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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慈善蓝皮书:民企成慈善主力军

shehuiguangjiao 2010-12-20 23:13:06 (编辑组稿/燕云) 总第116期 放大 缩小

不久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2010年《慈善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研讨会”,并正式发布2010年《慈善蓝皮书》。蓝皮书中指出,2009年中国社会捐赠量稳步增加,达332亿元,增长3.5%。

民营企业成为慈善主力军

蓝皮书中所体现的一点趋势引发了人们的关注:民营企业在慈善事业中扮演了日益重要的角色,无论从公益主动性还是捐款数额上,都相对处于领先地位。不仅在企业数量和捐款数量中占据了较大份额,而且开始探索新的慈善模式。2009年,民营企业为中国慈善市场提供的资源最多,捐出款物总额超过54.27亿元,占企业捐赠总额的41.35%,占境内捐赠总额的20.39%。

从2010年发布的中国慈善排行榜的企业捐赠排行榜看,2009年捐赠超过百万元的民营企业有282家,占慈善企业总数的62.9%,这个数字远高于国企和外企。在捐赠总额前10名的上榜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据了5个席位,外资企业有3个席位,而国有企业只有2个席位。

蓝皮书指出,过去民营企业被扣上了“为富不仁”、“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帽子,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企业每年给社区的助老、基建、扶贫以及其他项目的慈善捐赠额要远远超过捐给慈善机构的金额,隐形捐赠常常被人们所忽略。

同时,蓝皮书指出,房地产行业表现得最为慷慨和活跃。2010年中国慈善排行榜的企业捐赠榜单上,房地产企业数量占所有上榜企业的16%。在胡润慈善排行榜中,单年捐赠前十名的富豪中,也有5名来自房地产行业。

蓝皮书认为,究其原因可能有二:一是中国房地产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利润较高,富豪集中,其中不少民营企业家具有较高的慈善意识;二是在目前公众对高房价存在普遍质疑的背景下,房地产行业需要通过捐赠行为缓解消费者的负面情绪,以期建立较好的口碑。

最后,蓝皮书指出,金融危机虽然带来了市场困顿,却也催生了企业对于慈善事业的更多理性思考。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不仅仅满足于简单的一次性捐款捐物,更强调对公益事业的通盘考虑,并期待站在企业战略的角度来系统筹划企业的公益行为。

在扩大市场营销和社会影响力的刺激下,战略性慈善和公益营销开始出现,企业启动了对于企业市场行为的管理学思考,将慈善与企业运营战略联系在一起,并尝试用现代管理办法来管理公益活动,这股力量间接地推动了慈善文化的深入发展。企业开始转变过去一捐了之的简单方式,开始精准计算“捐赠者幸福”,将其量化为市场效益,效用慈善得到提倡。

国企遭质疑:大儿子反而不养家?

近年来,关于国企的社会责任话题备受关注。前一段时间,曾有坊间传闻:“央企承担社会责任就只是捐款捐物。”

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则表示:“这些年央企履行社会责任还是不错的,每逢大灾,央企捐的特别多。”据他分析,其实不仅仅是央企,中国普遍缺乏做大规模慈善的经验。

“以前我们做的都是类似好人好事、邻里互助的小规模慈善,做这些传统慈善我们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面对上千万、上亿元的现代慈善的捐赠挑战,我们的准备还不够,还需要一个学习、培育的过程,以避免进行了大额捐赠却遭致误解等等。” 王振耀说。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也公开回应:“社会责任并不是单纯地捐款捐物,还包括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社会创造财富,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保障经济平稳发展,积极吸纳就业、加强环境保护、参加公益事业等。”

另外还有一种声音质疑:“央企所捐款项,来自于原本就应该上缴国家的红利中”。

针对这一质疑,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部部长王志钢认为,“国企分红”正是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而“捐款红利说”是一派胡言。“募捐的钱并非是从该上缴的红利中扣除的,募捐是募捐,该上缴多少红利还得上缴多少,这是两码事。既然央企是国家的企业、人民的企业,企业挣的钱不是要往自己腰包里揣的,而是要回馈百姓,回馈国家的。”

央企上缴红利始于2007年。2007年12月,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央企国有资本收益将按“适度、从低”原则,分三档上缴财政部。其中,石油石化、电信、煤炭、电力、烟草五个行业的上缴标准为税后利润的10%;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三年内暂时不上缴;其余央企均按照5%的标准上缴红利。

2007年“红利新政”的推出,结束了1994年以来国有企业连续13年不向政府分红的历史。据国资委的《2009年回顾》显示,从2007年开始,央企3年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累计1371亿元。

央企需要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央企作为社会的重要细胞,担负了一定的社会责任,但却很少向社会发布。随着质疑声四起,似乎应了一句话:“会说不会做,不行;会做不会说,也不行;乱做乱说,更不行。”这或许是许多承担着重大社会责任的央企,在当前的舆论环境下所面临和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实际上,早在2008年1月,国资委就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敦促央企履行社会责任,并从八个方面概括了主要内容: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保障生产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这是中国政府机构第一次明确其下属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这一举措不仅在中国国内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举动预示了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由感性层面的“回报社会”,转而迈向理性层面的战略规划。

近期,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战略规划浮出水面。国资委要求央企将社会责任融入到治理结构、融入到经营管理中,积极探索建立与现有管理体系融合的社会责任工作体系。据了解,目前,部分央企已经建立了社会责任工作领导机构,建立社会责任委员会或社会责任领导小组的央企已经达到50家。

今年8月,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更是要求:“所有的中央企业3年内都要向社会公开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履行社会责任要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和软实力之一”。

这就意味着,未来央企将以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此举等于是给央企履行社会责任带上了一道“紧箍咒”。

“无论带不带‘紧箍咒’,央企都会将履行社会责任放到第一位,任何时候都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央企一位内部人士如是说。

中国慈善迎来发展良机

蓝皮书中还指出,2009年中国慈善事业在持续快速发展的背后,仍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包括:政府支持和培育慈善组织的制度不健全,政府购买慈善组织开展社会服务的机制没有建立,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社会慈善意识和健康的财富观没有得到普遍认同,慈善组织专业化程度较低等,这些矛盾既反映出中国现代慈善事业在发展初期存在不成熟的一面,也是各方面持之以恒地推动、培育和发展慈善事业的目标所在。

为此,蓝皮书表示,中国作为后起之秀,慈善事业的发展不可能总是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后发优势为中国慈善领域留下了发展的巨大空间。展望未来,蓝皮书认为,中国经济的巨大规模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私人财富的积累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广泛的群众基础,中国慈善事业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时代,部分企业家的高调慈善行为,特别是广大百姓对慈善的了解和支持,标志着中国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时代即将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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