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网络恐惧”症状的七型三表现
什么是官员“网络恐惧”症呢?似乎现在还找不到一个明确的可以使大家认可的定义,有人指出,网络恐惧感是人们面对网络迅猛发展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应感。笔者认为“网络恐惧”可能不仅仅是不适应,而应当是对网络的害怕和躲避的心理现象。从网络热点事件来看,当前官员“网络恐惧”症状不同,“病理”也不同,大多是因为自身有问题,被网络这个“放大镜”照了出来,也有因为网友的偏见而让人“被动”恐惧的。总结近年来热点网络事件,具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嚣张型:“天价烟局长”周久耕
典型案例:被一些网民称为“天价烟局长”的周久耕于去年10月份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而周的出事和“落马”很大程度应当归功于网络的威力。先是周的关于房价的不当言论被人在网络上猛批,接着是周久耕在公众场合所吸的价格上千元一包的所谓高档香烟和所戴的一块名表被细心的网民发现并搬到网上,之后是有关政府部门启动对周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最后是司法部门的依法判决。在整个过程中,网络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点评:可以想象到,周久耕们对网络肯定是充满了害怕的心理,也肯定会有躲避的愿望。这些少数官员,由于有着各种违法行为,既害怕党政部门的监督,也很害怕新闻监督,但最怕的是广大群众通过互联网的检举、揭发和扩散。
二、好色型:烟草局长韩峰
典型案例:“这个局长有意思,日记啥都写。”2010年2月28日,广西烟草系统干部韩峰的日记在网上广为流传。网友“含仙子”在天涯社区发帖展示的“局长日记”,共计145篇,每篇一般几十字,记载了韩峰与多名女下属、同事淫乱,收受贿赂等内容,被称为新的“官场现形记”。这段“香艳日记”从2009年 11月开始在小范围流传,经过三个月发酵,在今年2月引起公众关注。官方迄今没有披露日记是如何泄露的,来宾市警方曾称,最早的发帖地点位于广东。有网友对日记真实性提出怀疑,认为日记如此私密的东西,不太可能外流,但也有网友相信是真实的。2010年3月1日,官方宣布纪检部门对韩峰立案调查,3月9日韩峰被移交南宁市检察院立案调查,3月13日广西自治区检察院批准对韩峰进行逮捕。
点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进入互联网时代,一切丑恶都可能暴露于网络的“光天化日”之下。
三、庸官型:“十不知道局长”
典型案例:2010年3月14日,河南省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25名矿工不幸遇难。15日中午,新华社记者在矿难现场,向新密市安监局局长王某问了10多个关于矿难的问题,其中有10个他大都回答“不知道”,网友叫他“十不知道局长”。这个“一问十不知”的庸官在网上被猛批后,3 月17日就被新密市委下令免职。
点评:对这些混日子的官员来说,最好是没有网络,这样不负责任的对话就不会影响自己的官运了。你说,他们能不怕网络吗?
四、醉酒型: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某
典型案例:2008年10月的一天,有网友爆料,一位自称北京来的高官的中年男子在深圳市某酒楼猥亵一名11岁女孩子,帖子发后立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正义感的网友很快就指认出,这名男子是时任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某某。在事件发生两天后,深圳海事局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林某某已被停职。
点评:林某某这样的领导干部可能平时工作是很不错的,很有工作能力,功劳和苦劳也可能都不少,为人处世都很合乎社会规范。但是在酒后乱性,发生了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的严重违法行为,应属于醉官行为。
五、“被动”恐惧型:“最年轻市长”周森锋
典型案例:2009年6月,29岁的清华大学毕业生周森锋,无疑是网络热点人物。6月21日,他以全票当选湖北宜城市市长,成为湖北省目前年龄最小的市长。“最年轻市长”的消息一出,顿时引发网络热议。“后生可畏”还是“后台可畏”?“干部年轻化”会不会在“拔苗助长”?选任程序是否公正?是否符合干部任用规则?等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周森锋的家庭背景、在学校的表现、穿衣戴帽、生活作风、工作成绩,被全面关注。年轻市长以沉默应对 “全民考核”,媒体评论29岁市长在质疑声中前行。
点评:这一类干部往往“木秀于林”,具有“非常”特征。“最年轻市长”遭遇网络风暴,充分展现当前网络的非规范特征,对于那些具有“非常规”特征的官员来说,只要自己坐得正、行得端,那就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六、僵化型:不愿接受新事物
知识不足型的“网络恐惧”症,这种情况可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就是许多不爱学习新鲜知识,不爱接受新鲜事物的官员们,由于自己不会上网,不会使用网络学习和交流,因此有点讨厌互联网。这些官员之所以不喜欢网络,因为网络给他们压力了,不学习就不会用,可以将他们归结为信息时代边缘化群体,对网络具有内在的恐惧感。
七、沉默型:闷声才好发大财
那些拥有特殊利益和小团体利益部门的官员,由于不愿意上级部门和公众知道自己的过高收入和福利待遇,因此厌恶网络,恨不得所有新闻媒体都消失才好。去年网上曾流传过中石化天价吊灯,还有大批低价团购住房的事件,都引起了网民的关注。这些垄断性企业崇尚的是“闷声发大财”的理念,极少主动披露这些信息。因此,可以推断,凡是具有特殊利益的行业和政府部门的官员,是比较恐惧网络的。
一些政府部门以各种理由不愿意公开财政信息,就是有“难言之隐”。如果公开财政信息,那些领导干部怎么能够经常更新八成新的豪华轿车呢?
官员“网络恐惧”三种表现
近年来,官员们已被无情地扔进了互联网的汪洋大海,不免使一些官员产生“网络恐惧”,呈现出各种表现。
表现一:漠视网络监督,打击报复网络举报人。由于网络监督的主体合法性尚不明确,监督手段缺乏或受到限制,网络监督信息不可避免地带有局部性和片面性,一些被举报的政府部门或官员便抓住这些把柄,想方设法逃避责任,甚至掩盖自己的严重错误,用手中的权利迫害网络举报人,引发网民激愤情绪,导致事件升级。
表现二:反应滞后,丧失引导网络舆论的主动权。由于滥用网络监督权现象的存在,有人利用网络打着监督的旗号,夸大事实,散布谣言,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宣泄对社会的不满情绪。这种攻击轻则危害他人的权利,毁谤名誉,重则可能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引发网民情绪失控。对此,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采取回避或置之不理,害怕引火烧身,以至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表现三:视网络监督为洪水猛兽。通过网络曝光,大量违纪违法官员和腐败案件受到查处,使许多官员被震慑。然而,这只是网络监督的一个方面,无处不在的目光不仅对官员检点自身言行,而且对于官员的决策、管理水平都是一种挑战,网络监督不仅要捉蛀虫,还要维护大树肌体的生态健康。这对任何官员都是严格的考场。譬如,2008年岁末周久耕事件发生后,南京市的许多官员似乎一夜之间换了一身“马甲”:高档名牌服装不穿了,名牌手表不戴了,高级轿车不坐了,天价香烟也消失了。
谁是“网络风暴”幕后推手
“网络风暴”是如何形成的?有没有幕后推手?
通过对2009年涉及官员的网络热点事件跟踪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不少网络热点事件大都沿着“网络(论坛)载发—版主推荐—网民关注—传统媒体记者介入”这样的循环链条不断扩散传播,其幕后也有职业化的网络信息“搬运工”进行操作。
据对几起涉及官员的网络热点事件形成过程解析,相对稳定的网络信息“搬运工”群体为网络编辑(论坛版主)、新闻“线人”(公民报道者)、媒体记者,他们往往是网络热点事件的幕后推手,真正起到关键作用。
新闻“线人”是网络幕后推手的重要一环
新闻“线人”(或称公民报道者)是网络幕后推手的重要一环。据了解,新闻“线人”往往为自由职业者或兼职人员,他们或者对新闻传播比较喜爱,或者以前从事过媒体工作,大多以“公民报道者”身份出现,不仅是各大网络论坛的常客,而且在各大网站设置“博客”,不时“报料”。新闻“线人”一般与几家或几十家媒体的记者有联系,一旦得到投诉材料或者新闻线索,便第一时间发给各自联系的记者朋友,同时在网络发帖,从而使其能快速传播。
一位资深媒体人指出,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不在传统媒体担任采编工作的人士申领不到记者证,而互联网的发展又为他们传播信息与新闻提供了便捷,所以,在当前传媒生态里,新闻“线人”这一边缘化群体的影响正越来越大。
2009年年底被网络广泛关注的成都女子唐福珍拆迁“自焚”事件当中,“公民报道者”李根不得不被提及。李根现为自由职业者,曾在报刊与网络媒体中任职,与记者圈联系广泛,兼职充当不少媒体的新闻“线人”。据李介绍,唐福珍拆迁“自焚”事件在他没有介入前,已有媒体关注,但没有报道出来,他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在自己博客里发帖,并在上百个记者“QQ群”里推荐这条新闻“线索”,从而使这一事件在网络里“引爆”。
新闻“线人”群体的不断发展不仅与网络技术的发展有关,同时也是媒体竞争加剧的结果。当前,由于媒体市场化竞争加剧,每个媒体都希望做出独家选题,这使许多媒体的记者都面临着重大的选题压力,于是,如何培养好信息源及找到独家选题成为了记者的首要任务。因此,不少媒体的一线记者想在竞争中取胜,不得不培养自己的新闻“线人”。
一位资深“线人”表示,随着网络的发展,当前新闻“线人”制造舆论热点的能力可能比一般媒体的普通记者都强,他说:“因为我们不受单位约束,可整合利用传统媒体,也可利用网络新媒体优势。”
“唐福珍事件”的扩散印证了这一观点。李根透露,唐福珍“自焚”后,曾有多家媒体派记者前往采访,但稿件被“和谐”,北京一家媒体记者不甘心,把未在本单位刊发的稿子发给李,李通过网络不断热“炒”此事,从而使“唐福珍事件”成了关注焦点。
网络编辑:“没有我们的努力,网络热点事件可能要减少90%以上”
许多网络编辑对“幕后推手”这个词并不反感,并在一定程度上认同。
人民网强国论坛是当前最有影响力的时政类网络论坛之一。该论坛一位资深版主告诉记者,在主流论坛,网络版主一般对网友的各类帖子有推荐、审核的权力,如果把一个帖子推荐到论坛的主要位置,其点击量可能会成千上万倍地扩大,因此不少网络热点事件与他们如何推荐关系重大。
新华网一网络主管透露,现在各大主流网站及论坛大多相互竞争,都想争取更多网友及点击量,因此各个论坛里如果有点击量稍高的帖,版主一般会主动推荐到网络页面醒目位置或加“热”、“酷”等标志,使网友更加关注。另外,他们都互相盯着同类竞争的其他论坛,如果对方推荐的内容网友很关注,那么自己所负责的论坛也会很快换上同类帖子。这样,一个事件可能在各个论坛间迅速传播,影响几何级扩大。
天涯论坛一位女性版主直言不讳地说,“没有我们的努力,网络热点事件可能要减少90%以上”。她除了在自己负责的页面推荐热帖外,每天还把一些有新闻价值的帖子群发给各媒体记者,“这一举三得,不仅宣传了自己的网站,也给一些媒体提供了新闻线索,还使网友的举报得到了更多的关注”。
因为网络媒体的互动性特征,网络编辑的引导往往能与网友形成循环的互动,这常常能充分展现网络编辑制造舆论的能力,发挥“推手”作用。
“网络风暴”越来越多
除新闻“线人”与网络编辑的努力外,传统媒体记者的介入往往使热点事件“火上浇油”,越烧越旺。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的广泛使用,使这三类群体可以通过QQ群、MSN群等互通信息,轻松“结盟”。
一个名为“小刀”的QQ群曾聚集起国内许多市场化媒体的一线调查记者、主流网站编辑及知名新闻“线人”,高峰时达200人。该群发起人为某杂志首席调查记者,以揭黑和批评报道闻名业内。“不少网络热点事件,在网络热炒以后,因为传统媒体介入而使事件有了结果,因为在当前,传统媒体更具专业性、权威性,可信度高。”他强调。
在以前,除个别主流媒体的重点报道偶尔能引起广泛关注外,一般媒体的报道往往影响有限。而现在,因为网络的发展,一个地方小报的报道也可能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这大大刺激了一些媒体记者与网络编辑“结盟”的欲望;而另一方面,网络因为内容来源缺乏,也需借助传统媒体的专业内容,双方各取所需。
这种“结盟”往往能使一个热点被急剧放大。在市场化竞争下,每个群体要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必须拥有足够的资源,相互“结盟”不仅是一种可能,更成了一种需要。这或许是“网络风暴”越来越多的深层动因。
谨防“幕后”交易蔓延
不断的“网络风暴”,让网友一次又一次看到了网络的威力,也使官员们感受到了网络的阵阵“杀气”。而在网络势力壮大的同时,不少“幕后”交易也在蔓延。
一个不良现象是,个别人为了私利故意发布不实信息制造热点,使网友在感受所谓的自由和民主时,不知不觉地被幕后“推手”控制,真假不辨、善恶不分,群情激奋之下,对问题的解决形成一边倒的“先验性”结论,误导公平的裁决和正义的伸张。比如,在媒体圈内,一些“公民报道者”收取投诉者“宣传”费的不良行径被不断曝光,暴露了这一群体的负面形象。
另一不良现象是,为了让主流网站删除相关负面帖子,不少地方政府部门不得不展开“公关”行动,相关网站逐渐成为“糖衣炮弹”的重点目标。而一些网站在体验到这块“市场”的甜头以后,在市场化逐利本性的推动下,又有意识地去制造更多的“风暴”。在调查过程中,有官员曾表示有时深夜求助于相关朋友,委托其处理相关网站的负面内容。
这些不良倾向若得不到有效管理与规范,并加以制止,很可能异化网络生态,值得警惕。
在网络中的担忧与坦然
在当前的网络中,官员很有可能成为“弱势群体”。
网络是个虚拟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说话可以不负责任,这很可怕。我们不是怕老百姓的监督,我们希望倾听民声,但现在网络上有一种不良现象,党政干部尤其是县委书记只要有一点不妥,哪怕这只是谣传的,就可能被网民群起攻之,无限放大,让人受不了。
河南某县县委书记:应该说我们政府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也在推进,我们有正常的体制机制的渠道,有信访办,有书记的公开信箱,有“一把手”接待日。这都是渠道,有些信息确实是通过那些不正规的渠道散播的。我们必须承认当前在网络上,理性还是很缺乏。
“媒治”让官员恐惧网络
网络信息往往鱼龙混杂、真伪难辨,既浪费了社会资源,又干扰了被举报官员的正常生活。官员也是公民,也有隐私权。尤其是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还会借助网络,散布虚假信息,诽谤政府官员,这更影响了一个官员的清白,也会影响到工作 。
目前有一种说法:中国社会不是人治,也不是法治,而是“媒治”。许多悬而未决、“查无实据”的事件,在网络上曝光后,其处理力度之大、速度之快、态度之坚决,与曝光之前形成天壤之别。
网络作为媒体的一种,其快捷性、公开性以及草根性,使它具备其他媒体不可比拟的优势。网络存在这样的现象,在现实社会中越强势的群体,在网络上往往处于弱势。因此,官员患上“网络恐惧症”也是顺理成章。
“不干净”使官员变“懦弱”
当官员面对不实言论、诽谤之词时,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此种言论的制造者绳之以法。可惜,绝大多数官员明明知道是假,却采取找关系、托人情、花钱摆平的方式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岂不知这是对网络犯罪的怂恿,鼓励“刁民”的存在。一些网络“刁民”就认为所述情况是事实,反而变本加厉、肆无忌惮。难道执法者不懂法吗?不是!而是担心诉诸法律引来其它方面的问题,说到底,还是自己不干净!正是这种“不干净”使处于网络舆论风口浪尖的官员变得“懦弱”,更甚者是“妥协”。久而久之,就成了标准的“网络恐惧症”。
怕的是损害当地形象
江苏某县宣传部长向记者坦言,从他本人接触到的网络事件来看,也存在这种情况,大家往往只注意到一两次网络揭黑的事件,其实在我们的调查中也发现有不少人通过网络散播谣言,达到报复等目的。而这些事件大都捕风捉影,缺乏证据,网友往往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给当事人造成的负面影响倒是小事,更重要的是对当地的形象造成损害。
网络有时也会被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所利用
在看到和承认网络监督有着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由于虚拟世界的不负责任,网络作为一把“双刃剑”,有时也会被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所利用,一些恶意诬告、诽谤官员的虚假信息,不时在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公众的视听,从而使得网络这一反腐渠道的作用大打折扣。目前,不少官员遇到网上的负面信息,往往手足无措,更多选择回避或失语。
网络是个好东西,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浙江某县县委书记说,我在基层工作几十年了,当县领导也有十几年了,老实说,接触网络也是最近几年的事。听到通过网络监督而落马的官员的事更是最近一两年。这对我们来说确实是个新课题,网络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成果是明显的,这是有目共睹的。总的来说,我还是认为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我的工作是每天要面对基层,只要你跟群众生活在一起,你的一言一行让大家看得到听得到,有人给你造谣,肯定也有人给你辟谣。那些网络的事情不就不攻自破了吗?
争取网络“麦克风”
网络的发展是大势所趋,这谁也否认不了。网络正处在这样一个高速发展但是极不稳定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很多人,不仅仅是官员,都有可能被网络伤害。有些同志在以前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加上又看到一些官员因为网络曝光落马,就是没有问题,也害怕一时说漏了嘴。
可是官员必须有面对这种挑战的勇气,少一些抱怨,少一些牢骚,多一点主动,争取网络“麦克风”,占领舆论的制高点。河南某市委宣传部长表示,其实,有些恐惧的状况和心理也是很正常的,要不是搞宣传工作,我对网络也有些发怵。可是,网络是挑战,怎么能逃避呢,必须接受,敢于应战。这是工作的要求。要逐渐开始由躲避媒体变为主动与媒体接触,重视网络。
有些党政官员应该“开窍”了
其实,网络并不可怕。但是,却总有一些党政官员害怕网络、反感网络,对网络恐惧不已、抵触不尽。究其原因,不外有四:一是心中确实有鬼;二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三是执政为民意识不强;四是很少上网。
网络不是洪水猛兽,民意的畅通传递也不是洪水猛兽!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政高官们经常上网,主动亲近网民,也应该使有些党政官员“开窍”了。
对网络“恐惧”未必是坏事
官员对网络“恐惧”未必是坏事,反而有助于监督官员更加谦虚谨慎、廉洁自律,心中时刻牢记勤政为民,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事情上。作为一名现代官员,一定要用一颗平常心来对待网络监督,要以积极的态度去对待它。面对网民的责难也好,意见也好,得从他们的意见中找到反思,目前是否还有工作没做到的地方、没达到的地方,想着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尽可能一切都做到。
“官心惶惶”背后的舆论生态
“日记门”、“短信门”等“涉官”事件,受到网络的热炒,多与受贿、性丑闻相关。这类“门”事件所折射的政治文化含义是深刻的,网络传播的“汹涌”反映了广大网民的“政治无意识”和某种心理期待与诉求,有其积极的合理性。但在鱼目混珠的无序中,也会有人乘机借“势”,为自己的私利张目,混淆视听,这反映网络管理内容上的“失控”和监管的不到位,引起深思的是各种“门”事件的传播机制和社会心理以及网络的“失控”显示出的多重意味。我们看到网络时代,网络信息发布门槛低、成本低、速度快、效应大,但管理的成本与难度却很大。
“民间网络舆论场”一个新的公共空间
随着中国传媒业特别是新媒体的迅猛发展,人们已进入“传媒社会”的新时代。新媒体引导下的时代是一个泛在的时代。泛在时代的传播特点,往往是点对点或一点对多点的传播方式,具有网状和弥散性特点,充满了诸多的不确定性和无序性,传播速度呈“爆炸”式,极易迅速产生集聚与放大效应,形成网民情绪高密度的舆论场,这已然改变了中国的舆论生态。
系列“门”事件显示,相对于传统媒体的可控,网络媒体的泛在传播方式具有不可控性,舆论场的形成具有不可预测性、不确定性和突发性特点。当新媒体凭借技术强势遭遇新的民众心理期待时,就会发酵为新兴的能够引起极大震动的舆论场。这个舆论场以新媒介为平台,以BBS、博客、播客、微博、手机短信等形式,以用户自己生产的媒体内容为重点,在虚拟空间中以网络意见领袖、公民记者、网络写手、隐性的匿名专家和广大网民互动为存在方式,以与传统媒体的互应,不断形成新的舆论热点,甚至延伸到现实生活中成为关注的焦点,并深刻影响着当下的社会现实和文化消费。
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形成的“民间网络舆论场”,是一个新的公共空间,它已影响到社会现实的存在境遇,其中民间力量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如何引导其从芜杂的状态走向良性健全发展,已成为一个具有挑战性的时代课题。新媒体并非传统媒体的简单延伸,而是在发展中形成了新的格局:与传统媒体并存、互动,其力量越来越强势。
其实,网上的各种“门”事件是现实问题、文化问题的“折射”和“投影”,是广大网民对现实问题的理解和态度的显现,体现了网民的愿望和诉求。另一方面,我们欣喜于现代民众越来越勇于和善于利用传媒监督和维护权益,实现公平诉求。但也有个人网民假借互联网的特点,制造虚假信息谋私利。一方面,现实文化的多元必然显现于网络文化消费趣味的多元,现实中的道德滑坡、价值失当和信仰真空必然显现于网上的无聊和价值混乱与平面化,这里既关乎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也关乎对官员的官德教育、素质教育,面对民意的反映和广大网民的监督,教育党员干部要有操守和责任,还关乎对名人的社会责任、伦理底线教育。说到底这些都是现实中的文化出了问题,价值导向出了问题或者说主流文化引导不力的网络显现。
中国现已成为全球上网人数最多的国家,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大众文化时代的到来,网络新媒体已成为当下文化传播和文化消费的重要平台,面对新媒体引导舆论形成的新格局,我们要持一种理性的认知态度,熟悉、把握互联网的发展规律,积极应对、有效利用使之成为民情民意的健康、顺达的反映通道,同时积极加强内容的引导和监管,通过主流文化的力量引领网络文化的发展方向,在网络文化的发展中融入应当的社会价值观,树立好的风尚,净化网络环境。
网络新媒体改变了舆论生态
网络文化并非“洪水猛兽”和“怪胎”,网上舆情、网络事件是现实问题的“放大”映射,网络文化总体上是积极健康的。对于个别价值观扭曲的网络“门”事件、恶搞事件,要通过网络内容的引导来纠偏。网络引导是一种“软引导”,它不是某种辩护,而是以事实、以理性、以思想的力量发挥影响力,以提升素质和意识达成共识,不是传统媒体上的如何“指导”,但也不要无能为力地被网上舆情牵着走。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的生成有其积极意义,网络新媒体扩大了公民的知情权、填补了公民监督的空白,改变了舆论生态,成为民意民情的重要表达路径和方式,也成为解读现实社会的重要“索引”。新的文化公共空间的建构还有利于推动社会积极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人人都被置身网络监督之下,也有利于培育公民道德的自觉和洁身自好。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网络的芜杂和失序带来低俗、恶俗现象的蔓延,以及对社会主流价值理念的腐蚀和侵蚀。对网络媒体新格局我们要有清醒的认知,在洞悉特性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网民的有序参与,善于倾听网民的心声和民情,坚决抵制和批判失实、低俗信息的传播,使网络空间成为社会核心价值传播和弘扬的场域,使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形成良性互动。
“官不聊生”与网络法治
互联网络改变的不仅仅是信息传递方式,它同时还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任何人拿起摄像设备,都可以将自己所看到的情形拍摄下来,并且通过互联网络传播出去。那些作奸犯科者,再也无法躲避人们的窥视。那些拥有权力的人,再也不能通过传统的方式,消除或者屏蔽有关信息。
从本质上来说,官员惧怕的是互联网络背后的权利与权力。一些官员之所以惧怕互联网络,不仅仅是因为互联网络为公众表达提供了载体,互联网络作为一个信息的平台同样可以被屏蔽。官员之所以惧怕互联网络,是因为执政党已经改变了执政理念,中央领导习惯于借助于互联网络发现社情民意,并且通过互联网络披露的蛛丝马迹,追查贪官污吏。
因此,从表面上来看,官员惧怕的是互联网络,但从本质上来说,官员惧怕的是互联网络背后的权利与权力。因为公民可以通过互联网络充分满足自己的表达权、评论权,所以,官员才会有所忌惮,不敢肆意妄为,因为执政党通过互联网络发现问题,并且采取切实的手段解决问题,所以,官员才会心生恐惧。
当然,互联网络监督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复杂性。单靠互联网络监督官员,并不足以解决问题。在有些情况下,互联网络会成为少数人结党营私、党同伐异的工具。对于互联网络上的信息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不能因为互联网络上刊登了一些揭发类的信息,而兴师动众,雷厉风行;也不能因为出现了互联网络虚拟的民愤,而不问青红皂白,痛下杀手。
互联网络作为一个表达意见的平台,之所以受到人们的重视,就是因为在许多情况下人们通过正常的渠道,无法实现正义。但是,互联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增加社会透明度的同时,可能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
期待中国的互联网络基本法
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互联网络新闻事件,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互联网络曝光行为,有助于执政党反腐倡廉。但是,由于一些互联网络的使用者缺乏法律意识,所以,在揭露犯罪的同时,伤及无辜,损害了普通公民的权利。因此,我们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现有立法基础上,尽快总结经验,制定中国的互联网络基本法。
未来的互联网络基本法应当在充分保护公民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同时,着重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必须处理好公众人物与普通民众之间的关系,禁止任何互联网站经营者随意披露普通民众的信息,禁止对普通公民发起人肉搜索;但是,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应当允许而且鼓励公众借助于互联网络监督公众人物的行为,防止他们滥用公权力或者社会资源,损害国家利益、个人利益。
第二,应当处理好互联网络使用者与互联网络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如果互联网络经营者明知信息构成侵权,仍然加以传播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互联网络经营者接到投诉,不及时删除有关信息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应当处理好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严格限制国家权力机关滥用权力,干涉互联网络传播行为,除非法律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国家公权力机关特别是互联网络信息管理机关不得随意要求互联网站删除有关信息。
第四,应当处理好互联网站经营者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如果互联网站的经营者出于商业目的,删除不利于市场主体的信息,或者有意识地转移视线,掩盖事实真相,那么,应当追究互联网站经营者的刑事责任,决不允许互联网站的经营者借助于现代互联网络随意屏蔽损害公民人身健康的信息。
总而言之,未来的互联网络基本法应当充分满足公众的表达权和知情权,禁止国家公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随意干涉互联网络传播行为,禁止互联网络的经营者借助互联网络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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