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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捞尸人的“整编”之困

junshiboji 2010-12-10 18:11:05 (文/孔璞 编辑/唐芳) 总第109期 放大 缩小

  “天价捞尸”将人们争议的焦点引到捞尸人这个群体。他们原本是渔民,当有人溺亡后,他们会被召集起来,谈妥价钱后打捞遗体。去年10月24日,在荆州的3名大学生为救溺水少年遇难事件中,打捞人员一共收取了3.6万元捞尸费。

  捞尸人王守海的平静生活,在8月18日被一张照片打破了。他被许多人认为在打捞遇难者遗体时“挟尸要价”。两天后,各地的电话和访客纷至沓来。“打捞时我没有谈价钱”,王守海开始难以应付,“累死个人了,每天说这些事情。”

   王守海所说的“这些事情”,发生在去年10月24日,荆州沙市区宝塔湾,3名大学生为救溺水少年遇难,打捞人员一共收取了3.6万元的捞尸费。

  如今,距离“这些事情”已过近一年,长江荆州段的捞尸生意仍在继续。

  据调查,今年6月中旬,荆州市渔政部门建议和引导经常参与打捞遗体的埠河镇三八村村民陈新、王守海等人,成立“公安县水上应急救援队”,以规范收费价格和向贫困家庭提供成本价的捞尸服务。但是,救援队是怎样的一个组织,具体由谁来监管?贫困家庭无力支付遗体打捞费用怎么办?这些暂时还没有确切答案。

  截至目前,这一救援队,迟迟未正式挂牌。

  捞尸由来已久

  王守海所在的埠河镇三八村,是长江边的一座小渔村,有居民两百余户。上世纪80年代以前,这里家家户户都是渔民。王守海、陈新等人当时就是村里的捕鱼好手,常年住在船上。

  “打捞尸体自古就有,渔民都不忌讳这个。”村民王文全说。在去年的“捞尸风波”中,捞了40多年鱼的王文全就站在王守海的背后。

  王文全记得,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打捞遗体需要单位开介绍信,家属拿着介绍信找到水运公司或者大队,再由这些单位组织渔民打捞。家属通常递包烟、递条鱼,就算酬谢。

  到了70年代,打捞遗体的费用仍比较低廉,“两个人一艘船,各算一个工分,一个工分3元,一天赚9元,俩人分。”

  在王守海的印象中,捞尸费用是从改革开放后涨起来的,“八十年代的时候,按尸体算钱,捞起来一具是200块,一个人一天能分到三四十就不错了,如果是村里的人,几乎不收钱。”

  34岁的李刚是村里最年轻的“专业渔民”,十几岁开始就在江里捞鱼,他记得90年代后期,打捞遗体的价格已经到3000元左右了。

  令王守海印象最深的一次捞尸,是在90年代初,湖北省公安县一辆客车在汽运码头附近跌入长江,53名乘客仅1人生还。王守海等一群渔民被叫去捞遗体,“一滚钩下去,就上来两个。现场人手不够,连县领导都帮忙抬尸体。”

  并不是每次捞遗体都能成功,王守海估计自己能有六七成的成功率。也捞过遗体的圣德义说,江底有很多“窝子”,遗体一般会被卷入“窝子”里,只有经验丰富的人才知道“窝子”的位置。

  出现“天价捞尸”

  宝塔湾是长江在荆州市区形成的一个弯,荆州市在宝塔湾的堤岸上,修建了水泥石阶和绿化带,再加上宝塔湾东侧深入江面的沙洲,这里成为荆州市最受欢迎的游泳、戏水场所。

  “每次沙洲一露出水面,我们就知道,要淹死人了。”一名韩姓冬泳队员总结出这条规律。

  沙洲吸引大量游人前来嬉戏,不了解情况的人往往凭经验认为,沙洲两侧地势是逐渐降低的,却不料周围都是巨大的深坑。

  曾参与去年“10•24”救人的冬泳队员杨天林介绍,由于江流的变化,坑的位置也会变化,“可能前一步水还是只过脚面,下一步就水深没顶了。”再加之宝塔湾内水流紊乱,许多不熟悉情况的人落水后,会被水流带离岸边。

  王文全注意到,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每年夏天淹死的人多了起来,从三五个增加到十余个甚至二三十个。“很多人喜欢到宝塔湾沙滩那里洗澡,淹死的人就多了。”

  80年代后,三八村里成立了集体企业轮渡水运公司,王守海是调度员,后来担任了公司领导,村里许多渔民都在这个公司干过。目前,从三八村到荆州的轮渡就是由村里的公司经营。

  90年代初,王守海退休,重新当起了全职渔民,捞遗体的活儿也自然接了下来。此时,村里许多人另谋生路,只剩下40多户渔民。

  到了2000年之后,王守海那一批的渔民都上了岁数,而他们的儿子辈很少有做渔民的。如今,村里只剩下不到20户渔民,大部分都是“白发渔樵”,年龄都在70岁上下,因此捞尸人也只剩下这么十几人。

  不过,捞尸的价格上涨迅速。

  进入2000年,捞遗体的费用比90年代翻了一番,“2005年前后,我们开价都是6千,一般六七个人一起捞,一人分不到七八百。”王守海说。

  2007年前后,陈波垄断了宝塔湾捞尸这一行,捞尸的价格又翻了一倍,他对外开价一般都是12000元。

  作为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业务负责人的陈波,是三八村的村民,与许多闲散人员关系密切。他经常告诉附近几个村的村民,称自己是“混社会”的。陈波自己没有渔船,平时靠他哥哥陈新帮忙组织渔民捞遗体。

  “陈波介入后,就不是谁想捞就可以捞的了,必须是他叫去捞才行。”王守海说,他与陈新的老丈人圣德义关系不错,因此每次都被叫上。

  在李刚看来,陈波垄断了捞尸生意主要是因为“信息多”,“如果自己背着陈波去捞,他知道了今后就可能不让你跟着干了。”

  王守海曾背着陈波自己干过一单活,是他卖鱼时,别人问到船上来的,他偷偷带上一个人,提心吊胆捞了半天,最后拿了4000元就走。

  渔民许明新介绍,陈波垄断捞尸市场后,找信息和谈价钱都由陈波来做,“我们当天(去年10月24日)不但不知道捞的是谁的尸体,而且连陈波具体谈妥的价钱都不知道。”他去年也参与打捞了长江大学遇难学生遗体。

  捞尸的那些惯例

  12000元的捞尸费,到底是不是“天价”?

  被陈波叫来捞遗体的渔民都知道,12000元只是开价,如果遇到家境不好的人家,6000元左右也会接,但如果碰到“公家出钱”,陈波从不还价。

  “陈波确实把价钱抬高了,2005年那时候,遇到公家出钱的人,我们开价9000就到头了,哪里上万啊!”许明新说。

  捞尸收费不仅仅只发生在荆州,据媒体报道,2006年,北京的捞尸价格为8000元。今年,浙江省东阳市的捞尸费用为1万元。

  “捞尸体是很特殊的工作,接触尸体,尤其是腐烂的尸体,可能连家属都不愿接触,但我们都要接触。这活不是谁都能干的。”李刚说,村里的同龄年轻人,只有他在捞鱼捞尸。

  虽然陈波开价不低,但渔民能拿到的钱,并不多。陈波按每次情况不同,给出来干活的渔民200~600元不等。出船的多加50元,出钩子的多加30元,如果捞不到,则给几十块钱的油钱。

  去年“10•24”那次打捞,陈波给了8个捞尸人一共5100元,其中王守海出钩子分了530元,圣德义出船分了550元,王文全分了500元。

  但渔民对此并无太多怨言。王守海当着记者的面算了这样一笔账:自己接到消息去捞人,一般谈到8000元左右,对方都要求两条船捞,以6个人计算,每人可以分得1300元左右。

  但是,这其中包含着许多风险,一是可能捞不起来,二是可能要捞好几天,三是家属“扯皮”不给钱。

  “现在油钱太贵了,捞尸体时,船要一直发动着,一天就得80元左右的油钱。”李刚说,“特别怕捞不上人,家属一分钱不给的情况。”

  而陈波出现后,渔民只需要干活,不需要考虑风险问题,即使捞不上来,也有饭钱和油钱。

  在捞尸遇到的种种风险中,最令渔民头疼的是,死者家属见到遗体后,往往悲痛万分,顾不得给钱或者不按约定给。

  “所以,一般情况都是在接到钱后,把尸体给家属。”许明新说。

  多名冬泳队员都证实了这一说法,“一手交钱,一手交尸体”,可谓是当地的惯例。

  还有一个惯例是,谁都不愿意将捞出来的遗体放进自家渔船。

  去年,王守海靠岸时用绳子牵着遇难大学生,被有人认为是“侮辱英雄”。王守海解释说,捞到遗体后,他会将遗体提到水面附近,再由另一名船员帮忙用绳索系住遗体的手腕,拖在水里。“这一环很重要,一旦失手丢了尸体,家属会闹个不停,我遇到过这样的麻烦事。”

  “这是我们当地的习惯,船和家一样,吃住都在里面,谁都不愿意将尸体放进来。”渔民程世清说,“更何况在水里牵着尸体靠岸更省力”。

  去年11月7日,荆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对“10•24”大学生救人事件中“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调查情况的通报》,其中提到,公安机关已依法将陈波治安拘留15天。发布通报的那天中午,陈新打电话通知王守海先前的捞尸费要收回,叫他收集齐了交给陈波。

  “我们没偷没抢,而是辛苦了一下午,难道就因为是英雄的尸体,所以就不允许收钱么?”王守海说。

  “这是个空白地带”

  数千元乃至万元的捞尸费,在荆州这样一座地方小城,不是一笔小数目。

  在陈波垄断市场前,常有家属找到渔船,用泪眼打动渔民们低价打捞。但陈波负责谈价之后,付不起高价的家属,除了坐在江边痛哭,等待遗体过一段时间后自己浮上来,别无他法。

  “这是个空白地带”,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分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彭先堂,去年接受采访时曾说,基本上没有一个部门在监管。他建议政府设置一个相关的搜救队或巡逻队,对危险水域进行监管。

  但荆州市水产局渔政处处长关浩波告诉记者,“这个问题牵扯到方方面面,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监管是不可能的。”

  关浩波说,“10•24”事件后,荆州市委市政府召集多个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溺亡人员打捞”问题的方法。

  设立专门机构的建议,很快就被否定了,因为新部门的性质、人员配备、财政拨款都很难解决。

  荆州市也未指定哪个部门负责解决这一问题,“人死了比什么都大,处理不好很容易造成群体性事件。如果某一部门主管和负责这一问题的话,有时反倒会增加‘另有所图’者的欲望,反而不容易解决问题。”关浩波说。

  最后的解决方案又落在了捞尸的渔民身上。“一直以来,溺亡人员的打捞就与渔民有关。从这一实际出发,渔政部门建议和鼓励渔民们自发成立一个松散的民间组织,规范和协调今后的打捞行为。”关浩波说,这是政府对水上救援队的定性。

  水上救援队的新规

  今年6月中旬,荆州市渔政处和公安县渔政部门工作人员,召集三八村经常参与打捞遗体的渔民开会,讨论成立水上救援队的事情。

  荆州市捞遗体的渔民都集中在三八村,因为淹死人主要集中在市区沙市段,这里与三八村只有一江之隔。

  49岁的陈新被任命为队长,34岁的李刚被任命为副队长,会议在许明新家召开。

  值得一提的是,陈新此前曾有另外一个身份,“八凌打捞公司”打捞队长。“因为我比较年轻,从前也召集大家打捞尸体,所以叫我当队长,负责队里的事情。”陈新又叫上了相熟的8位渔民。

  由于在渔政部门登记的渔船船主年龄必须低于60岁,因此荆州市渔政部门提供给记者的救援队名单上,与船号相对应的名字,王守海、许明新、冯炳昌等都是留了子女的名字。

  “成立救援队,一方面号召渔民积极参与救援落水者,另一方面就是要规范捞尸要价。”关浩波说。

  捞尸要价多少钱算合理?这成为讨论会的焦点。参与会议的荆州市水产局渔政处船检港监科科长刘生海希望渔民要价“合理些”,“物价局对捞尸体的价格没有任何规定,只能由渔民们讨论来定。”

  “刘科长提议了,我们就说不要12000元,也不要10000元,只要8000元,这应该比较合理。”李刚说。这一价格得到了在场渔民的同意,“就是定一个开价,具体还要看情况谈。”

  会议另一议程就是制定打捞合同,“(合同)可以防止家属扯皮,不给钱。”陈新说,有了合同,渔民们就不必坚持现金到手才捞遗体,“如果家属不给钱,我们就拿着合同去找渔政部门。”

  李刚非常支持制定合同,“这样就不会有人再说‘挟尸要价’了,大家谈好的,谁也没有要挟谁。”

  陈新向记者口述了合同样本的大致内容,“经双方协商,打捞上来一具尸体,家属需支付打捞费××元,打捞不上来家属需支付燃油费与人工费××元。最后是签名。”

  陈新说这是合同的初稿,还有许多要修改的地方,比如打捞时间、范围等,都要约定清楚。合同具备怎样的约束力,也需要商量。

  在讨论会上,刘生海强调了救援队的公益性,“如果家属没钱,救援队也要负责打捞,到时候市渔政会适当补偿燃油和人工费。”

  陈新代表渔民发言表示响应,“有没有钱都要捞。”但许明新对这一说法表示怀疑,“钱少的话,如果不强迫,谁愿意去捞呢?”李刚则表示,现场混乱,他甚至没有听清这一号召,“还没发生的事情,等发生了再说吧。”

  讨论会最后决定,救援队的办公室设立在陈新家,不久之后要在陈新家门口竖一块牌子。揭牌的那天,就是救援队正式成立的日子。

  渔民的疑虑

  遇难者家属出不起打捞费,怎么办?渔民拒绝无偿捞尸,谁来管?

  在市渔政部门看来,救援队会议也开了,名单也提交了,合同初稿也出来了,就算是成立了。但渔民们则坚持认为,救援队还未成立,他们的捞尸行动依旧按照老规矩来。派出所在接警到达现场后,也会向溺水者家属提供渔民的电话,以便家属更快处理后事。

  今年7月,一位溺亡者家属从港口派出所出警民警处,拿到王守海的电话,与他商量8000元捞一具遗体。王守海叫上了陈新、程士清、冯炳昌,四人开两艘船前往捞尸。

  尽管在开讨论会时提到了捞尸合同,但这一次双方并没有签合同,他们“还是习惯口头谈价”。

  半小时后把遗体捞了上来,当王守海向家属要捞尸费时,家属却不肯给,“半个小时就要8000元,简直是抢钱。”王守海等了三天,从家属那里要到4000元。

  成立救援队希望解决的另一问题:贫困家庭的遗体打捞问题,同样没有解决。

  8月13日,两名年轻人在宝塔湾落水,陈波第一时间赶到。这位去年受到惩罚的打捞公司业务负责人,如今仍从事着遗体打捞工作。他仍然向渔民们提供打捞信息,并从中分一杯羹。

  “家属都没来,他就在岸边等着了。”许多冬泳队员都认识陈波,一见到他到河边,就知道肯定有人淹死了。

  这次谈价并不顺利,冬泳队员告诉记者,因为溺亡的两名年轻人家里穷,出不起钱,最后放弃捞遗体。家长苦苦在岸边等待遗体浮上来。

  王守海告诉记者,当天下午,他接到陈新的电话,说有活。但第二天他打电话询问时,陈新告诉他价格没谈拢,不捞了。

  陈新向记者否认此事,他表示死者家属没有联系他,他自然不会去捞。关于陈波的现状,他表示一无所知,也没有联系过。

  出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渔政部门表示将调查此事,并对渔民进行教育,但渔政部门没有权力强迫渔民打捞,或者干涉渔民定价。

  管辖宝塔湾治安的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所长王玉秀告诉记者,“水上派出所主要是负责长江堤岸的治安和渔民的户政管理”。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港口派出所的一位民警则对记者说,航运公安局只负责长江航线的治安与安全。二者均不承担为死者家属打捞遗体,或管理渔民捞尸的职责。

  长江海事局从2007年推出“人道救生奖”,鼓励社会船舶参与抢险救助,2009年,长江水上事故中救助遇险人员近5000人。不过,荆州市海事局的王书记说,这一奖项只是海事局鼓励社会船舶的做法,并不意味着海事局担负着抢救游泳溺水者和处理其遗体的职责。他介绍,海事局职责主要是负责长江水上交通事故以及水上船只的安全事故,游泳溺水这种水上非交通事故,并非其职责所在。

  8月25日上午,王守海坐在家门口一边织补渔网一边叹气,“我捞鱼捞人一辈子,没想到到老捞了一身骂名。”

  几天后,记者打电话询问陈新救援队何时挂牌,陈新表示,最近舆论都在批评渔民天价捞尸,他担心救援队成立后人们会认为这是公益组织,不许他们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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