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提出用差别化的信贷、税收和土地政策为高烧不退的房地产市场的新“国四条”之后,4月17日,国办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即10号文)。对新“国四条”进一步地细化、完善、部署,遏制高房价,为市场退烧的决心跃然。
2009岁末至今,从开发商拿地、首付到二套房贷,从二手房营业税到存款准备金……调控楼市的新政此起彼伏,让人眼花缭乱。有业内人士曾说,2009年岁末—2010年年初是群魔乱舞的房地产“真空时代”:旧政终结、新政未出;大佛未降、小妖当道。然而细究楼市新政的来龙去脉,会发现从“国四条”的出台到“国十条”的完善,都是一脉相承的。
针对新一轮疯狂上涨的房价,政府亮出了组合拳,出台“新国十条”应该是房改以来涉及面最广、力度最大、影响最深远的一次调控。相对于之前的调控措施,“新国十条”在战略级别上的严厉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遏制房价与维护社会稳定等量齐观,这是中央对高房价的危害性的评级最严重的一次;二是首次将问责机制提到文件的“第二条”,并且让监察部介入,严厉强调:“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精准打击投资和投机需求,调控的组合拳使人们对楼市“高烧”降温充满期待。那么“新国十条”究竟将给市场走势带来怎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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