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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前宗教工作中的 新情况新问题

tebiebaodao 2010-12-10 18:11:05 文/张雅箴 总第100期 放大 缩小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切实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目前中国大众信教情况及特点

中国目前信教人数对外宣布为1亿多。能够统计得到的数字是:伊斯兰教信徒约2100万,基督教信徒约1800万,天主教信徒约560多万,佛教出家僧尼30多万(一般信佛群众无法准确统计),道教住观和散居道士4万多。全国宗教活动场所8.5万多处,宗教教职人员约30万人,宗教团体3000多个,办有宗教院校74所。从发展趋势看,宗教将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宗教信仰者仍将持续增加,本世纪中叶可能超过全国人口的1/4。中国基督教信徒近10年平均增长近6%,照此速度到2020年是3860万,到2050年将达到6948万。天主教信徒近10年平均增长近3%,照此速度到2020年是870万,2050年将超过1850万,加上"地下教会"人员,实际人数比以上预计要多得多。就伊斯兰教而言,中国穆斯林人口按目前年均增长1.3%计算,到2020年是2650万,2050年将达到3880万(当然真正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应该少于这个数字)。加上难以预计的未来佛教信徒人数,到2020年中国各教信徒总数将达到2亿左右,2050年将超过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4以上。

二,宗教信仰者的结构变化将愈益多样化。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出现更多老年信徒的同时,中青年知识分子信仰宗教的比例会越来越高,信徒的平均年龄将有所降低。同时,在城市化、工业化步伐加快的条件下,城市精英阶层不少人将会信仰宗教,宗教工作的重点必然日益转向城市、受教育程度高、经济地位明显、与外界联系广泛、权利意识增强的现代市民社会成员中,宗教信仰者的大量增加以及结构上的变化,必将使群众工作直接面对相当一部分信教人员,带来思想文化嬗变。

三,宗教的社会政治影响将会逐步增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思想文化多样化,宗教的社会政治影响力必然越来越大,教徒谋求扩大公共影响力的愿望必然越来越强。特别是基督教、天主教发展速度和规模空前,现有"三自"模式必然面临进一步挑战。随着对外开放和国际交往不断扩大,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任务越来越重。在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方面,未来"疆独"、"藏独"势力仍将利用宗教欺骗和舆论群众,一有风吹草动,就可能掀起新的风浪。

 四,宗教矛盾和因宗教引发的社会问题可能增多。中国民间信仰尤其是佛教、道教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而基督教以其简捷、新颖、灵活、廉价、亲和等特点,适应了宗教市场的需要得以迅速膨胀。未来信教人员的基本格局,可能会突出表现在佛教和基督教对大多数信教群众的分割上。与此同时,宗教矛盾和因宗教引发的社会问题可能增多,对信教人员和宗教活动的规范管理难度加大。比如,地下宗教场所大量增加,各种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频繁等。还有,西北穆斯林到南方一些城市打工经商,给当地带来礼拜场所和教职人员短缺以及教派分歧等新问题。

当前中国宗教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中国近些年来,由于地方基层组织建设和群众工作薄弱,到处修建庙宇佛堂,可以说人为地扩大了宗教影响,导致信徒尤其是农村信教人员大幅度增加。加之非法宗教活动频发,管理工作跟不上,产生了不可忽视的消极作用。

一是境外宗教渗透大量增加。去年"世界华人福音事工联络中心"在澳门举办第七届世界华人福音会议。会议认为,基督教在全球的重心已从西方转到东方,华人教会的地位在提升,各教区要抓住机遇,加大传教力度,提高基督教在华人社会中的影响力。境外基督教势力还在中国推进"福音西进计划",他们以旅游观光、文化交流、学术研讨、经贸合作、慈善救助等为掩护,在全国各地包括大专院校进行传教活动,发展教徒。境外伊斯兰教组织通过开办阿语学校、举办经文班、组织朝觐等活动,以及大量印发《古兰经》、《圣训》、《义乌穆斯林青年》等宗教宣传品,在中国传播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煽动宗教狂热和民族分裂情绪。

二是农村和大学生信教人员急剧增加。近些年来,农村信教人员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增加最快的时期。比如,东部沿海某地级市目前在册基督教徒已达到60多万人,接近占全市总人口的1/10,出现了不少"教徒村"。中部地区某市上世纪80年代初宗教信徒共有约5000人,现在已经发展到6万多人,教会点由数10个发展到500多处。由于农村信教人员急剧增加,近年来私搭乱建庙堂现象比较普遍,个别地方甚至失控,出现村村有庙堂的现象。还有的地方因村民信教过多,导致出现宗教组织欺骗要挟群众、操纵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预党政事务等情况。此外,近年来一些高校学生信仰宗教,尤其是基督教信仰者增加很快。据有关部门对某高校大学生信仰基督教情况的调查,结果有79.3%的学生认为基督教可以净化心灵,充实人的精神生活;64.6%的学生认为基督教可以使灵魂得救,死后升入天堂。另一所高校,约有2/3的大学生已经读或者想读《圣经》、《古兰经》、《心经》、《黄庭经》等宗教典籍。

三是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有的不按教规任意频繁举行宗教活动,除礼拜天在教堂大规模讲经说法外,每周一、三、五都要小聚,特别是农村私设聚会点或在家庭随时聚会的情况更为严重。有的家庭教会成员自封"传道人",拉拢不明真相的信教群众和青少年加入地下教会,发展成员,壮大组织,扩大影响。有的在非法宗教场所举行各种形式的法会、开光仪式、佛事圣典、求神还愿等活动,甚至有组织地搞所谓"宗教搭台、经济唱戏"、"慈善捐助"等,以各种方式将触角向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领域延伸。有的宗教组织和宗教人士通过数字技术、无线通信、卫星、手机、广播电视等各种渠道进行宗教宣传,大量印制宗教宣传品。

四是一些宗教团体内部存在的问题。有的宗教组织举行的宗教活动"过度世俗化",追求世俗利益,利用宗教活动敛财。一些僧人、道士乱做佛事道场,有的甚至以看病、看风水等名义骗取钱财,败坏宗教道义和声誉。有的教会内部缺乏监督机制,日常管理不严等等。

出现上述问题,除了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利益追求和观念认识多元化、国外思想文化的影响等客观原因外,也与目前不少干部主观上认识不到位、思想政治工作跟不上、管理工作不得力有关。

如何正确处理宗教工作中的若干关系

宗教问题从来就不是孤立的,它始终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历史、民族等问题密切相关,具有长期性、民族性、国际性、群众性、复杂性等特点。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要处理好以下关系。

一是宗教与国家的关系。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宗教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不得妨碍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稳定、损害公民心身健康的活动。国家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宗教与党的关系。中国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全面认识宗教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全面认识宗教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历史、民族等相互交织的复杂现象。要积极探索宗教管理工作规律,加强引导,强化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把广大信教群众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共同目标上来。要加强宗教法规知识的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等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制观念,依法进行宗教活动。

三是宗教与民族的关系。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有些少数民族基本上全民信仰宗教,那里的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要警惕境内外敌对势力打着宗教旗号来煽动宗教狂热和民族仇恨,以破坏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对蓄意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制造事端的人,要及时揭露、依法打击。要加强民族宗教问题的理论研究,办好研究民族宗教问题的各类研究机构和大学的有关专业,建设一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民族宗教理论研究工作队伍。

四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宗教的存在和发展,是以大量信奉者的精神寄托为前提的,这种广泛的群众基础势必构成一种强大的社会力量,处理得好会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产生积极作用,否则就会产生消极作用,甚至破坏作用。要支持和鼓励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救助、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支教、义诊等活动。要处理好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弘扬宗教教义和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

五是宗教信仰与其他信仰的关系。要加强舆论引导,从根本上着力解决群众精神生活出现的新问题。社会转型时期发展有快有慢,利益追求和思想文化观念多样,越是在这种情况下人的心理越容易产生不平衡,越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舆论引导。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大力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使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追求占领人们的思想阵地,建立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支柱和价值取向。要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继续进行科技、文化、卫生、普法"四下乡"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户"等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破除封建迷信,树立科学的人生观,正确对待生老病死、吉凶祸福等问题,以积极、健康、文明的内容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六是宗教内部以及各宗教之间的关系。要加强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联系,对他们要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鼓励他们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特别要关心生活困难的信教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加强对宗教团体的管理和指导,支持他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实现宗教团体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克服某些宗教活动世俗化、功利化的倾向,维护宗教声誉。

七是中国宗教组织与境外宗教组织的关系。中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中国的宗教组织、宗教界人士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任何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办事机构、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开办宗教院校、擅自招收留学生;不准在中国公民中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或进行其他传教活动。内地宗教界与港澳台宗教界的联系和交往,要坚持互不隶属、互不干涉、互相尊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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