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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择校费,不看广告看疗效

kejiaoshequ 2010-12-29 21:13:21 本刊编辑部策划组稿 总第118期 放大 缩小

2010年11月初,教育部网站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提出了10项措施治理择校费。意见一出,立即引起社会和家长的普遍关注。人们在表示赞成和欢迎的同时,也表示担忧和怀疑——一纸“禁令”能否根治多年形成的择校痼疾?

择校费的本质昭示着教育不公,尤其对基础教育而言,这是一大病。国家有关部门年年重申不准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此前“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时,甚至有民调显示82.9%的人认为“择校费也应纳入商业贿赂范围”,道理是“择校费比吃回扣更可怕”。遗憾的是,择校费和高房价一样,一边是人人喊打,一边是迅速加价,掏钱的趋之若鹜,出血的不亦乐乎。

“5年治理好择校乱收费”,这个说法虽温暖,却未必打动人心。看惯了过往的“治而不理”,加上这笔庞大费用的“无限魅力”,公众多少会对这个时间表的决心与执行力有犹疑。何况,真要灭了择校费这只妖怪,光靠“禁令”这只孙猴子还不够———最关键的,还得厘清人家背后的利益关联,找到“观音”或者“佛祖”,拿出纾解顽疾的“金箍棒”。什么时候“名校”、“名班”于社会舆论中销声匿迹了,择校费的纠结才有可能终结。 (文/袁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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