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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牵出深圳腐败五法官

fengyanfengyu 2010-12-10 18:11:04 总第058期 放大 缩小

2006年6至10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先后5名法官被中纪委、最高检“双规”或逮捕,其中包括1名副院长、3名庭长、1名已退休老法官,卷入调查的法官、律师多达数十人。 深圳中院五名法官集体“落马”的腐败案,曾轰动一时。

一名退休法官牵出腐败串案

深圳中院一批院长、庭长级法官先后被逮捕、“双规”,最初是由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引起的。据一个检察官透露,案子最先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的,调查从已退休的深圳中院法官廖昭辉及资深拍卖师林某开始。

廖昭辉2005年7月正式从深圳中院退休,此前在刑庭、执行庭都担任过法官。在他退休后,检察院调查表明,他在任执行庭法官期间,曾收受一拍卖公司老板林某的贿赂。

 林某是广东潮汕人,1980年退伍转业到深圳中院工作,1984年调到深圳市工商局,1990年“下海”筹建了深圳市动产拍卖行,还组织并推动了首次公物强制拍卖,为深圳市拍卖业的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在业内颇有影响。

廖昭辉和林某被逮捕后,林某交代了其余行贿事实。在林生记录在册的贿赂名单中,就有张庭华和蔡晓玲二人。此后,两人相继被捕。深圳市检察院的调查矛头指向了新上任的民七庭(即破产庭)庭长张庭华。2006年6月6日上午,刚刚搬到新办公室的张庭华被逮捕,随后检察官在他的汽车里搜出10万元人民币现金。有传言说,检察院当日在他的办公室搜出150余万元现金,其中120万元是港币。

张庭华2006年5月23日刚刚获得深圳市人大的任命,此前为经济庭副庭长。据知情人透露,张庭华是广东廉江人,从小家里很穷,父母双亡,哥哥姐姐也不管他,因此性格比较怪,但他很聪明也很勤奋,后来考上了深圳司法学校。工作后,张又进修了研究生,被抓时是某高校的在读法学博士。在做法官期间,他遭到的投诉特别多,但奇怪的是他越被投诉越是升迁,从1998年助理审判员到2006年的庭长,连升四级,是深圳升迁最快的法官之一。

张庭华在深圳律师界口碑很差,业内盛传,在被任命为庭长前,张庭华给一名律师打电话称:“现在是提拔我当庭长的关键时刻,请帮忙马上送上50万现金来,否则我就当不上庭长了。”但一位资深律师对记者说:“这种传言不实,那个律师后来没送钱给他。不过也许他又找了别的律师,毕竟他后来是当上庭长了。”该律师还告诉记者,某公司老板跟张庭华是老乡,“张出事后,这老板说,张庭华从他从手上拿的钱没有数。”

张庭华被逮捕后,深圳中院民四庭(即涉外庭)庭长蔡晓玲、执行局二处处长(相当于庭长)李慧丽被采取强制措施。2006年10月,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裴洪泉被中纪委“双规”。

一位熟悉蔡晓玲的人士透露,蔡晓玲生于1960年,浙江杭州人,“人长得很漂亮”,本是学医的,1990年左右从浙江省高级法院法医任上调到深圳中院。开始在当时裴洪泉任庭长的破产庭,是裴的得力部下。不久,蔡升任中院经三庭副庭长,2002年10月,又被任命为民四庭庭长。蔡晓玲被查,是因为由拍卖行“买单”,将一辆小汽车过户到她的名下。任内,蔡经手过大量破产案,这为她赢取了“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办案能手”等称号。在“广国投”破产案中,她还曾立个人一等功。

李慧丽与裴洪泉曾经是夫妻,后来离婚,据知情人透露,他俩被抓的经过都有些戏剧性。

2006年,李与裴所生的女儿不幸患上红斑狼疮在北京住院,他们两人经常轮流去北京照顾女儿。一个拍卖行老板对李慧丽说:可以由拍卖行买单让她去青岛散散心。于是,李就同她母亲一道,到青岛“散心”,结果被逮捕。

裴洪泉是2006年9月份被“双规”,当时快到午饭时间,他给另一副院长打电话,问他在哪儿。这个副院长说正在某饭店。裴说:“我晚上没饭吃,就去你那吃吧。”结果,中纪委正在这个饭店里等着他。

裴洪泉是分管执行、破产、撤销仲裁的副院长,权力比较大。他被“双规”后,深圳中院反腐败向更深入层次发展。

“人民满意好法官”沦陷

裴洪泉,东北人,在深圳司法界被认为是个富有争议的人物。

从法学硕士到审判改革专家裴洪泉1955年生于东北,23岁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读本科,1983年毕业。当时大学生可谓凤毛麟角,而法律专业人才更是稀缺。裴洪泉毕业后并没有马上就业,而是选择了攻读法学硕士,事后证明他这一决定是非常有远见的。凭借法学硕士这一“光环”,裴洪泉1989年顺利进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由于专业扎实、办事灵活,很多领导都觉得他是不错的培养对象。”深圳司法界的一名知情人回忆说。

“专家型法官” 裴洪泉。1989年到深圳中院,工作多年后担任告申庭副庭长。1994年,深圳中院设立破产庭,裴洪泉担任第一任庭长。1998年裴调任盐田区法院院长,1999年又调任罗湖区法院院长;2005年7月,裴被任命为深圳中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裴在任时获得无数荣誉,曾被评为“人民满意好法官”。

杨群律师(化名)在深圳做了十几年律师,他对记者说,1998年,深圳中院两个庭长钟某、赵某被抓,当时裴就应被抓了,但他竟涉险过关,不但没出事,还被调到盐田法院当院长。

杨群律师这样评价裴洪泉:“他胆子很大,有钱敢收,也敢干,没钱不办事。生活百分之百糜烂,他与罗湖法院有四五个关系暧昧,有时下班不回家,跟她们在办公室打牌,打完牌去外面吃饭、鬼混。罗湖区法院有个女法官,为此跟老公离婚,因此有的法官对他恨之入骨。”

杨群律师还说,他曾代理一个案件,是债务纠纷,南山区法院判的,一审判决很公正,但裴竟打电话给南山法院法官,要他中止执行,并进行再审,结果让他转胜为败。

罗湖区法院内部一位人士印证上述部分说法。“裴是个好色之徒。他在罗湖法院时,跟一女法官同居,最后也不经过其他领导同意直接把她送到北京去‘学习’。最后裴跟他老婆离婚。”

颇具戏剧性的是,裴洪泉最大的成绩都产生在他任罗湖法院院长期间。

罗湖区跟香港一河之隔,是中国改革开放最前沿阵地。裴洪泉任罗湖区法院院长后,着手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

首先是立案制度的改革,针对立案难,裴推出了“午间立案、预约立案、双休日立案”,罗湖法院承诺:凡是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一小时内办好立案手续。而且,裴还进行了“大立案”的改革,使各庭分别立案,统一为立案庭立案。

其次是提高司法效率的改革。2000-2001年,裴着手适用简易程序、创设速裁法庭、办标准案、提高当庭宣判率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其中速裁法庭创下的纪录是:1个女法官1天审结10件案子,这些都曾为媒体争相报道。

裴洪泉独创了一个名为“3122”的合议庭组合模式,在该机制下,各业务庭室以3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组成固定合议庭,并在庭室内另设1名速裁法官,指导监督法官助理,实现速裁与调解职能。

裴在罗湖区法院还有一项旨在提高司法权威的做法,2002年2月即在法庭上使用法槌,俗称“惊堂木”,成为全国最先使用法槌的法院之一。

裴还在罗湖区法院推出“专家型法官”、“夜间法庭”、首创法官助理制度等等改革举措,使罗湖区法院获得了无数的荣誉: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等等。

2005年7月23日,深圳中院新任副院长裴洪泉发表了他的“履新感言”:“我将认真履行职责,全力配合好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恪尽职守,不负重托。我在法院系统已经工作了22个春秋,包括在罗湖区法院工作了5年,探索积累了不少改革实践的经验,并得到从国家到省市相关部门的肯定。可以说法院各个部门、各个层次我都比较了解,可以帮助我做好今后的工作。我很荣幸参与这样一个时代,我将为建设法治社会、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做出自己的努力。”

但裴到深圳中院一年多的时间里,分管的执行工作与往年相比出现下滑的趋势。据媒体报道,截至2006年6月底,深圳市两级法院未执行案件同比上升22.08%,深圳市中级法院不得不破天荒第一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执行难专项工作报告,寻求破解司法难题,在这个报告中,法院更多剖析了法官执行不力的问题。

裴洪泉被“双规”后,有传言说,中纪委在他家查抄出现金2700多万元、美元95万元,现金藏匿在空调、马桶和金鱼池水泥底层等处。

都是破产惹祸?

据透露,深圳中院被抓的几名法官,都在裴洪泉任破产庭庭长时在破产庭工作过,案发也都是因为牵涉到破产案。深圳中院破产庭三任庭长为:裴洪泉、蔡晓玲、张庭华,都悉数落马。

一位律师介绍说,在破产法出台之前,企业资不抵债,然后宣告破产,由法院指定律师成立破产清算组,变卖企业的资产用来还债,这就是破产的大致程序。

深圳大学一位法学副教授指出,现有破产制度易导致法官腐败,他说,裴洪泉任破产庭庭长时,法律规定由法官指定拍卖行,法官权力非常大,深圳现在有100多家拍卖行,竞争十分激烈,自然纷纷给法官回扣以取得拍卖权。现在,规定的是摇号决定拍卖行,但是实际执行时,滋生腐败的空间还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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