所引发的“多数人的暴虐行为”;人肉搜索远离了维护社会道德、社会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所需的理性、理智、冷静和中立,也使许多人肉搜索异变成“个人泄愤”,异变成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窥私工具。
任何社会公正公平正义的实现都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而人肉搜索的激情爆发,人肉搜索的极端化,人肉搜索的无所顾忌,却实在是魔鬼管了上帝该管的事。而如果人们一味的期待用互联网上“人肉搜索”的道德力量,来干预、维护并实现对社会不公的“正义讨伐”,更是难避免人肉搜索误伤好人或为坏人所利用的恶果,比如在香水门事件中,事件的女主角被人肉搜索曝光了家庭地址电话后,她却因此而不得不承受无休止骚扰,这样的正义讨伐是不是有些以暴易暴、防卫过当了呢?
究竟“人肉搜索”是网络世界的侠义还是暴虐行为,法律上没有定论。但它确实体现了网络公民的群体意识,是一种介乎法律和社会公德之间的边缘领域。但法律最终要延伸到达那里,因为行为是虚拟的,而造成的结果却是现实的,我们应该重视网络世界“人肉搜索”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 (编辑: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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