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几年来,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牢固树立“出入有镜,服务无止境”的理念,不断改善出入境管理工作,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层次,赢得当地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2003年以来,公安出入境管理处先后被福建省公安厅评为 “优秀科所队”、“先进集体”,被漳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文明窗口”示范点,先后两次被漳州市公安局党委评为 “先进党组织”,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
从服务对外开放大局出发,不断拓展服务领域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对外交流不断扩大,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成为当前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个重要窗口。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自觉把出入境工作置于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之下,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福建省公安厅放宽政策和简化手续的同时,立足本地实际,与时俱进,不断拓展延伸服务领域。
——简化办事程序。对漳州市芗城、龙文两区群众办理前往香港、澳门、台湾二次签证的时限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办结。推出受理外国人的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绿卡”制度,开放漳州市居民赴金门、马祖旅游。2003年10月1日,继厦门市试点之后在福建省第一个实施按需申领护照工作。公民出国申领护照无须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政审意见,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福建省公安厅推广了他们的经验。
——主动靠前服务。一是以重点企业、三资企业作为服务的重点,积极开展“为企业、外商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服务”活动,深入了解和掌握企业在出入境方面“想些什么、有什么困难、我们怎么办”,积极探索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如何为外商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新途径、新办法,及时解决企业人员在出入境方面遇到的困难。对于新开办的外资企业,主动上门、靠前服务,向他们宣传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告知办理签证(注)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2003年至今,管理处民警共走访企业683家,解决企业和外商实际问题736件,主动送证上门612件,受到外商的高度赞扬。去年以来先后组织外管民警深入华阳电业有限公司、亚细亚食品(龙海)有限公司、龙海紫山集团等有聘用日本人的企业了解情况,宣传我国改革开放政策,保护外商在漳州市投资和从业热情。二是把申请人的困难和求助作为服务的重点。对申请人急需出国(境)商务、留学、奔丧的,启动“绿色通道”主动加班加点,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2003年以来共办理急件561人次。台商黄清波先生一家在漳州市投资办厂已十余年,其妻子黄郑秀梅女士因患病成为植物人,无法出境。市局出入境处领导指派两名民警前往医院,为其现场办理签证和居留手续。去年元月20日下午,在平和县投资办厂的台胞吴金谟先生急需返台洽谈一笔重要业务。按规定,办理台胞签证最快需要五天。当平和县出入境管理科获悉吴某的实际情况时,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受理吴某的申请。市局出入境处领导收到吴先生的申请材料后,当场为吴先生办理了台胞签注手续,解决了吴先生的燃眉之急,使其如期启程返台。受惠于“绿色通道”的吴先生于5月19日致信当地媒体,高度赞扬漳州市出入境管理部门“想台胞之所想,急台胞之所急,热情快速为台商服务”。三是把年老体弱行走不便的申请人作为上门服务的重点,实行送证上门,让申请人在家中就可以拿到证件。
——创新服务举措。出入境公里处以敢为人先的精神,在全省实现“两个率先”。一是率先推出出国(境)证照特快专递服务。按以住做法,申请人申领出国(境)证照,至少需往返出入境管理部门两次,尤其是对市郊及乡镇居民,需要花去较多的时间、精力和往返费用。开设特快专递服务后,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一次性办结,邮政部门负责上门投递、减少申请人往返奔波不便,在家即可领取到证照,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二是率先建立外国人、台湾居民签证签注到期预告机制。通过电脑软件应用等技术手段,适时掌握外国人、台湾居民签证签注情况。凡是外国人、台湾居民身份证签注即将到期,电脑就会自动生成提示,出入境管理民警便能根据提示,提前7天电话预告在漳州居留的外国人、台湾居民按时前来办理签注延期。从去年上半年推出此举至今,先后有612余外国人、台湾居民接到签证签注到期预告,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从而有效预防外国人和台湾居民因延误办理签证签注导致非法居留现象的发生。三是在全市开通外商、台商服务热线电话;开通语音查询专线,群众只要拨通该专线电话,根据主意提示拨号,即可查询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公民出国境申请、护照延期、换发、补发、境外人员入境须知、临时住宿登记、外国人、台湾居民签证签注及证件管理等相关内容。
从顺应形势发展需求入手,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主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针对出入境工作大出大进、快出快进和“走出去、请进来”的新形势,着力抓好出入境管理的基础工作、后续管理、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出入境管控能力,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境外人员管理基础建设意识,大力倡导科学管理新模式,经常组织外管民警主动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加强对基层民警的培训,切实将境外人员纳入派出所实有人口管理。紧紧抓住住宿登记管理这个关键,进一步建立健全境外人员管理网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2004年全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抽查中,漳州市查到率100%,居全省首位。
——加强出国(境)审批管理。以实行按需申领护照为契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和通报备案制度,增强报备工作的及时性、动态性和有效性。坚持依法审批,严格把关,保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准确、高效。认真清理和规范内地居民申请往港澳定居受理、审批工作,对诏安、云霄、龙海三个重点县、市开展专题研究探索,加大力度清理漳州市历年来遗留的利用假婚姻关系申请往港澳定居疑难问题,摸索辨别“真假夫妻”的途径。这一做法得到福建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
——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主动做好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公安机关各警种的沟通,积极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统一对外交涉和联络,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相关情况,进一步落实外国人管理分工配合机制,建立漳州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分工配合机制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联络机制的作用,形成外联内合的整体管控格局。
——严厉打击出入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漳州市出入境违法犯罪信息的研究,分析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特点规律,预测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趋势,探讨解决的办法,做到早发现,早控制,争取工作的主动权,提高发现和打击出入境违法犯罪的能力。同时严格执行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规范涉外案、事件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完善涉外案(事)件通报联络制度,对于涉外案件人员做到及时处理,及时移交,及时执行。2003年至今共处理涉外案(事)件 78起 78 人,净化了出入境领域的环境。
从建设高素质的队伍入手,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漳州市公安局党委始终把公安出入境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摆在首位,从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倾斜,不断加大对出入境工作的投入,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一是加大硬件投入提供警务保障,增加出入境管理处的人员编制,调整充实领导班子;改善办公条件;增添办公设备,配齐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加快办证大厅窗口建设,投入资金100多万元,办证大厅硬件设施位居全省前列。二是加强教育管理。以开展 “解放思想大讨论,优化发展软环境”等活动为主线和 “假如我是一名申请人”为主题的换位思考活动,发动民警主动查不足、找差距、定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至上”、 “处处是窗口,人人是形象”,“把方便让给申请人,把麻烦留给自己”等新型服务理念。对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服务态度、团结协作等现实表现进行跟踪考核,赏优罚劣。做到教育与提高民警思想素质相结合;教育与日常的实际工作表现相结合;教育与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相结合。三是规范仪表行为。在日常工作中,要求民警警容仪表端庄,作风纪律严明,态度热情大方,做到“一笑三声”和“四个一样”,即:“微笑服务,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生人和熟人一样热情,领导和群众一样对待,人多和人少一样认真,忙时和闲时一样主动”。受理申请时做到“三办”、“三不”、“三主动”,即:工作中“该办的事情马上办、急事特事快速办、大事小事认真办”;对申请材料“不拖、不压、不漏”;对群众要“主动接待、主动解答、主动帮助”等。通过抓一言一行,管一举一动,促进了民警内在素质的提高。四是强化监督制约。对出国(境)审批管理、外管签证(注)工作规范和各种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梳理,重新修改完善各种工作规范21项,并印制成“申请须知”,为申请人出国(境)申请提供方便;完善《出入境管理处接待服务窗口和接待人员规范化标准》、《外事民警廉洁规定》,在受理、审核、审批、制证、用印、发证、收费等七项工作流程中,落实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制度。同时,实行“阳光作业”,将一切可以公开的事项,特别是将办事程序、申请条件、审批结果、工作纪律等内容公布于众,以便于公众及时了解出入境管理的现行政策,接受社会的监督,并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召开外商代表和企业代表座谈会、主动深入重点企业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有关单位、社会各界对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的评价,广泛听取建议和意见,从而杜绝暗箱操作导致办事不公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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