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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国特色的官员财产申报制渐行渐近

wenhuazhongguo 2010-12-10 18:11:04 总第070期 放大 缩小

1月中旬,浙江慈溪市在全国率先施行“廉情公示”,向社会晒出700名官员的资产家底。

2月17日,经过半年多运作后,新疆阿勒泰地区也对外公布了近千名官员的财产情况。

2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明确表示,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败重大举措,政府正在积极准备这项工作。

一东一西两个地区的“试验”所引起的社会强烈反响,使官员财产申报这一从地方开始“破冰”的制度,成为今年两会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  

民众期待使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渐行渐近

“财产申报制度推行后,有些干部不再当着大家的面肆无忌惮地抽中华了。”谈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作用,新疆阿勒泰地区党校讲师熊广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这样表述。

 新疆阿勒泰地区纪委设立的廉政账户也由申报前的几万存款,激增至公示前的76万,这无疑从侧面说明了这项制度的威慑力。

正是因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所具有的这种强大威慑力,使其被普遍认为是预防和反腐败的强有力工具。众所周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又叫“阳光法案”,在许多国家证实为行之有效,且已经走向成熟完善,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反腐手段之一,“阳光法案”已在90多个国家实施。

而民众对这一制度在全国正式出台一直充满期待。早在2008年两会期间,一项网上调查显示,对于当前反腐倡廉工作,90.1%的人认为有必要实行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2008年5月,有媒体曾就“公众最希望政府公开的信息是什么”做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77.5%的人选择了“官员财产情况”。

“我们有理由相信,具有中国特色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教授接受记者专访时开门见山地表示。

他表示,最近一段时间官方频繁的公开表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的高调呼吁,网上网民们的热烈讨论,以及媒体的积极配合,这一切使他对出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更有信心。

侯欣一委员的上述表态在两会期间可以找到大量佐证。

为促使“公务员财产申报法”早日出台,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相关议案,这是他第4次提交相关议案。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兆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德立,亦在政协会议上建议尽快制定《公务员财产公示条例》。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3月7日表示,中纪委正在想办法制定官员财产公示的有关条例或者规定。同一天,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列席全国政协联组讨论会时表示,新疆阿勒泰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值得肯定,要给予支持。

3月9日,对于近年呼声很高的官员财产申报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在记者会上表示,有关部门一直在研究。

“从上述表述我们不难看出,在全国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已经有了雄厚民意基础,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会不会出台已不是问题,关键是何时出台、怎样出台。”中国编辑常务副主编周彦召博士表示。

“政府、民众和媒体的上下齐动已经形成一股社会合力,使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渐行渐近。”侯欣一委员对记者强调说。

最终目标是让官员不想贪、不敢贪和不能贪

“在我看来推动这一进程的最根本动力是中华民族对正义、公平的不懈追求,是对制度作用认识的深化。”侯欣一委员对推动财产申报制度的动因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他认为,改革开放31年来,国人对于制度在维系国家良性运转方面的作用有了深刻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对腐败问题一直高度重视。并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积极探索制度反腐,没有这一大的背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产生是不可能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锡锌日前撰文指出:“在当前,执政党具有进行改革和社会动员的最大能力,且这种能力在获得群众支持时将发挥至最大。从目前的社会公众心理期待层面来看,通过完善包括财产申报立法等制度建设,整治滋生腐败的‘制度生态环境’,正在成为社会公众的共识。”

当然,共识虽已形成,但真正推行却有难度。我们可看到,无论是浙江慈溪市的“廉情公示”,还是新疆阿勒泰地区的“财产申报”,都遭遇到了一些质疑和诘问,批评其“做秀”者有之,预言其必将“流产”者有之。

“任何制度的出台都会遇到一定的阻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自然不能例外,特别是这一制度还涉及到部分官员的既得利益。”周彦召博士表示,这并不能成为阻碍这一制度出台的理由,因为从世界各国预防和反腐败的经验来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治理腐败的第一步。事实上,在反腐制度健全的国家和地区,各级官员都要申报财产,亲属的收入与官员职位有关,也要公布。

“出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最终目的是要使官员不想贪、不敢贪和不能贪。”侯欣一表示。

制度配套建设中媒体和社会的监督极为重要

出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尽管民众的呼声很高,高层也频繁表态,但短期内正式出台全国性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可能性并不高。这主要是因为这一制度的推行,在操作层面将会遇到大量现实难题。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陈凯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人的财产关系不像西方那样明确。财产申报在做,但配套措施实施很难,因受制于民主政治发展程度等深层问题。财产公示将给反腐败带来一场风暴,网络社会老百姓将给贪官带来压力。立法规划留下变数和空间。

诚然,这些困难的确客观存在,但它只是说明出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需做好配套制度的跟进工作,并不能成为抵制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出台的理由。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曾撰文指出,“阳光法案”的出台和运作需要一定的技术手段和理论准备为条件。但是,很多技术性问题和理论性问题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暴露,在实践中才能解决。目前,我国制定“阳光法案”,建立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的条件应该说基本具备了,尽管不是很完备。

侯欣一委员也认为,要达到预防和反腐败的成效,仅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显然是不够的。财产申报制度的有效实施,还需要其他制度的配套。如金融方面的储蓄实名制,法律方面的不动产登记制、登记后的公开制度、当事人违反申报制度诸如不按时申报、漏报的处罚制度等等。

“在配套制度建设中,媒体和社会的监督极为重要。”侯欣一委员接受采访时特别强调,“如果没有媒体和社会的有效监督,仅凭政府的监督是远远不够的。”

(编辑 八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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