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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证“五年治理择校乱收费”承诺不落空?

kejiaoshequ 2010-12-29 21:29:07 (文/刘纯银 编辑/萧虞) 总第118期 放大 缩小

教育部网站2010年11月初发布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将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提出了10条治理意见。

当笔者读到这条新闻时,想起巴西副总统若泽•阿伦卡尔的一段感人故事:据巴西媒体报道,阿伦卡尔曾经访问过北京的一所示范小学,回国后,在一次有数百名市长参加的会议上他提到这所小学,且潸然落泪,感慨地说,如果巴西能有如此好的教育,怎能不富强?

然而这位可敬的副总统并不知道,他所看见的小学是北京百里挑一的示范校,是集中财力打造的“精品”,而北京和全国其它地方还有更多的学校并没有这样的辉煌,有的学校甚至还在为孩子上课没有操场和音乐课的教学器材发愁。由于有限的教育经费片面向城市学校和重点学校集中,造成了城乡学校之间、重点学校与困难学校之间巨大的校际差距,结果择校现象屡禁不止,乱收费屡见不鲜。正如一位给多名孩子“操作”过入学的人士透露,“一些著名的示范校就近入学的规则远不像家长们想得那么简单,有的学校制定的入学条件本身,就已经注定片内的孩子没几个能正常入学”。例如,一所示范小学“就近入学”的具体条件是:必须有片内房屋的房产证;孩子的户口要在片内;父母双方的户口都要在片内;父母双方户口迁入片内需达一定年数以上。对绝大多数家长来说,这样的就近入学条件无疑是无法实现的“第二十二条军规”,与其说是黑色幽默,倒不如说是个毫不掩饰的圈套。

近年来,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的择校以及择校费问题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虽然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禁止乱收费,但收效甚微。择校热愈演愈烈,从城市蔓延到农村,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蔓延到义务教育的初中、小学。许多城市,要上一所好的小学、初中,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就近入学,这就意味着不许择校,不允许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但由于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等多种因素的存在导致优秀教育资源过度集中到部分的初中、小学,使校际间教学水平的差距加大。为了让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于是产生了择校。由于学校招收的学生数量有限,于是产生了“择优录取”的方式。不仅学生的智力水平和学习成绩要达到一定的标准,而且学生的家庭还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满足择校费的需求。这样,权力和金钱主宰了受教育的标准。造成了教育的不公。加之示范校有了招生特权,就能招来更多的好学生和捐资助学的学生,有了好生源和捐资助学费,学校就能发展得更好。“特批生源”已经成为一个教育怪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既是义务教育的根本,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如何从根本上杜绝择校乱收费呢?笔者认为,关键是要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在这方面,安徽省铜陵市有许多成功的经验。1995年,为了解决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的“择校”问题,铜陵市对全市教育布局进行了整体规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重点扶持、改造和建设薄弱学校。从1996年起,铜陵市教委陆续从市区中学及教委机关调骨干到周边薄弱学校任职。1997年开始,铜陵市取消了“小学升初中”的入学考试,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政策。同时,为使这一政策得到更多家长的理解和认同, 教育部门除在全市开展更新教育观念大讨论外,还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小学毕业生的户口、实际住址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较为薄弱学校的优质生源不“流失”。

总之,遏制择校风,根本不在“择”而在“校”,择校现象的源头不在家长、受教育者,而在学校和教育管理者本身。安徽铜陵市无择校现象真正实现了义务教育过程中“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一切,一切为了孩子”的理念,实现了教育公平,拓展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内涵,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真心期待各级政府在推进教育公平时,拿出决心和实际举措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经过3到5年的努力,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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