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金华某联体别墅的业主雇人挖井,引发地下煤气管爆燃,火焰高达数米,2位工人被烧伤。这个小事故却引起了网上热议,原来该别墅的主人是金华市下辖市公安局长俞某。对于记者的提问,俞局长只说了句“我正在开会,以后再说”便挂断了电话。此后俞局长对此事再也没有向媒体说过什么。
事件披露之后,网友们好奇:公安局长何以买得起价值数百万元的别墅?此时有网友通过搜索指出,金华市的某位政法系统领导便是俞局长的哥哥,还有网民曝料俞局长过往的所谓“劣迹”,以及对相关工作业绩的质疑———比如俞局长在从浙江林学院毕业当上警察半年之内,竟能主破刑事案件167起,查处治安案件300余起。虽然这些细节尚需证实,但仍然难免让人想到前不久因为一包“九五之尊”香烟而露出马脚最终落马的南京周久耕局长。此次别墅大火会烧出一个“故事”来吗?
金华市纪委11日上报浙江省公安厅的一份调查报告中认为:未发现俞局长利用职权为自家购买“联体排屋”牟取私利,其买房的支出为其妻经商所得,其妻子与妻舅共同经营一家电动工具公司,收入颇丰(5月12日新华网报道)。
第一,这是金华市纪委上报省公安厅的报告,即是一份内部文件,应该不能看做是纪检机关做出的盖棺定论吧?而且公安部门在省内原则上按垂直管理,似乎也应该由省公安厅给俞局长下结论更加名正言顺。
第二,这份文件是上报省公安厅的,并不是一次信息发布,所以并没有解除民众的所有疑虑———比如那位金华市政法委领导与俞局长是不是兄弟?如果是,按《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的规定,这种直接的上下级关系应该任职回避,而且如若是真的,那么金华市的这份报告同样会受到质疑。在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政府部门澄清消息一天不出来,空间网络必然被各种传言所左右。网民不会因为政府部门“忽略”,而停止质疑。
这份文件同样没有解释相关报道是怎么被“开了天窗”的?没有媒体的参与监督,只让政府机关发出声音,这恐怕不是执政理念先进性的表现吧?
第三,俞局长为官,妻子办企业,引发很多网民的担忧。浙江省公安厅2005年下发《公安机关清理民警经商办企业和民警亲属利用民警职权或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工作意见》,只规定家属不得在民警管辖权限内经营与警务工作紧密联系的行业而已,比如汽车修理。俞妻做的是电动工具生意,用合法经营所得购买的别墅,理直气壮。我想这正好说明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的重要性,如果这幢别墅早就在财产公示目录里,那么就不会有误会了。从这个角度说,官员财产申报本身也是在保护官员。
最后,作为执法者俞局长本身就应模范守法,私自打井已经违反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况且还造成2位工人受伤。俞局长应该向公众做出解释,而不是保持缄默。
(来源 新京报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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