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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振兴新蓝图

renwu 2010-12-10 18:11:03 万袆(整理) 总第016期 放大 缩小

据新华社9月13日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各地根据纲要内容,结合本地发展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文化发展方案。纲要提出未来五年我国的文化发展方向,这是我国首次对文化产业建设部署的一个中长期规划。纲要的实施,将成为文化发展的一个新的历史起点,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9大文化产业着重发展

纲要明确了未来5年我国文化建设中9类重点发展的产业:

——影视制作业。发展影视内容产业,提升电视剧、非新闻类电视节目和电影、动画片的生产能力,扩大影视制作、发行、播映的规模和后期产品开发,增加影视作品的数量的同时,提高作品的质量。

——出版业。培育一批拥有较强竞争实力的出版企业集团,打造一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出版品牌。同时,加快传统纸质出版物向多种介质形态出版物的现代出版产业的转变;实现从依赖区域性市场向国际国内市场的开拓和发展。

——发行业。鼓励发行集团的发展,支持出版物发行企业展开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重点发展现代连锁经营、现代物流和网络书店等现代流通系统,在国内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物市场。

——印刷复制业。发展高新技术印刷、特色印刷和光盘复制业,建成若干各具特色、技术先进的印刷复制基地,使我国成为重要的国际印刷复制中心。

——广告业。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促进广告业积极健康的发展,努力扩大广告产业规模,提高媒体广告的公信力,广告营业总额有较快增长。

——演艺业。推进营业性演出单位资产重组,发展演艺经纪商,加强演出协作网络建设,形成一批大型演艺产业集团。

——娱乐业。发展电子娱乐业,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地区特色、健康向上和技术先进的新兴娱乐方式,创新娱乐形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娱乐设施,加强文化娱乐园区的建设。

——文化会展业。发展各类综合及专业文化会展,重点支持覆盖全国并具有国际影响的文化会展,办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相关的文化活动和会展活动。

——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积极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内容产业。加快发展民族动漫产业,提高国产动漫产品的数量和质量。

纲要还确定了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工程、国产动漫振兴工程、“中华字库”工程、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出版工程等4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推进文化积极有效地发展。

确立6大文化发展重点

纲要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文化发展的6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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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基层文化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农村及中西部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的力度,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城市居民可以就近便捷享受文化服务,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得到基本的解决。

——抓好塑造国家文化形象的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推出一批体现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

——抓好文化产业体系建设,重塑市场主体,优化产业结构,确定重点发展的产业门类,培育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十一五”时期,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有所增加。

——抓好文化创新能力建设,以内容创新为核心,着力培育创新主体,加速科技与文化的融合,提高我国文化自主创新能力,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文化创新成果。

——抓好文化“走出去”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扩大对外文化贸易,拓展文化发展空间,初步改变我国文化产品贸易逆差较大的被动局面,形成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

——抓好人才培养。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文化工作者队伍,为文化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6项举措实现“文化低保”

——采取政府采购、补贴等措施,开辟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群体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

——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开放。

——国有艺术院团、影剧院每年安排一定场次主要面向低收入居民的低价演出或放映。

——中央和省级电视台开办添加手语的节目或栏目。

——积极开展为农民工送书、送戏、送电影的活动。

——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后,保留一定数量的模拟频道,完整转播中央、省和当地的主要节目,对低收入家庭给予优惠的资费政策,保证他们的基本收视需求。

《纲要》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在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组织和国家机关向公益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

4大重点工程助推农村文化建设 为了推进我国农村文化建设更好的发展,《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将加快欠发达地区综合文化站的改扩建和农村危旧公共文化设施的改造,实施农村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改善、提升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准。 在未来的5年中,我国将以4大重点工程助推农村文化建设的工作,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文化发展上的差距: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推进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充分利用无线、卫星、有线、微波等多种手段,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套数更多、质量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做好农村电影拷贝配送工作,丰富电影片源,加快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加强农村电影院更新改造,增加固定或流动放映点,基本实现全国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在欠发达地区新建、改扩建2.5万个左右综合文化站,配备必需的设备,完成对农村危旧公共文化设施的改造,基本实现全国乡镇均建有综合文化站。

流动综合文化服务车——对西部及其他老少边穷等地广人稀适宜开展流动服务的地区,为县乡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流动电影放映车,开展集影视放映、文艺演出、图片展览、图书销售和借阅、科技宣传为一体的流动文化服务。

中小学开设传统文化课程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将在有条件的小学开设书法、绘画、传统工艺等课程,在中学语文课程中适当增加传统经典范文、诗词的比重。

《纲要》指出,中小学各学科课程都要结合学科特点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高等学校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中国语文课;加强传统文化教学与研究基地建设,推动相关学科发展;在社会教育中,广泛开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办好世界中华传统文化论坛。

《纲要》强调改造和发展富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民间传统节庆内容、风俗、礼仪,维护民族文化的基本元素;完善中华民族始祖的祭典活动,充分发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传统民族节庆的作用;高度重视国庆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纲要》还提出要在全社会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物和公务用语用字、公共场所用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物和公务用语用字等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除特别需要外,一般不得夹用外国语言文字;严格控制广播电视方言类节目的播出比例。

设立国家文化杰出贡献奖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我国将设立“国家文化杰出贡献奖”,表彰在文学艺术、人文社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 纲要指出,要对在文学艺术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文化工作者授予人民艺术家、人民作家等荣誉称号。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的,由文化主管部门确定并经人事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有关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按照有关规定会同人事部联合授予。

纲要强调要抓好高层次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学术上、艺术上不同形式、不同风格的自由发展和创新;着力加强领军人物和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完善公平竞争和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

纲要指出要制定实施“十一五”时期全国文化人才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农村文化队伍的教育培训。同时,加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整合相关学科资源,集中开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纲要表示要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稳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在相应社会保障条件下的人才流动机制,广泛吸引财经、金融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进入文化行业。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做好重要文化资源知识产权的挖掘、整理工作,建立国家重点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目录。

纲要提出要继续实施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中华古籍特藏保护计划等重大项目,启动以中华古籍全书数字化出版、中华大典编纂出版为代表的国家重大出版工程;加强民族古籍和文物抢救工作,搜集、整理少数民族古籍;做好格萨尔、江格尔、玛纳斯等古典民族史诗的整理出版和优秀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翻译出版工作;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学术机构整理、研究和编纂传统文化典籍的作用。

纲要指出,推动文化单位、科研院所、高等学校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鼓励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推介和交易服务产业,逐步构筑覆盖全国的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及时宣传中国文化领域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开展“拒绝盗版,从我做起”的全民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纲要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我国将加强统筹协调,打破地方保护;坚持以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开展图书音像市场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盗版光盘生产线,严厉打击侵权盗播广播影视节目、擅自截传广播影视节目信号的行为,重点查处盗版教材教辅、计算机软件和音像制品等非法活动。

培育文化创意群体

纲要提出,要运用政府采购,重点扶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创新型民族文化企业。充分发挥文化经济政策和科技政策作用,引导文化企业成为文化创新主体。积极发挥市场在配置文化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形成一批以提供文化数字信息、影视、演艺、文化资讯等内容为主,实力雄厚的大型内容提供商。

纲要指出,在经济发达、创意人才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市,要重点发展文化科技、影视制作、音乐制作、时尚设计、动漫游戏等文化类创意企业;充分发挥文化创意的积极作用。纲要强调要积极利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开展文化技术产权交易活动。同时,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的实施也被提上议程,要在近期着力推出一批优秀少儿歌曲。

中国文化“走出去”

纲要提出,中国将完善对外文化贸易制度,积极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将重点扶持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等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支持中国的动漫游戏、电子出版物等新兴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纲要还提出,要不断扩大我国的广播电视节目在境外的落地工作;把文化“走出去”工作与外交、外贸、援外等工作结合起来。

从人类发展的历史来看,文化在社会发展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也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志。一个民族的振兴也必定是从文化的振兴开始的。在当今文化政治、经济日益紧密结合的今天,文化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强弱的重要尺度。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成为国家和民族的灵魂,体现着国家和民族的品格。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要赢得国际竞争,不仅需要强大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国防实力,同样需要强大的文化实力。

中华民族之所以伟大,是因为我们的民族曾经创造了最源远流长、最光辉灿烂的文化。此次《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提出正是再次把文化提到国家的议事重点上来,表明国家对文化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发展文化事业的坚定决心,这也是中华民族文化振兴的重要契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途上,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贡献。

据新华社9月13日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各地根据纲要内容,结合本地发展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文化发展方案。纲要提出未来五年我国的文化发展方向,这是我国首次对文化产业建设部署的一个中长期规划。纲要的实施,将成为文化发展的一个新的历史起点,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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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大文化产业着重发展

纲要明确了未来5年我国文化建设中9类重点发展的产业:

——影视制作业。发展影视内容产业,提升电视剧、非新闻类电视节目和电影、动画片的生产能力,扩大影视制作、发行、播映的规模和后期产品开发,增加影视作品的数量的同时,提高作品的质量。

——出版业。培育一批拥有较强竞争实力的出版企业集团,打造一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出版品牌。同时,加快传统纸质出版物向多种介质形态出版物的现代出版产业的转变;实现从依赖区域性市场向国际国内市场的开拓和发展。

——发行业。鼓励发行集团的发展,支持出版物发行企业展开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重点发展现代连锁经营、现代物流和网络书店等现代流通系统,在国内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物市场。

——印刷复制业。发展高新技术印刷、特色印刷和光盘复制业,建成若干各具特色、技术先进的印刷复制基地,使我国成为重要的国际印刷复制中心。

——广告业。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促进广告业积极健康的发展,努力扩大广告产业规模,提高媒体广告的公信力,广告营业总额有较快增长。

——演艺业。推进营业性演出单位资产重组,发展演艺经纪商,加强演出协作网络建设,形成一批大型演艺产业集团。

——娱乐业。发展电子娱乐业,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地区特色、健康向上和技术先进的新兴娱乐方式,创新娱乐形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娱乐设施,加强文化娱乐园区的建设。

——文化会展业。发展各类综合及专业文化会展,重点支持覆盖全国并具有国际影响的文化会展,办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相关的文化活动和会展活动。

——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积极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内容产业。加快发展民族动漫产业,提高国产动漫产品的数量和质量。

纲要还确定了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工程、国产动漫振兴工程、“中华字库”工程、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出版工程等4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推进文化积极有效地发展。

确立6大文化发展重点

纲要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文化发展的6大重点:

——抓好基层文化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农村及中西部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的力度,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城市居民可以就近便捷享受文化服务,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得到基本的解决。

——抓好塑造国家文化形象的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推出一批体现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

——抓好文化产业体系建设,重塑市场主体,优化产业结构,确定重点发展的产业门类,培育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十一五”时期,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有所增加。

——抓好文化创新能力建设,以内容创新为核心,着力培育创新主体,加速科技与文化的融合,提高我国文化自主创新能力,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文化创新成果。

——抓好文化“走出去”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扩大对外文化贸易,拓展文化发展空间,初步改变我国文化产品贸易逆差较大的被动局面,形成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

——抓好人才培养。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文化工作者队伍,为文化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6项举措实现“文化低保”

——采取政府采购、补贴等措施,开辟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群体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

——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开放。

——国有艺术院团、影剧院每年安排一定场次主要面向低收入居民的低价演出或放映。

——中央和省级电视台开办添加手语的节目或栏目。

——积极开展为农民工送书、送戏、送电影的活动。

——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后,保留一定数量的模拟频道,完整转播中央、省和当地的主要节目,对低收入家庭给予优惠的资费政策,保证他们的基本收视需求。

《纲要》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在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组织和国家机关向公益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

4大重点工程助推农村文化建设 为了推进我国农村文化建设更好的发展,《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将加快欠发达地区综合文化站的改扩建和农村危旧公共文化设施的改造,实施农村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改善、提升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准。 在未来的5年中,我国将以4大重点工程助推农村文化建设的工作,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文化发展上的差距: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推进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充分利用无线、卫星、有线、微波等多种手段,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套数更多、质量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做好农村电影拷贝配送工作,丰富电影片源,加快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加强农村电影院更新改造,增加固定或流动放映点,基本实现全国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在欠发达地区新建、改扩建2.5万个左右综合文化站,配备必需的设备,完成对农村危旧公共文化设施的改造,基本实现全国乡镇均建有综合文化站。

流动综合文化服务车——对西部及其他老少边穷等地广人稀适宜开展流动服务的地区,为县乡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流动电影放映车,开展集影视放映、文艺演出、图片展览、图书销售和借阅、科技宣传为一体的流动文化服务。

中小学开设传统文化课程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将在有条件的小学开设书法、绘画、传统工艺等课程,在中学语文课程中适当增加传统经典范文、诗词的比重。

《纲要》指出,中小学各学科课程都要结合学科特点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高等学校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中国语文课;加强传统文化教学与研究基地建设,推动相关学科发展;在社会教育中,广泛开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办好世界中华传统文化论坛。

《纲要》强调改造和发展富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民间传统节庆内容、风俗、礼仪,维护民族文化的基本元素;完善中华民族始祖的祭典活动,充分发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传统民族节庆的作用;高度重视国庆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纲要》还提出要在全社会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物和公务用语用字、公共场所用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物和公务用语用字等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除特别需要外,一般不得夹用外国语言文字;严格控制广播电视方言类节目的播出比例。

设立国家文化杰出贡献奖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我国将设立“国家文化杰出贡献奖”,表彰在文学艺术、人文社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 纲要指出,要对在文学艺术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文化工作者授予人民艺术家、人民作家等荣誉称号。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的,由文化主管部门确定并经人事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有关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按照有关规定会同人事部联合授予。

纲要强调要抓好高层次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学术上、艺术上不同形式、不同风格的自由发展和创新;着力加强领军人物和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完善公平竞争和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

纲要指出要制定实施“十一五”时期全国文化人才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农村文化队伍的教育培训。同时,加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整合相关学科资源,集中开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纲要表示要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稳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在相应社会保障条件下的人才流动机制,广泛吸引财经、金融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进入文化行业。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做好重要文化资源知识产权的挖掘、整理工作,建立国家重点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目录。

纲要提出要继续实施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中华古籍特藏保护计划等重大项目,启动以中华古籍全书数字化出版、中华大典编纂出版为代表的国家重大出版工程;加强民族古籍和文物抢救工作,搜集、整理少数民族古籍;做好格萨尔、江格尔、玛纳斯等古典民族史诗的整理出版和优秀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翻译出版工作;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学术机构整理、研究和编纂传统文化典籍的作用。

纲要指出,推动文化单位、科研院所、高等学校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鼓励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推介和交易服务产业,逐步构筑覆盖全国的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及时宣传中国文化领域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开展“拒绝盗版,从我做起”的全民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纲要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我国将加强统筹协调,打破地方保护;坚持以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开展图书音像市场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盗版光盘生产线,严厉打击侵权盗播广播影视节目、擅自截传广播影视节目信号的行为,重点查处盗版教材教辅、计算机软件和音像制品等非法活动。

培育文化创意群体

纲要提出,要运用政府采购,重点扶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创新型民族文化企业。充分发挥文化经济政策和科技政策作用,引导文化企业成为文化创新主体。积极发挥市场在配置文化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形成一批以提供文化数字信息、影视、演艺、文化资讯等内容为主,实力雄厚的大型内容提供商。

纲要指出,在经济发达、创意人才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市,要重点发展文化科技、影视制作、音乐制作、时尚设计、动漫游戏等文化类创意企业;充分发挥文化创意的积极作用。纲要强调要积极利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开展文化技术产权交易活动。同时,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的实施也被提上议程,要在近期着力推出一批优秀少儿歌曲。

中国文化“走出去”

纲要提出,中国将完善对外文化贸易制度,积极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将重点扶持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等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支持中国的动漫游戏、电子出版物等新兴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纲要还提出,要不断扩大我国的广播电视节目在境外的落地工作;把文化“走出去”工作与外交、外贸、援外等工作结合起来。

从人类发展的历史来看,文化在社会发展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也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志。一个民族的振兴也必定是从文化的振兴开始的。在当今文化政治、经济日益紧密结合的今天,文化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强弱的重要尺度。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成为国家和民族的灵魂,体现着国家和民族的品格。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要赢得国际竞争,不仅需要强大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国防实力,同样需要强大的文化实力。

中华民族之所以伟大,是因为我们的民族曾经创造了最源远流长、最光辉灿烂的文化。此次《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提出正是再次把文化提到国家的议事重点上来,表明国家对文化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发展文化事业的坚定决心,这也是中华民族文化振兴的重要契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途上,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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