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尚处于试点阶段的义务教育教师“流动制”有望很快在江苏省全省铺开。江苏省政府法制办2月22日公布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传递出政策导向信号。这部由江苏省教育厅和法制办共同起草的省级立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写入了教师6年必须流动的条款。
其实,教师流动是一柄双刃剑。教师的合理流动有利于师资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而教师的不合理流动,所起到的作用恰恰相反,最终导致强者愈强,弱者愈弱。江苏出台教师流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教师合理流动的实现,既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简单地依靠行政命令,而需要通过综合建设,让教师合理流动一步一步由强制向自发、向自觉转变。
从“择校”到“择班”到“择房”
对于李女士一家来说,2009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因为他们完成了儿子“小升初”的艰巨任务。“我们提前一年就开始为择校做准备了。”李女士说,“听一些家长说,许多好的初中在选学生时,会看数学和外语的成绩,所以从2008年5月开始我给孩子报了奥数班和英语班,希望可以增加求学的‘法码’。”虽然李女士的儿子要2009年7月才上初中,但对于多数面临“小升初”择校的家庭来说,李女士“下手”的时间并不算早。
与给孩子应急式“充电”同时开始的是资料搜集工作。为了选择一所适合儿子的初中,李女士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一些所谓“重点”初中的详细情况。“无论是学校的办学水平、师资力量,还是在家长中的口碑,任何信息我们都不会放过。”经过一段时间的比较和选择,李女士一家基本选定了三四所初中。
从2008年底到2009年初,各初中开始生源选拔。“那段时间,一听说哪所我们比较相中的初中要选学生了,就立即领上儿子去‘赶场’。”李女士还记得,当时有一所初中大约是在2008年12月中旬的一天选学生,那天下大雪,六七千学生涌入该校,更多的家长则在外面冒雪等候,场面极其壮观。
在参加了三四所学校的几轮考试后,李女士的儿子终于如愿考进了一所他们比较心仪的初中。但是,儿子“小升初”的工作并没结束。在缴了择校费之后,李女士又开始托人找关系,希望能帮儿子选一个好班级、好班主任。最后,为了不让儿子像有的择校生那样早上5点多起床赶班车,每天在路上花两三个小时的时间,李女士一家干脆在该校附近租了一处房子,举家搬迁。
现在回忆起儿子择校的经历,李女士更多的是无奈。“其实,我从心里很排斥这种做法,这样的教育现象是不正常的。但是,为了孩子能有好的学习环境,大家都在择校,我们没办法也只能这样。” 她说,“面对现在这种‘择校热’,我倒是很怀念我们小时,每个孩子上小学、上初中都是就近入学,不用在上放学的路上花费大把时间,没有额外的升学考试,没有不得不上的奥数班。与那时相比,现在的孩子和家长真是太累了!”
择校问题存在于中国所有城市的义务教育之中。为遏制“择校热”,尚处于试点阶段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流动制,有望通过立法推动在江苏全省推开。不过,这部法案可能面临“善法难行”的尴尬。
思考
教师一轮换,择校就不热?
由于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造成了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差距,从 而引发严重的“择校热”问题。“择校热”造成多方面的危害,比如权钱交易,一些名校成了权势者的专属,名校的领导和老师成为权力寻租的重要主体,严重破坏社会公平和社会风气。学生向名校集中,也滋长一些名校盲目扩张,教学质量跟不上,名校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徒有虚名,成为一种敛财的招牌。而“就近入学”政策实施后,有重点校的社区和无重点校社区又形成了新的不平等,并产生一些消极后果,使得重点学校所在社区的户口和住房成为一种含金量很高的资源,“学区房”、“学区户口”变得炙手可热。
“择校热”的恶化,使得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成为迫切需要,而教师轮换制,则是教育资源均衡化实质性的一步,也是遏制“择校热”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学校之间的差距,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师资力量的差距,二是教学设施的差距。而师资力量,无疑在学校实力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旦学校师资力量之间的差别消失,学校之间的主要差距也就不存在了。虽然学校教育设施的差距还有,但这对于家长来说,吸引力则会大减,教师轮换对于遏制“择校热”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所以,教师轮换制不应只在江苏,而应尽快在更大范围内推行。
教师轮换制的推行,需要一些配套的政策,否则将得不到好的执行。名校和普通学校之间的差异,也体现在教学人员的待遇上,如果不同学校之间的待遇对比分明,那么教师流动的积极性将会很低。这一点,需要做出相关的制度安排,彻底取消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分,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对教职人员统一编制,统一规定薪酬待遇。对于学校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发展程度差异,可通过一些鼓励性措施,激励教师向边远欠发达地区流动。对于教师流动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困难,也要全面考虑,尽可能照顾。对于很难改变的差距,也应辅以一定的强制措施推动轮换制的落实,毕竟,没有谁就该呆在好学校、谁就该呆在差学校。
教师轮换制推行还要避免走形式,比如好教师只在好学校之间轮换。这一点,需要细化教师轮换制的执行细则,规范教师流向,保证好学校和一般学校之间的流动比例。也要避免轮换只针对无关系无后台老实巴交的教师,否则,轮换制就会催生新的寻租空间,或沦为打击报复的工具。教师轮换制只有走好,才能走得更远。#p#副标题#e#
疑问
教师“流动制”能否遏制“择校热”
江苏拟立法试行义务教育教师“流动制”,明确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不能超过6年,希望以此拉平各学校之间的差距,推动教育公平,遏制“择校热”。
现实之中,教师在校际间的流动其实一直比较频繁。当然,这些流动只是限于一部分教师,往往还是单向流动。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优秀教师调到城里学校,也有一些优秀教师从普通学校跻身于重点学校,而“逆向流动”的优秀教师几乎没有。倒是那些被学校“末位淘汰”的教师,有的从重点学校“发配”到普通学校,有的从中学“发配”到小学,有的从城里“发配”到农村。
造成上述流动的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工资待遇的差距。一些教师因高工资的诱惑而向上流动,情有可原。然而,在某些特权操纵下,少数教师流动往往成为“权钱交易”的产物。如河北省武安市教育局局长冯某,在离职前突击签署调令150人之多。
可见,教师“流动制”的关键是如何真正实现教师工资“同工同酬”,不让教师“这山望着那山高”。
另外,教育公平是个系统工程,师资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如果事关教育公平其他方面,诸如硬件设施、划片招生、重点攀比等问题解决不好的话,指望教师“流动制”的单兵突击,恐怕难以遏制“择校热”。
教师“流动制”能打破既得利益吗
2月23日《扬子晚报》报道,“教师在同所学校任职不能超6年”,在江苏日前公布的“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意见稿”中,有这样引人关注的规定。这样极具轰动效应的教师“流动制”,就是剑指这些年深受诟病的“择校热”,目标就是通过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来实现教育公平。
如今,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的现实真是伤透天下父母心。教师是教育资源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不必讳言,教师之间的素质能力是有差异的。在今天的中国,城里教师比乡村教师知识能力强,名校教师比普通学校教师素质水平高,这是不争的事实。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差异绝不是教师自身原因造成的,而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结果。
比如,现在一些地方的名校、重点学校已经成为“面子工程”,这些学校优越的办学硬件,为教师业务水平提升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条件。更重要的是,这些学校的教师还拥有评定职称和获得社会荣誉的优先权,拥有更多接受学习培训的机会,长此以往,他们在业务能力上自然拉开了与普通学校教师的差距。
而透过“择校热”现象,也不难发现当前教育领域存在的复杂利益博弈,一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与一些占据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其实是最大的受惠者。现在很多地方的学校都形成了相应的教育集团,甚至带着深深的垄断痕迹,而垄断必定制造不公。如果能把教育资源最灵活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教师资源拿出来重新分配,通过“流动制”来打破僵化的格局,自然会给人以美好的期待。
教师“流动制”的制度善意是显而易见的。问题是,这样的制度要从纸面走向现实,最关键的是要摆脱既得利益的束缚。从本质上说,这是一个教育利益再分配的社会工程,不仅关乎教师个体利益的变化,关乎学校利益的增减,也关乎教育主管部门的利益。
这里的逻辑不难理解。也许有人会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是统一发放的。但事实上,教师实际待遇在城乡之间,在不同学校之间是有相当差别的。同在一座城市,重点学校教师待遇、福利比普通学校教师要好。那些拥有优秀教师的名校,自然能够吸纳更多生源,通过“择校费”大发横财。现在有权有势有钱的人,都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把自己的孩子送进这样的名校,而一些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更是享有“优先权”,自然也更愿意将优秀的教师分配给那些重点学校。于是,这些名校在与权力“联姻”中,构筑了彼此利好的分配格局。
由此看来,要想实现教师“流动制”的制度善意,就必须摆脱行政权力与既得利益两大力量的捆绑。面对这个难题,教师“流动制”能否促进教育公正,还有待观察。
担忧
教师流动制:良法但恐难自行
为了遏制“择校热”,推动教育公平,江苏省公布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建立本行政区域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应当流动。”这意味着,江苏省义务教育公办教师“流动制”有望由试点向全省铺开。
让教师在不同的学校之间轮换工作,应该是使教育教学水平差距缩小的有效手段。然而,消息一经报道,不少人称之为“折腾”甚至“胡闹”。很多人之所以对此不予认同,是认为这一构想很难实现或是公平地实现。要使这一做法能够正确实施,确实还有相当多的瓶颈需要突破。
最大的问题,在于办学条件的贫富不均。目前在绝大多数地方,学校仍然存在着事实上的重点与非重点之分。重点学校的存在,维系着当地的面子,更维系着当地强势阶层的利益。这种现实的存在,使得教师的流动很可能流于形式,即重点学校之间互相循环;甚至还有可能产生一种逆向的效果,也即会不会将当地最好的教师更加集中到一些重点学校,使强者愈强,弱者愈弱?
再有,现在的教育,固然是政府在办,财政在办,但有相当一部分是学校自己在办,一些出名的学校可以用各种形式获得支持,处于好地段的学校也可以获得不菲的租金收入,这使得不同学校之间的教师收入差别很大。所以,教师流动制,很可能会遭遇来自好学校和富学校教师的种种抵制。
要使教师流动制发挥作用,必须先解决好这些问题。首先要将教育公平真正贯穿教育规划、布局和实施当中,真正实现教育投入的均衡化,要使区域内的学校办学条件基本相当。其次要让教师的收入实现均衡化,让他们在哪里都能做到爱岗敬业,一心教学。如果解决不了这些根本性的问题,则教师流动制虽是良法,却恐难以自行。#p#副标题#e#
不同声音
教师交流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
有一种观点认为,交流不过是治标不治本的表面文章而已,不但对“择校热”现状于事无补,相反还会助长教师择校教书的势头和借机行贿受贿的不良风气,更重要的是容易使教师队伍不稳定,从而给社会和学生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众所周知,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分布的巨大差距,已经成为中国基础教育改革的瓶颈。好学校因为自身的优势资源成了学生家长竞相追求的对象,而那些资源配置相对薄弱的学校却总是乏人问津。“有钱有关系可以上好学校,没钱没路子只能上差一点的学校”,这极大地损害了教育的公平。而“择校热”的背后,家长们并不仅仅是对好学校硬件的迷恋,更重要的是对优秀教师资源的信赖和垂青。诚然,相对于弊病根深的旧有教育体制,教师交流还不足以撼动它的种种障碍,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教育现状,但是从现实发展的角度来看,教师交流不失为均衡教育资源最直接有效的途径。
事实上,不但学生家长们追求好学校,就连教师们也是无限向往。因为好学校意味着好的福利待遇和得天独厚的工作平台,好学校在选择师资力量上长期具备绝对的优先权,如此一来,好老师自然就会扎堆进好学校。教育均衡发展,最关键的就是教师资源的均衡化,而教师均衡化最好的方式无疑是教师队伍的良性交流互动。只有师资力量平衡了,各校之间的差距才会逐渐变小,学生资源自然而然也就均衡了,“择校热”也必然会得到有效遏制。
另外,教师交流制度在平衡教育资源的同时,还有助于学校之间的互助提高。优秀学校的教师交流到薄弱学校,可以带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好的工作方法,帮助薄弱学校提高;而薄弱学校教师交流到优秀学校,也会学习到好的教学经验和理念。
任何制度的实施都有利有弊。在当下的教育背景下,教师交流制度或许不是最好的办法,但可能是最恰当的方式。至于在操作层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则无关乎制度的好与否,考验的是教育部门在执行中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教师“流动制”根治不了择校乱象
可以说,江苏省教育厅实行教师“流动制”的初衷是好的,通过教师资源的流动与调配,可能给择校热降降温。但是,教师“流动制”对实现教育均衡究竟能起到多大的作用?择校乱象的症结是 否只能简单地归结为城乡、校际教师水平的差异?
近年来,很多地方为了均衡教育资源使出了不少“绝招”,其中在教师流动上下功夫是常采用的一项措施,这不仅包括农村和城市互相交流教师、交流校长,还包括重点与非重点学校的师资交流等,这些活动在很多地方搞得轰轰烈烈,但很多时候变成一场好看的“秀”,效果没看出来,反而是农村、薄弱校优秀教师流失现象严重,城乡教育仍然没有均衡,校际差距也越拉越大。这些招数对于均衡教育资源来说,常常不治标也不治本。
不可否认,城乡、校际师资力量的巨大悬殊是造成义务教育水平差距的一个原因,也是“择校”的原因之一,但不能把导致择校的板子只拍到教师身上,政府责任缺失、教育投入严重不足以及投入不均衡才是主要根源。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为了打造“地方名校”、“地方强校”,一味地把大部分资金投入到城市重点中小学的建设,而对农村教育、薄弱校的投入寥寥无几,出现城乡教育差距拉大、强校愈强、弱校愈弱的现象。
2月21日教育部再次提出2010年实现教育投入达到占GDP4%的比例,而这一目标在过去十年间都没有达到。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导致薄弱校长期受办学资金困扰,硬件设施跟不上,难以吸引优秀师资。所以,城乡、校际教育差距的拉大,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了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不应简单地交流教师,而应从根本上想办法解决教育水平差距大的问题——比如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加大师资的培养力度、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建立一套培养优秀师资的长效机制,全面改善教学设施、教学管理、教学环境等,而通过教师“流动制”来均衡教育,纯粹是瞎折腾。
此外,教师流动的弊端也应该充分考虑。江苏将实行教师“流动制”的消息一传出,就有教师提出质疑:我们会怎样流动?我们能否过正常的家庭生活?我们会因为流动变得更优秀还是不负责任?教师也需要一个和谐安宁的家,和谐的教育环境。
总之,如果解决不了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名师虽为“巧妇”,到了薄弱校恐怕也难为无米之炊。“流动”和均衡,应该是一种基于双向选择、充满竞争活力的“流动”和均衡,如果强行要求教师“流动”起来,不仅于事无补,而且折腾教师,折腾学生,折腾教育。
专家热议
教改能否遏制“择校热”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并把“推进教育改革”作为今年要着重抓好的五个方面的教育工作的首位。
当前,从“划片”招生到电脑派位,从将优质高中升学指标分配到初中再到教师流动……各地教育部门针对“择校”问题出台的一项项改革措施,让我们看到了教育部门解决“择校”问题,实现 教育公平的决心,但这些措施的实施似乎未能达到人们预期的理想效果。
那么,原因何在?如何解决?两会期间,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会诊”。
改革出台却为何让人喜忧参半
前段时间,北京市小升初政策拟定完毕,其中“所有中学都要接收派位生、取消特权学校”成为最大的亮点。这一举措意味着一些原本无缘名校的小学生将有可能以“派位”方式进入名校,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这无疑是一个显示教育公平的进步。
“真的?是真的吗?”这是几位小升初的家长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的第一反应,谭先生说,这个消息让我们感到政府对于择校的问题有解决的决心,但是现在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名校招收大派位学生的比例究竟能有多少?又会通过何种形式招收?
学校虽然失去了不收派位生的特权,但有人猜测,学校很可能会以“派位班”的形式专门接收派位生,如果采取这种形式,是否会削弱政策原本希望达到的公平?
全国人大代表王学红说,目前,在很多学校都保留着“分班”的传统,被分成三六九等,“实验班”和“普通班”之间在师资等教育资源上分配很不均衡,正因为这种一贯做法,如果以“派位班”的形式出现,能否保证应有的教学水平?而幸运进入名校的这些孩子,会不会仅仅是“进”了名校?
她说,日前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已经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 #p#副标题#e#
“择校”的问题根源在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
“谁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接受到最好的教育资源,当下就业压力和社会竞争的形势这么严峻,不愿也不能让孩子在起跑线上落后。”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易女士说。
全国人大代表、石家庄第二中学校长邵喜珍说:“办学水平、师资力量、设施设备等各方面较好的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促成了家长择校的倾向。”她认为,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衡,解决择校问题,重点不在于通过“划片”等方式达到生源的均衡,而应该通过对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逐步实现学校间办学水平的接近。尤其是初中和小学,搞强制性均衡不利于学生成长,重点还是要把薄弱学校搞好,逐步均衡。
全国人大代表、东北师范大学校长史宁中也指出,目前,择校的核心问题还不是办学条件,而是教师资源,在当前的录取制度下,家长择的是老师,因此教师队伍培养建设非常重要。如果优秀的老师足够多,绝大部分学校教师力量足够强大,也就不会有那么大的择校压力。
征求意见稿当中明确提出了,要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说,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是首先要做到的,并且要分阶段实施,需要一步一步来做,首先要实现小区域内的教育公平。骨干教师和校长区域内轮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教育质量最最根本的关键就是教师质量,硬件虽然很重要,但是教师更重要。均等化区域内教师的质量,相对就能够均等化区域内的教育质量,教育公平问题相对来说就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如何保证区域内教师和校长的交流?李建保认为,应当建立优秀教师评选管理制度,在教师中设定不同级别管理(省级、市级、县级)的教师,教师在参评这三级优秀教师前就做出承诺,同意在区域内进行轮换,权力跟义务结合起来。
“择校”问题应当增加教育的可选择性
两会代表们在谈到解决“择校”问题时,都提出了这样一条建议,由于当前办学体制和形式的单一,使家长可选择的空间有限,应当增加教育的可选择性。统一规划解决教育均衡和择校问题,要承认社会需求多元化的现实。应当统筹安排,兼顾公平和选择,办学体制必须多元化,公立学校保证公平,其他形式的办学体制保证选择。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当中也明确指出,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提高办学和人才培养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邵喜珍认为,增加选择性,就要大力扶持民办学校的发展,支持多种形式的办学体制,扩大人们对教育的可选择空间。她说,对民办学校给予政策支持,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允许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财政拨款建校,在收费标准、招生范围等方面严格执行规定,同时采取措施,保障其具有和公办学校同等的社会地位,办学效益。例如:教师的社会地位、经济待遇、社会保险、人事关系等等应该与公办学校一样。
此外,她说,解决好“名校办民校”政策下新办学校的办学体制,尝试创新办学体制,打开这部分学校的发展空间。这部分学校是一大块优质的教育资源,也是家长可以选择的重要渠道。
李建保认为,加强民办教育的发展,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一定要跟上。教育行政部门对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要统一领导,统一招聘,统一注册,统一调用,取消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资格。招生规模上也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校的师资力量,设施设备情况等,统一规划,统一控制,不能超招。
评论
推动教育公平别迷信教师“流动制”
江苏省公布的《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意见稿》,其中规定教师在同所学校任职不能超过6年。这项教师“流动制”在该省“两会”上得到不少代表委员的支持,被寄望成为拉平各学校之间的差距,推动教育公平,遏制“择校热”的举措。
应该说,取消教师岗位终身制,制度化推动教师的合理流动,对于盘活教师资源,打破重点学校对优质师资的垄断,具有积极的意义。然而,推动教师流动知易行难,如果不考虑教师个人职业和生活诉求,不明确教师流动的权益保障,推动教育公平的初衷有可能产生对教师的不公平。
众所周知,“择校热”的根源在于不同学校之间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具体到师资上,这种“不均衡”又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不同学校之间师资力量不均衡,二是不同学校之间教师待遇不均衡。基于待遇差别的优质师资向重点学校集中具有“天然”的属性,显然非行政力量可以完全左右。近年来,推动教师流动的“轮岗制”在一些地方遇到不小的阻力,可见将师资流动寄托在“名校放下架子”和“教师高风亮节”上是不现实的。
教育均衡不是“削峰填谷”式的平均主义,教师“流动”也需要权衡成本和收益。优质教师资源是教育最宝贵的财富,“一刀切”地推动教师“满6年必须流动”,有可能伤害教师的积极性,结果非但没有促成薄弱学校的进步,反而会拖垮重点学校的教学质量。对于宏观的教育而言,固然应该均衡配置师资,但于教师个体而言,他们也有追求职业稳定和个人发展的权利。因此,推动教师流动必须在充分考虑教师收入和生活便利的基础上进行,必须尊重教师个人的理想和利益追求。只有当教师的流动成为自觉自愿、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时,这样的流动才有活力。
义务教育迫切需要公平,但也不能以牺牲效率作为代价。教育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而综观一些地方推出的种种举措,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缺少宏观的大视野,缺少系统性的改革。必须承认,教育资源配置要做到绝对公平并不容易,因此,教育均衡更应该着眼于机会的均衡。政府部门应该在鼓励重点学校、优质学校继续发展的同时,将投入重点向薄弱学校倾斜,加强“补短板”和教师素质的整体提升。
推进教育公平,教师“流动制”很难“单兵突进”,必须有配套措施的跟进。比如,通过落实教师绩效工资,逐步缩小不同学校教师待遇的差异,建立起教师自由流动的规范机制;通过联合办学,建立地区乃至全国的“大义务教育”体系,实现教育资源共享等等。有了这些条件,教师合理流动才有了成熟的土壤,教育公平才更有希望。
结语
“择校热”的背后,家长们并不仅仅是对好学校硬件的迷恋,更重要的是对优秀教师资源的信赖和垂青。因此,教师“流动制”的制度善意是显而易见的,但问题的关键更在于如何摆脱既得利益的束缚。诚然,相对于弊病根深的旧有教育体制,教师交流可能不足以撼动它的种种障碍,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教育现状,但是从现实的角度看,教师交流或许仍不失为均衡教育资源最直接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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