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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落马贪官不再怨组织怪哥们

shehuiguangjiao 2010-12-05 21:40:10 (文/李力言 编辑/夏鸥) 总第115期 放大 缩小

 

日前,在澳门举行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四次年会上,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陈连福向世界公布了中国的反贪成果。仅2008年以来,在各级反贪局的打击下,6万余名贪污贿赂犯罪分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3年打掉6万贪污分子,力度不可谓不大,而反腐形势亦不可谓不严峻。就在反腐铁网日益收紧的时候,不少“老虎”、“大鱼”、“小虾”等纷纷落网,贪官落马的消息不绝于耳,不断给人们带来关于腐败和反腐败的警示。

近期,一些落马贪官的“怨言”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甘肃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人志,日均受贿1.5万元,非法所得共2020.9万元,一审被判死缓。他在忏悔时,抱怨纪委、检察院当初没有提醒自己,以致越陷越深,难以自拔。号称“三玩市长”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在狱中忏悔时,也称“交友不慎,在我交往的朋友中,有人对吃喝玩乐很在行,对我有潜移默化的影响”,颇有“贪自朋友、毁自朋友”的意味。此前,福建省建阳市委副书记李兵,被判决后的“腑肺之言”,也是抱怨那些“靠不住”、“埋地雷”的哥们。

一些人东窗事发、锒铛入狱后怨天怨地、怨别人怨组织,怨来怨去,其实最不怨的还是自己。而他们之所以有今天,说到底还是那些老话,“木必先腐而后虫生”,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首先是他们自己思想变质、信仰变异、行为变形,才引发了一连串走向毁灭的变化,怪来怪去,还得怪到自己身上。贪官怨言的背后,反映了他们复杂的心态,有追悔,有不甘,也有自辩。

这些怨言固然不值一驳,但其折射的现实问题却值得警惕。如果把落马贪官比喻成被热水烫着了的青蛙,那么他们现在的表达,就是对当初那锅很舒服的“温水”的抱怨。其实,怨组织也好,怨朋友也罢,怨的都是环境。这恰好可以使我们从反面审视,权力运行环境到底出了什么问题,监督制度存在哪些漏洞,有效监督的缺失又将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近年来的腐败案例已经无数次地向世人表明,贪官的形成,贪腐的发生,与其所处的监督不力的环境关系密切。“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组织监督时间太短,纪委监督为时太晚”,类似这样的顺口溜,生动地描述了一些干部所处的“宽松”环境,而这正是滋生和助长腐败心理、行为的温床。就拿李人志的贪腐历程来说,他于2003年至2009年5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务活动中,先后81次收受财物计1107万元。时间之长,次数之多,数额之大,居然无人管没人问,身处这样的监督环境,难道只是李人志一个人的“幸运”与不幸吗?

因此,落马贪官的“怨言”还不能当笑料看,而应成为继续织密织牢反贪防腐这张天网的“恶意提醒”。这一方面需要建立全方位的监督制度体系,从内部监督到外部监督,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到舆论监督,都应发挥效力,汇成合力。

另一方面,反腐败斗争应科学谋划,与时俱进,更加精细化、专业化,如加强反贪腐的学术研究,设置反贪专业,开设反贪课程,培养反贪硕士等,用制度、科学、人才这“三味真火”熔铸出敏锐锋利的反腐之剑,把“怨这怨那”转化为“怕这怕那”,才会从根本上消解贪官吐出怨言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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