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五河县原县委书记徐社新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获刑有期徒刑十四年零三个月。在近日中央发文要求副处级以上干部每年申报财产的背景下,像徐社新这样的贪腐样本,或许能够解读申报制度的必要性和艰巨性。
收了钱,给人“官帽”——作为县委书记的徐社新可谓是“诚实守信”的“官帽售货郎”。在安徽省五河县为官的6年间,徐社新没有“虚度光阴”,将所有乡镇和县直重要部门的“官帽”卖了个遍。
据当地一名干部说,在徐社新主政期间,徐收了钱才会提拔已是公开的秘密,不向其行贿想得到提拔重用实在是太难了……
安徽省蚌埠市政协原副主席、五河县原县委书记徐社新因犯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一审被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其犯罪所得人民币305.35万余元、13789美元、500欧元、5000港币及价值人民币5.5万元的购物卡等钱物追缴上缴国库。
此案一审宣判已有月余,但记者翻阅徐社新长长的判决书,感觉徐社新除了具有大多数贪官们的“共性”外,还具有自己的个性和“传奇”——他将五河县几乎所有乡镇和县直重要部门的“官帽”卖了个遍,在遭人举报后甚至动用县电视台高调辟谣。
在近日中央发文要求副处级以上干部每年申报财产的背景下,像徐社新这样的贪腐样本,或许能够解读申报制度的必要性和艰巨性。
书记碰头会成了“一言堂”
选拔任用干部一般要经过动议、初始提名、民主推荐或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诸多环节。其中酝酿阶段俗称“书记碰头会”,也就是由县委书记召集分管县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等有关负责人酝酿某个职位的人选,一旦达成共识,即将该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在徐社新任职五河县县委书记期间,其主持的书记碰头会渐渐变成了自己的“一言堂”。
我们不妨看看2006年12月30日徐社新召集的一次书记碰头会的“实况”:
——关于荣某的晋升问题
【铺垫】时任五河县财政局副局长的荣某为了能够升任县财政局局长,从2003年初至2007年春节,多次找到徐社新,向徐社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徐社新均答应考虑。在此期间,荣某先后6次共送给徐社新人民币2.5万元、美金5000元。
【结果】在2006年12月30日召开的书记碰头会上,徐社新提议把荣某调整到县发改委任副主任并主持工作,准备以后有机会再安排其任县发改委主任,与会的县委副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部长表示同意。2007年3月,荣某被任命为五河县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为感谢徐社新的帮助并希望在徐的关照下顺利升任县发改委主任,荣某之后又分两次送给徐社新1.3万元。
——关于薛某的晋升问题
【铺垫】2005年中秋节前的一天,时任五河县发改委主任的薛某为了请徐社新在其职务安排上给予关照,来到徐社新家中,送给徐妻3000元,徐妻收下后告诉了徐社新。2006年春节前的一天,薛某请徐社新对其职务予以关照,并送给徐社新4000元。2006年9月,薛某再次来到徐社新的办公室,表达了在换届时提名其为副县长候选人的想法。2006年10月的一天,为了请徐社新提名其为副县长候选人,薛某第三次送给徐社新3万元。
【结果】在2006年12月30日召开的书记碰头会上,徐社新提出把薛某作为副县长候选人,参加会议的县委副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部长均表示同意。2007年2月,在县人代会召开时,徐社新安排县委组织部部长组织10名人大代表联名,推选薛某为五河县副县长候选人,后薛某当选。
——关于张某的职务调整问题
【铺垫】2004年中秋节和2005年春节,时任五河县小圩镇党委书记的张某为了能进县领导班子,先后两次分别送给徐社新2000元购物卡和2000元人民币。2005年9月,经徐社新安排,张某调任五河县财政局党组书记。由于对这个职务不满意,2006年春节前的一天,张某请徐社新帮其调整职位,并送给徐社新2000元人民币。
【结果】在2006年12月30日的书记碰头会上,徐社新提议将张某调任县民政局局长,县委副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部长均表示同意。2007年4月,张某被任命为五河县民政局局长。为表示感谢,张某又送给徐社新2000元人民币。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4月至2008年3月,徐社新在担任五河县“一把手”期间,仅在为他人的提拔晋升、工作安排、职务调整方面就收受贿赂人民币近110万元、美金5000元和欧元500元,占其受贿总额的40%。
“官帽售货郎”
在徐社新众多“事迹”中,卖“官帽”成了他在五河县主政期间的最大“政绩”。
在徐社新被认定的74宗受贿事实中,小到一般干部、大到县人大的副主任,都被列进了向徐社新行贿的一长串名单中。法院审理查明,从2002年2月至2008年3月案发,徐社新在担任蚌埠市经贸委副主任、五河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五河县县长、五河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82人贿赂,合计人民币254.6099万元、5500美元、500欧元、价值人民币5.5万元的购物卡、3.5万元的装修材料、价格为人民币1.86万元的金箔字画2幅、索尼牌数码照相机1部、IBM牌笔记本电脑1台、女式欧米茄牌手表1块。
在这些受贿中,徐社新基本上能够做到买卖两讫:收了钱,给人“官帽”。
2005年国庆节前至2008年春节,五河县原县委常委、政协副主席朱世鲁为在职务调整上得到徐社新的关照及事后表示感谢,先后4次送给徐社新人民币12万元和存有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卡,后徐社新将存有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卡退还。朱世鲁得到的“回报”即是五河县县委常委的位子。
在收受刘会光人民币6万元后,徐社新在刘会光的职务晋升和职级调整上给予了关照:2005年3月,刘会光被任命为五河县临北回族乡党委书记;同年6月,被任命为五河县县长助理。
许德武为在职务晋升上得到徐社新的关照及事后表示感谢,先后6次送给徐社新人民币4.6万元和2000元购物卡,他也如愿先后当上了浍南镇党委书记、五河县副县长。
徐社新在收受薛昌露人民币3.7万元后,于2007年2月县人代会召开时,安排倪涛组织10名人大代表联名,推选薛昌露为副县长候选人,后薛昌露当选五河县副县长。
徐社新买卖“官帽”的重要领域是乡镇和县直重要部门的主管。比如在县直部门的水利、发改委、建设局、交通、卫生、科技、规划局、开发区等人事安排上,花了钱的人基本都会如愿以偿。
顾登奎在向徐社新送出人民币3.2万元后,于2006年10月被任命为五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正科级),2007年8月又被任命为五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县级);于业春在送出人民币2.4万元和3000元购物卡后,于2005年8月被任命为五河县建设局局长,2006年3月被任命兼任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公司总经理,2007年4月又被任命兼任人防办主任。
五河县国税局局长朱郁在2005年春节至2008年春节前,为感谢徐社新对其职务安排上的支持及在工作上继续得到关照,先后4次送给徐社新人民币1.2万元。2007年3月,朱郁还为请徐社新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五河县国税局前任局长杨益军予以关照,到安徽省委党校徐社新学习的住处,送给徐社新人民币1万元。后徐社新打电话给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过问此事。
至于五河县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可以说几乎都给徐社新“进贡”过。2003年中秋节至2007年中秋节,王辉为在职务调整及工作上得到徐社新的关照,先后11次送给徐社新人民币4.3万元。2007年5月,王辉和姚兰祥等人为感谢徐社新在他们职务调整上给予的帮助,一起到省委党校送给徐社新5000元购物卡。2006年11月,王辉被任命为五河县城关镇党委书记。2007年1月,姚兰祥被任命为五河县城关镇镇长。2007年春节后,姚兰祥为表示感谢,送给徐社新人民币1万元。五河县浍南镇党委书记曹永茂人民币2.3万元、临北回族乡乡长刘光祥人民币2万元、五河县武桥镇镇长查凤岐、五河县新集镇镇长王少柱人民币1.5万元、五河县浍南镇镇长黄林人民币2.1万元、大新镇镇长傅玉湘人民币1.4万元、沫河口镇镇长张道奎人民币1.4万元……这一长串名单读来令人窒息。
据当地一位干部说,这些向徐社新送礼的人中,一些人是没有办法而为之。因为在徐社新主政期间,徐收了钱才会提拔已是公开的秘密,不向其行贿而想得到提拔重用实在是太难了。
收钱“帮”企业发展
据了解,那些被拉下马的“一把手”弄权时大多热衷于将县(市、区)委关乎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权有形化,主要体现在将县(市、区)委的决策权扭曲化,将集体的权力个人化,把本应属于政府的议决权拿到县委来。一言以蔽之,就是大权独揽,追求绝对的权威——大到重要项目、重点工程、重大资金使用,小到企业改制、矛盾纠纷解决、有关费用减免等等。其结果是权力行使没有了边界,个人对法纪没有了敬畏,贪心没有了底线。
2002年初,五河县安徽天井啤酒厂(以下简称天井厂)改制为五河县皖啤酒业有限公司,同年9月更名为安徽皖啤酿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啤公司)。皖啤公司由天井厂原厂长杨某等股东募股成立,杨某任董事长、总经理。为使皖啤公司摆脱债务连带责任,理顺产权关系,2003年3月,天井厂向五河县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杨某为了尽快结束破产程序,以便通过拍卖尽早获得抵押给金融机构资产的所有权,多次找到时任五河县县长的徐社新帮忙协调。徐社新多次给五河县法院有关负责人打招呼,要求他们加快办案进度。杨某为了感谢徐社新,在2003年7月至2004年中秋节期间,先后5次共送给徐社新4.1万元和索尼牌数码相机一部。
2004年下半年,杨某准备在该县头铺镇征地60亩以扩大皖啤公司规模,多次找头铺镇政府等单位协调均未有结果。2005年春节前的一天,杨某请徐社新帮忙,并送给他10万元。随后,徐社新安排相关人员落实征地事宜。2005年5月,皖啤公司顺利征得土地60亩。
2005年11月,皖啤公司以2030万元的拍卖价,获得了天井厂抵押给金融机构的资产。由于该资产低于2002年原天井厂改制时的评估价,徐社新打算以2002年改制时的价格与皖啤公司结算。为了使徐社新同意以较低的拍卖价及时与皖啤公司结算,2006年6月的一天,杨某安排皖啤公司顾问送给徐社新10万元。同年8月的一天,杨某又送给徐社新40万元,请求徐社新尽快安排以拍卖价结算。徐社新在安排五河县经委主任具体核算时发现,该资产2002年的评估价要比2005年的拍卖价高出800余万元,考虑到以拍卖价结算会引起较大反响,最终没有同意杨某的请托。但是,对于杨某提出的将价值46万余元的天井啤酒商标权的无形资产奖励给皖啤公司,以及将皖啤公司在破产清算期间付给五河县政府的80万元租赁费返还的要求,徐社新表示同意,并于不久后落实到位。
据检察机关指控,徐社新仅插手皖啤公司改制、征地及资产结算一项,就收受该公司贿赂65.1万元和索尼牌数码相机一部,算是单宗最高的。
徐社新在“热心”为企业办事时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比如,徐社新收受了五河县桓裕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李海明人民币18.6299万元购房款和价值3.5万元的装修材料,李向其行贿的目的就是在开发五河县城老城中心区中得到徐社新的支持。在收受安徽鼎恒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新军人民币9万元后,徐社新在为吴缓缴竞拍的五河县机械厂的土地出让金上,向时任五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打招呼,后该公司缓缴剩余的土地出让金。
在法院认定徐社新受贿的多宗事实中,也有十多家企业和个体户。而且,在兑价中企业获益多,徐社新收到的“回报”就越大。
教师举报被拘留
说到徐社新的案件,就不能不提曾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五河教师短信案”。
4年前,五河县教师董国平因发了一条有徐社新受贿内容的短信,而被指诽谤,被拘留10天、罚款500元,五河县电视台甚至进行官方辟谣。那也是徐社新首次被媒体聚焦。
同年4月28日,徐社新力挺的五河县第一中学代校长张兆猛到县公安局报案,称连日来学校教职工及县里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陆续收到诽谤其本人的上述类似短信,损害了其人格、名誉,也扰乱了学校教学秩序,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后来徐社新本人也报案,称有人利用短信对其诽谤。当年8月25日,五河县公安局在县委书记的压力下,对五河县第一中学教师李茂余、董国平作出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但是,事实证明,徐社新确实收受了五河一中校长高明会、副校长王儒鸿和党总支书记张兆猛合计人民币4万元。经法院认定,2006年春节前,张兆猛、王儒鸿为在职务晋升及五河一中申报省级示范高中等事上得到徐社新的支持,二人从学校财务中支出人民币2万元送给徐社新。2006年8月,张兆猛被任命为五河一中党总支书记。2006年10月,王儒鸿被任命为五河一中副校长。2007年春节前,高明会为在协调五河一中新校区开工建设上得到徐社新的关照及感谢对其提拔,与王儒鸿从学校财务中支出人民币1万元送给徐社新;2008年春节前,高明会又送给徐社新人民币1万元。此外,五河一中校长吴峰为在该校玻璃厂的拆迁赔偿安置上得到徐社新的支持,还向徐社新送上了5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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