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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帽售货郎”的警示

tebiebaodao 2010-12-10 18:11:05 编辑组稿/凌草 总第104期 放大 缩小

古人云:“郡县治,天下安”,这说明了当前基层政权稳定的重要性,而这样的稳定基础,事关国家稳定的根基,事关社会的和谐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定。然而,如何有力的打击基层党政“一把手”腐败现象,促使基层政权稳定,使民众对基层政权有认同感呢?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加强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近年来所曝光的县市级“一把手”腐败案件,是对基层政权稳定的严重损害。产生腐败的主要原因,在于基层“一把手”的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监管,在于他们的权力往往能够左右人事任免决定、重要项目、重点工程、重大资金使用及企业改制、矛盾纠纷解决、有关费用减免等方面——我们可以知道,权力的过大及监管的真空出现,是导致腐败滋生的肥沃之土。
安徽省五河县县委书记徐社新被讽刺为“诚实守信”的“官帽售货郎”——这给我们敲响了沉重的警钟:如果不能够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权力监督与制约,如果不能够确保用人选人的阳光化、透明化、规范化、廉洁化及科学化,如果“一言堂”的家长式官员作风还存在,那么,过大的权力将会成为个人寻找巨大利益的私器,而结局,我们也将看到,这些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将使他们受到的法律严厉制裁。

“诚实守信”的“官帽售货郎”警示着我们,告诫着我们丝毫不能对权力放松了监督。笔者期待,随着今年中央新颁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得到学习贯彻,随着今年4月以来中央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得到有力的贯彻执行落实,各地能够进一步筑牢阳光选人用人的制度城墙,能够促进选人用人程序正义的落实,切实的从源头上有力的遏制腐败滋生的土壤。

对县委书记需要重点管理

徐社新腐败案的发生,也再次为规范县委书记用权敲响了警钟。

 县一级政权在我国机构设置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作为一县之“首”、一地之“帅”的县(市、区)委书记,是县级领导班子中的主要决策者、指挥者,是更高层次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在整个干部队伍中,县(市、区)委书记这一层级至关重要。其素质高低,不仅关系到县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关系到一个县(市、区)的党风、政风、民风,而且直接影响到当地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所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在去年召开的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座谈会上强调,县委书记权力大、责任大、影响大,要实行重点管理。

那么怎样做到对县委书记重点管理?去年5月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对此作了明确表述。从大的方面来说,一是选好用好,二是加强培训,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四是强化监督。具体来说,就需要从其最容易把持不住的权力入手,明确县委书记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进而限制不当用权,强化正当用权,制度规范用权。

县委书记腐败现象之所以屡查不绝,原因就在于其用权不规范。一般来说,县委有三个主要权力,即决策权、用人权和监督权。从检察机关指控的情况看,在张松坚、徐社新、柳友伦那里,决策权和用人权已经被严重扭曲,变成了个人的既得权柄。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谈到张松坚、徐社新、柳友伦等县(市、区)委书记腐败案时,安徽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决策权和用人权只有公开透明,再加上有效的监督,使不当用权受到限制,干正事的权力得到强化,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才能实现“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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