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毒奶粉事件再次引起全国人民的极大关注,再次伤害了广大消费者的信心,再次摧毁了本已脆弱的中国食品安全信誉。
当毒大米、勾兑白酒事件成为中国食品行业不光彩的一页翻过去不久,当注水肉、母猪肉、地沟油、农药残留屡禁不止时,当苏丹红对中国的饮食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时,不知道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何感想?当一个个耀眼的明星为那些所谓的“中国驰名商标”、“免检产品”动动嘴、摆弄骚姿就收入大把大把地钞票时,而全然不顾民众的利益和安危,中国的相关职能部门有何感想?为什么中国的问题总是被媒体曝光后,才会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为什么总是让事件大范围地扩散才想起严查呢?
奶制品事件再次给中国的食品安全敲响警钟时,中国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何解决这一食品安全的肿瘤呢?
事件
毒奶粉卷土重来
时隔两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余波未了。
7月9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证实,由该质监局负责检测的三份奶粉样品中,检验出三聚氰胺超出限量值标准,“确有其事”。
新华社公布的消息显示,这三份接受送检的奶粉样品,是在6月25日受委托进行检验的。结果显示,三份样品三聚氰胺含量分别为:215mg/kg、1397mg/kg、323mg/kg,分别超出限量值标准86倍、559倍、130倍。
受检的奶粉来自于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东垣乳制品厂。青海省质监部门已查获这批问题奶粉,约达38吨。
不仅甘肃,在青海、吉林等地,也在奶粉中发现了三聚氰胺超标事件。在稍早前几天,6月22日,吉林市工商局丰满分局在检查中,也检测到辖区内一家市场零售点销售的黑龙江省大庆市一家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袋奶粉三聚氰胺含量严重超标。吉林省工商局食品处一位人士表示,“目前对于问题奶粉的检测工作还没有结束。”
几乎同时在三个省发现严重超标三聚氰胺奶粉,这也是2009年底,上海熊猫奶粉、陕西金桥乳粉等多起三聚氰胺超“回魂”事件之后,仅时隔半年,又一食品安全恶劣事件。
斯时,上海熊猫奶粉等事件曝光后,2010年1月30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主任、卫生部部长陈竺即要求彻查并坚决销毁2008年问题奶粉。各地也随即在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展开了专项整治工作。
在7月1日这天,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在广州召开的全国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也表示,今年上半年,生鲜乳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继续保持100%。“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处于历史最好水平。”吉林省工商局人士则透露,在当时也进行了严格的整治工作。此后例行检查工作也一直持续至今,“每天都很正常”。此次问题奶粉也正是在一次正常的检查过程中查处的。
追踪
是谁让毒奶粉复活?
高压整顿之后,问题奶粉到底来自何处?是新产的问题奶粉,还是那些尚未被销毁的存量问题奶粉?如果是后者,整顿之网是如何被撕开的?
还有多少毒奶粉没销毁?
今年2月3日,陕西省公安部门公布了渭南一起乳制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早在2008年被要求排查、清零的10吨问题奶粉被出售给一家奶企,奶企又掺混生产出30多吨问题奶粉,其中28吨被销往广东福建生产奶糖和糕点。
据新华社报道,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张兴宽曾代理问题奶粉患儿索赔案。他告诉记者,在代理案件期间,他曾经去过三鹿公司,看到收回来的问题奶粉在厂里堆积成山,这些奶粉如何处理、有无销毁等,人们不得而知。“没有人监督企业走完销毁和处理的最后一步。”
到底还有多少当年的问题奶粉没有被妥善处理?根据公开的资料,仅当年三鹿集团尚未出库的婴幼儿奶粉就达到了2000余吨,而当时对这批问题奶粉的处理也只提到四个字:全部封存。
而据媒体报道,福建一饲料商曾透露,2009年6月份时,奶粉经销商手中仍库存6-7万吨三聚氰胺含量高达60%-70%的奶粉,当时正想将这些奶粉向饲料界低价抛售。
2009年以来,媒体报道,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
这几起案件中,除媒体报道了陕西金桥将5吨问题奶粉重新包装后销往广西外,其它几起案件,相关单位和媒体并没有披露也没有报道涉及多少2008年的毒奶粉。
全国到底还有多少2008年及以前的毒奶粉没被销毁?
被隐匿的毒粉
新华社披露的细节显示,警方初查,东垣乳品厂于近期分别从河北等地购进奶粉原材料58吨,其中从河北购进原材料38吨,从中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500余倍。
河北正是当年三聚氰胺事件的诱发地和重灾区。
但这批如此高含量的三聚氰胺原材料,究竟是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还是新近生产的,仍等待官方说法。
“据我个人推断,应该还是两年前没被销毁的那批。”7月9日,河北省奶协秘书长袁运生接受采访时分析道,公布的数据显示东垣乳品厂的原料三聚氰胺超标太高,“如果是新生产的,量不会这么高”。
据袁运生介绍,自今年年初全国性的问题奶粉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河北省包括畜牧、卫生等部门一直没有放松过监管检测。同时,在最新修订的乳品产业准入政策中,河北省也是力度最大的。据悉,到今年年底,河北省计划将所有乳品企业彻查一遍,凡是未达标或违规的,均取消生产资格。
“已经开始行动了。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没有人有这么大胆量顶风作案再进行生产!”袁运生说。
对于最大可能是未销毁的问题奶粉继续“作祟”的说法,也得到多位业内人士的赞同。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年初公布的多家“涉毒”企业,也均源于使用了此前已经被查处的三聚氰胺超标的产品。
“这些未被销毁的毒奶粉应该都是当年在销毁过程中被某些人偷偷藏起来的。”袁运生说。
乳业专家王丁棉表示,“毒奶”流出可能有两种途径:一是当时生产厂家生产出来的含三聚氰胺的产品并没有做到完全销毁;其次,这些产品在离开生产企业,进入经销商等流通渠道后的去向不明。
据调查发现,三聚氰胺事件时,对于毒奶产品的销毁,主要有深埋和焚烧两种方式处理。例如伊利、蒙牛等企业当时主要采取了用大车将产品拉到沙漠等荒芜地区进行深埋的方法。
对于三聚氰胺奶粉的最大制造者三鹿,袁运生表示,河北当时在工商、质检等部门的监督下,对于三鹿等问题产品已经销毁。“三鹿的库存是一袋不留!”
原三鹿北京地区一级代理商、北京市世行商贸公司常务副总姚文华也表示,经销商均把问题奶粉退还给三鹿,当时三鹿的仓库是“只许进不许出”,整个销毁过程非常严格。“都拉到发电厂销毁的,烧了。”
“但是不排除下边存在藏匿这种可能性。”姚文华所指的“下边”,是指一些奶粉生产的小厂、作坊,以及一些经销商。
早在2009年6月的时候,有一饲料商曾向王丁棉透露,自己从一奶粉经销商手中购买了六七吨三聚氰胺严重超标的奶粉,准备用作饲料。
据此,王丁棉曾估计这批未被销毁的超标奶粉数量应在15万吨—20万吨。“具体数字其实仍是未知,没有部门能真正统计到。”
袁运生说,藏匿于流通环节和地下作坊的这些毒奶粉,如果拥有者一直“按兵不动”,是很难被发现的。“监管难度太大,只能靠工商部门在接到举报的情况下进行打击。” #p#副标题#e#
赔偿中的玄机
为何2008年三聚氰胺毒奶粉成为“过街老鼠”的情况下,还有人选择了藏匿而非上缴销毁呢?
相关企业人士透露,就乳品企业而言,在那次销毁中需要承担三块成本,分别来自产品的生产成本、回收清点成本和销毁处理成本——后者即支付给负责销毁的相关部门的费用。
“对于企业来说这是很庞大的成本,即使大型企业也很难承受。”这也意味着,在众多被发现了三聚氰胺超标的中小奶粉生产企业,很可能因为难以支付这一成本而无法做到完全销毁。
这也使得已经卖出去很多奶粉的中小奶粉生产企业,无法以充足的现金收回。“销毁奶粉就意味着企业或者经销商的钱打水漂了。”一业内人士认为,在这种形势下,他们更愿意不吭声,就悄悄放在仓库里,特别是很多不太正规的小作坊。对此,袁运生表示,当时政府严查问题奶粉,并没有明确说到针对企业或者经销商的赔偿问题。“也没法补偿,那种情况下肯定是先找出来销毁了再说。”但至今未见“再说”。
事实上,据了解,即便是当时明确表示给予经销商赔偿的三鹿,到目前为止清偿工作也并没有结束。
原三鹿北京地区一级代理商、北京市世行商贸公司常务副总姚文华介绍,在2008年底三鹿事件处理过程中,三鹿集团和河北省石家庄市工作组曾承诺全国代理商,三鹿集团收取代理商的合同保证金、三鹿向代理商借的市场费用和未到货保证金将在后期逐一返还。2009年春节前后,货款分三次已经付清,但是经销商垫付的市场费用,以及提供三鹿的原料费用,到目前为止仍没有下文。
姚文华透露,这方面的费用全国加起来应该还有2亿-3亿元。“看来是不了了之了。”
乳业专家王丁棉更表示,包括蒙牛等大型企业在内,当年给予经销商的退货款,仍有很多没有退还。“退的都是很小一部分”。
毒奶粉幽灵再现的动力
河北省奶协秘书长袁运生透露,前述提到的奶粉原材料,一般是指淡奶粉,即不加糖,也不加任何配方。在奶源充足,而销售形势不好的情况下,企业一般会多生产这种大袋装的淡奶粉。这种奶粉易于储藏,便于运输。特别是在一些靠近奶源但产能较小的企业。
到今年9月,距离三聚氰胺事件就整整两周年了,王丁棉表示,这也意味着那些被藏匿的毒奶粉也快要失去所有的营养效力了。按道理,是应该做饲料的。
但这也给了很多加工企业更大的吸引力。
记者从获得的相关资料发现,被查处的东垣乳品厂位于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该县畜牧业较为发达,特别在东垣乳品厂所处的川口镇,聚集了多家乳品企业和奶牛养殖户。那为何在奶源较为充足的情况下仍购买含有三聚氰胺的原料奶粉呢?
“这种奶粉,三聚氰胺超标,又事隔两年多,经销商肯定急于脱手,相比直接购买原奶,价格要便宜得多!”
在今年1月初曝光的一批三聚氰胺超标案件中,一些食品企业也位列其中。
王丁棉认为,例如饼干、饮料、糖果行业也可能成为“消化”毒奶粉的场所。首先,他们消耗量小,不需要直接控制奶源,而只需购买淡奶粉。其次,由于量小,三聚氰胺也可以被“忽略”。
三聚氰胺事件后,卫生部曾制定了三聚氰胺临时监管标准,规定:每千克婴儿配方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过1毫克,每千克其他食品或动物饲料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过2.5毫克。
就在7月6日,联合国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机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也对食品中的三聚氰胺含量做出了规定,与卫生部之前制定的标准一致。
王丁棉表示,对于“聪明”的企业来说,拿到这批毒粉,可以使用“化整为零”的手法,即一吨有毒原料粉配几百吨合格的奶粉,如此比例下来,三聚氰胺含量会降到很低。
分析
中国食品安全之痛何时了?
每次谈起中国的问题奶粉,总觉得这应是昨日的旧闻了。但它偏偏挥之不去,越是不想看,不想听,它就越是象万圣节时扮做小鬼的顽童一样忽然间从黑暗中跳到你的眼前,让你心惊胆颤。
所不同的是,顽童的捉弄不会要你的命,而有毒食品却有可能致你于死地。
有媒体近日报道,2009年以来,当局查出了上海、陕西、山东、辽宁、河北等地生产的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
据了解,这些案件都是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生产乳制品。
阴魂不散
以三鹿公司为代表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丑闻在2008年曝光后,中国当局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严厉惩办肇事者,问责相关领导,并下令查封销毁所有问题奶粉。
但两年过后,毒奶粉改头换面以新的品牌再次进入奶粉市场,是三聚氰胺死灰复燃?还是它根本就没有死过?
陕西省公安厅2009年12月对外公布的金桥乳业生产销售三聚聚氰胺超标奶粉案件详情显示,被查封的涉嫌污染的5吨奶粉就是用该公司在2008年10月被查封的5.25吨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重新勾兑、稀释而成。
由此可见,在三鹿毒奶粉事件发生后,并不是所有厂家都按照政府指令把问题奶粉彻底销毁。有的只是封而不毁,潜伏起来,待严打风头过后,再复出江湖。
这凸显了政府监管部门对奶制品生产企业监查不利,甚至有网开一面的嫌疑。
利益链
除了问题奶粉以外,中国食品市场近年来乱象丛生,有毒食品层出不穷,毒酒、毒米、毒菜、毒鱼、毒鸭蛋、毒饮料,似乎没有一样食品不带有毒物质或添加剂超标。
中国在2009年6月开始实施《食品安全法》,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预防和杜绝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中的一系列潜在危胁的办法。
但问题食品依旧招摇入市,除了奸商利益熏心、图谋暴利以外,社会上无孔不入的拜金主义和物质主义也是始作俑者。
据新华网披露,山西太原出现了一个婴儿“医务奶粉”的营销丑闻。
报道引用一名某奶粉生产企业的医务主管称,太原市的一些妇幼保健医生和护士向企业提供孕妇及婴幼儿个人信息,将得到10元到30元不等“取单费”。如果成功推荐孕产妇购买本企业的产品,医务人员还将得到60元以上的“续吃费”。
这名举报者还称,“宝宝的第一口奶是在医院喂哺的,占领了医务通道,基本上就赢得了巨大市场。”
双管齐下
在2008年曾经撰写过《民以何食为天——中国食品安全调查》一书的著名作家周勍在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说,中国政府总以为在处理三鹿毒奶粉问题上,杀几个,判几个主犯就足以杀一儆百了。
但实际上,生产商并没有从中吸取多少教训。更何况,不少因那次丑闻被免职或辞职的政府官员没过多久又异地升官,另有高就。这多少表现出政府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上存在的敷衍态度。
因此在周勍看来,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光靠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是完全不够的,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尤其是媒体的监督力量。
他说,在任何国家,消费者对于大资本来说都是出于弱势地位,而政府和媒体在调解这种不平衡关系中能起到强大作用。
这就需要政府和媒体站在一边,在食品安全领域内开放媒体。只有这个办法才能最有效的制止有毒食品的出现。#p#副标题#e#
评论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症结
在今日的中国,遭遇有害健康的作假食品乃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敌敌畏泡过的火腿、福尔马林泡出的干货、硫磺熏白的蘑菇、病死猪肉做的肉松、孔雀石绿处理的水产品、加了漂白剂的米粉和粉丝……因为配方奶粉有问题而导致婴儿死亡的,也不是新闻,早在2004年就有十几名婴儿因为服用劣质奶粉而死亡。但是人们一向以为,这些不法行为乃是小企业、小商贩的专利,大企业、名牌企业生产的打着“QS”标志的正规产品总会比较让人放心的。三鹿毒奶粉事件最让人震惊的,莫过于几乎所有的名牌国产乳业都未能幸免,那些曾经受人信任、引以为豪的民族品牌都暴露出了肮脏的面目,以至总理都要斥责这些企业没有良心。
企业的良心本来就靠不住。防止不良企业危害公众,本是质检部门的责任。但是人们看到的却是,质检部门没有履行其职责,甚至成为不良企业的同党。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名牌企业“免检”称号,让它们享有不受检查的特权。即使在例行市场抽查中,发现名牌企业的产品有问题,依照惯例也是不公布的,据称是为了保护民族品牌,只有小企业的产品才会上“黑榜”。一旦被国外质检部门发现从中国进口的产品有问题,国家质检总局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加以否认,声称是“国外媒体蓄意炒作,制造中国商品威胁论,把中国商品妖魔化”(国家质检总局前局长李长江去年的讲话)。
往饲料、大豆制品、奶制品中掺三聚氰胺(美其名曰“蛋白精”)冒充蛋白质,做为一项公开的行业秘密,在国内已盛行数年,推销“蛋白精”的“生物技术”公司遍地开花,可见这个市场之大。国家质检总局不应该不知情。但是,2007年美国宠物食品三聚氰胺事件把这个中国行业秘密在国际上暴露出来后,国家质检总局仍然认为这是在“打压和抹黑‘中国制造’,具有明显的政治背景和意图”,当时对国内各类食品包括奶制品的抽查结果,都号称没有发现三聚氰胺。
据说由于人手不足,质检、工商管理部门平时不会主动执法,要等有人投诉或媒体曝光才去“被动执法”。但是即使有人投诉,他们也未必会重视。2008年7月,有一名儿科医生发现三鹿配方奶粉导致多名婴儿肾衰竭,向国家质检总局投诉,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给的答复只有一句话:“请你向卫生部门反映此类问题”,一推了之。三鹿奶粉的问题在媒体上曝光后,国家质检总局在网站上删掉了这一投诉,声称在9月9日才从媒体报道知道三鹿奶粉的问题。
等到三鹿奶粉事件震惊全国,国家质检总局才紧急行动起来,进行全国奶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派出5000多名质检人员进驻各个乳制品企业,对每一批原奶和出厂产品都检测三聚氰胺。在风口浪尖上估计没有人再敢掺三聚氰胺了,何况连上好的原奶都卖不出去要倒掉了,也没有必要掺假。这种极具中国特色的专项整顿“运动”除了制造声势,并不具有实际的意义,而且危险:把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的话)质检人员都投入到该专项整顿之中,意味着同时放弃对其他产品的监控。检测三聚氰胺的成本不低,而行政成本更高,因此这项“运动”是不可能持续很久的。风头一过,三聚氰胺又会卷土重来,即便上回真的把三聚氰胺完全扼杀,这种“运动”也防止不了其他的造假手段,造假者只要改换一下手法,就可以躲过检测继续逍遥。国产奶制品未必从此就变得更干净,形形色色的作假有毒食品也还会做为中国社会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继续存在下去。
对质检部门的渎职,中国公众无法问责,只有指望其上级部门的追究。李长江的去职也许能平息一点公众的怒火,但对中国官员来说,被免职相当于休假,很快就会出现在同一级别的其他位置上。质检部门其他人员的责任很可能不会被追查。中国媒体不可能调查、监督、批评国家质检总局。事实上,对整个事件的报道一开始就在政府宣传主管部门的掌控之中,媒体被要求不能“炒作”、不能对受害者做调查报道。除了三鹿董事长被抓去顶罪,其他企业负责人不必担心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个人不必担心承受经济损失——在闻到风声时,有的企业负责人已经套现脱身。除了蒙受市场损失,肇事企业看来不会受到法律惩罚。律师们已被要求不能代理受害者向企业索赔的案件。受害者以后可能会获得一些国家赔偿,“没有良心”的企业造成的后果要由没有发言权的纳税人来买单。
这种情形与一百年前的美国有些相似。当时的美国也是劣质、假冒、有毒食品药品猖獗,一批被称为“耙粪者”的记者调查、揭露了大量令人触目惊心的案例:肮脏的肉食品加工场、有毒的食品添加剂和色素、无用甚至危险的“灵丹妙药”等等,最终导致国会在1906年通过纯净食品与药品法,要求食品和药品的标签不能含有虚假或误导的内容,食品不能隐藏有害健康的成分等。1937年,田纳西州的一家药厂推出一种磺胺类儿科新药“万灵丹磺胺”,里面含有有毒的抗冻溶剂二甘醇,毒死了107人,其中许多是儿童。全美舆论大哗,促使已在国会扯皮了几年的新法案——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在第二年通过。有了这两个里程碑式的立法,美国的食品因此干净、安全得多。
但是,要解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仅仅靠立法是远远不够的。事实上,中国现有的有关法律不可谓不完备,有关的机构和人员不可谓不庞大,但是仍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即使是一百年前的美国,也有某些方面是现在的中国所欠缺的:民主政体、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这一切使得重大社会问题能引起舆论的关注,就会导致立法,而一旦立法,就能有效实施。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不只是企业没有良心的问题,它涉及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在中国社会发生重大变革之前,很难有根本的改观。
网友热议
食品安全关系生命安全,更何况毒奶粉危害的是一个弱小的生命。许多中国网民对持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痛心疾首。
网友一:网友指出,“问题奶粉”之所以能够“潜伏”下来,有关执法部门难逃其咎,理应追究渎职罪。
网友二:,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是吃一堑的往往是善良的公民,长一智的却是某些无良商人和官员,当然不是在建立食品长效管理机制上长一智,而是在如何糊弄公众上长歪了脑筋。
网友三:这次“三聚氰胺”重新流入市场,赶紧从源头进行梳理,这就相当于一次重大越狱事件一样,漏洞在那里?跑了多少?流向哪些地方?抓回来多少?哪些人从中获利?哪些人渎了职?这些都要必须查清并向公众说明。
网友四:在“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里,中国的普通消费者何时才能摆脱有毒食品的纠缠与困扰?不会在每吃一口食,每喝一口水之前先要想一想自己是否会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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