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如何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是摆在当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一方面,要求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解决好掌权用权的自律问题;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掌握好对掌权者的他律问题。
一、正确认识权力的本质,是树立良好权力观的前提条件。
“权力”又称“权柄”。《庄子.天运》:“亲权者不能与人柄”。《世说新语.言语》:“王兄长沙王执权于洛,遂构兵相图”。四百年前的哲人培根说:“权力就是知识”。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权力是统治阶级给自己赋予特殊地位下享受的特殊特权,权力的这层含义已经在时间的剥蚀下渐渐地消失了。从社会学来分析,权力是具有政治倾向的,是政治目的下的产物,它是一种强制力量,是实现政治目的的根本手段。当然,权力与责任是对等关系,有什么样的权力,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所说的权力观,就是指人们对权力的性质、来源、作用的认识和行使权力的基本观点,是我们看待权力的世界观,是我们自己对权力本质的阐释,理解和掌握。正确认识权力的本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掌好权,用好权的前提。
从狭义的角度讲,掌握权力的人也就是领导者,中国人习惯于称之为“官”。自古以来,“官”这个词令很多人产生无限的瑕想,以“官”为轴心的社会搭起了一个令人垂涎而又生畏的大舞台官场,在这块土地上,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都总是不得不以官为轴心转动,鲁迅先生在《学界的三魂》一文中说:“中国人的官瘾实在深,汉重孝廉而有埋儿刻本,宋重理学而有高帽破靴,清重帖括而有‘且夫’‘然则’。”官场的荣耀与显赫使无数人趋之若鹜。可是,历史沉浮下的每一个掌握权力的人,对于权力的本质的认识在感性思想控制下所形成的权力观是金榜题名,光宗耀祖,求功名,得利禄。在知识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给权力赋予了崭新而合民心的内涵。江泽民同志曾在中央纪委第七次会议上强调:“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作为党的一项长期的重大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只有真正弄清现代意义上的权力的本质,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充分说明,权力不属于个人,而属于国家和人民。当前,我们党的最大的政治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此,作为领导阶级的共产党为权力赋予的新的内涵是:对社会的责任、对人民的服务、对自己的约束和对党的信任。正确认识新时期权力的这一本质,成为我们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前提条件。
二、把握权力运用的目的,是人类社会文明化的具体体现。
美国航空公司总裁克朗德尔对于以人为本的领导这样描述:“21世纪理想的领导能为员工创立一种良好的环境,鼓励企业里每一个人,为实现企业的共同目标施展自己的才能,能给员工以信心,促使每一个人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更高的顶峰攀登,能为员工创造更好的条件,有利于每一个人发扬进取、开拓和创新的精神,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理想,掌握自己生活的命运。”这一概述与新时期权力的本质是相融合的,形成权力运用的目的:一切权力都只能用在为党的政治任务服务上,用在执政为民上。
关于权力的运用,清代名幕汪龙庄一针见血的指出四个字:“立心要正”。这一点指出了一个领导运用权力的基本出发点。在知识化、信息化、全球化的当今时代,领导的主导作用在表现形式上首先是文明化。野蛮的领导者会偏离人们的信任轨道,不会代表人民的利益。在正式的组织结构科层制这种体制下,权力是一级一级的授权,要求把握权力的人只能在权力范围内行使权力,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大公无私,心系国家。主要体现是在一个“正”字上,俗话说“不正则歪”、“白天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只要一身正气,既正人亦正己,任何“糖衣炮弹”都不会击中每一个权力撑握者,也不会让自己的灵魂被腐蚀,心灵变扭曲,在为人民利益着想并实施的道路上,就会多一个“青天”。
根据菲德勒模型可以看出,一个领导者的权力强弱取决于其与成员的关系和任务结构,关系越好,任务越高,则职位权力越强,任务取向与工作绩效成正比。其次是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需要领导者文明用权,文明掌权。领导者要始终把自己融入群体生活之中,谨记自己是群众的代言人,任何条件下,身先士卒,自律自省,为人民做好榜样。消除自己的特有地位思想,抛弃高高在上的名利身份,做到“慎权”。做出决策以人为本,权衡利益以民为先,将自己的智力、才能、经验及培训后得到的各种方法潜移默化的运用到各项管理事务中,发挥群体优势,注重个人潜质,整合认知资源。事实上,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就是一个文明的代言人。
三、健全的权力监督机制,是权力运作科学化的有效途径。
古语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生明,廉生威。元代许名奎说:“盖权之于物,利于分,不利于专”。社会的进步催动了领导体制的不断变革,从家长制领导到经理制的兴起,从集权制到集中分散结合,经历了一个褪变的进化过程,不断产生的新的领导监督体系,对社会的发展起着无限催化的作用。建立健全的权力监督机制,就是优化领导体制的监督体系,即对组织内部以领导权限划分及其相互关系进行制度约束和规范运作。
自古以来,专制统治下的政府均为自己掘起了坟墓。一个国家、一个部门、一个机关,没有健全的权力监督机制,责、权、利相互混合,是虚拟的权力执行,注定要走向消亡的道路。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要求,加强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执行等环节强化对权力的监督。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的决定程序;改革和完善纪律检查机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努力拓宽民主渠道,依靠广大群众,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组织监督、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运行。同时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身自我毁灭。”要建立健全权力监督体制,达到权力运作的科学化,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是坚持民主。民主是党的生命,是我们建立权力监督体系的第一要务,也是我们在源头上体现权力本质的基本途径,没有广泛的民主,就不可能有健全的监督与制约。实践证明,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有利于党组织对领导干部严格监督,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利于加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领导要善于“察纳雅言”,不以一己之私而“塞忠谏之路”,常常“以人为镜”而“知得失”。在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时,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以党的忠诚事业为重。坚持民主,就是要始终如一地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深入贯彻执行“八个支持、八个反对”,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把权力交给人民,让人民当家作主。在决策时,多方征求意见,统领各方要求,实事求是的把权力用诸于民,利之于民。坚持民主就是要让广大群众都参与到民族事务中来,管理民族事务,参政议政,决策建议。例如,在当前知识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就可以建立知识更换监督民主机制,对于权力掌握者进行知识更新换代的监督。
其次是提高事务的分开透明度。在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政府事务事项,增强透明度,会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同时,也是监督权力运作的重要手段。在领导的选拔上,应该始终坚持民众的倾向,引导民众有序参与政治领导与决策,健全举报制度,拓宽监督渠道。要加大政策公开的宣传力度,使得民众知道政府部门何时何地公开什么内容。加大透明度的选择是党作为执政党的重要举措,不偏不倚地执行对于权力的运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群众敏感的政治、人事、经济指标、工资费用等项目,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群众脑中有数,心中有底。不能误导群众的观点,更不能导致封闭型社会再次重演。固然,对国家主权等重大事宜的保密事项应当加强保密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把权力作为群众的权力来实行,把利益作为群众的利益来实现。例如,可以利用各种具有广泛宣传力的媒体,把财务收支、个人收入以及人事管理等公之于众,让大家都来评评理,说说自己的看法,减少暗箱操作,削弱个人意志的表现。当然,涉及到国防安全以及币值等保密性的内容,应该按照法律规定。
第三是法律监督。完善的法律监督是最有效的权力监督武器,权力在完善的法律的监督下,才会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广大人民的权益。任何权力不得超越法律而作为,违法则惩,守法则扬。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前进途中,权力的限制和约束成为至关重要的内容,法律上对于权力的赋予更应该偏重于如何控制,而不是如何放任。当前,我国在法律建设上已逐步步入正轨,在“以法治国”的方略下,要求每个领导干部必须依法行政,而法律在制定过程中,就要对权力的约束进行控制,严厉打击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行为,实行“刑亦上大夫”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的准绳掌握在权力者手中,执法者是关键,在监督权力运用的同时,还要给予实施权力的机关以相应的手段,否则无法完成法律的使命。
第四是社会力量监督或称为法外监督。利用宣传媒体、社团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协会等监督机构监督权力的行使效果,对大案要案及有代表性、有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暴光,强化法律的宣传与引导,使违反人民意志的使用权力,处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打击之中。对于组织内部的权力,应更多的实行分权制,而不能出现独裁权,在治权上以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为手段,以集体为决策者。积极增强公民法律意识,保持“怀疑”的态度,审慎审议被任命领导的言行、德行、操守。把权力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既是对广大权力拥有者的有效管束,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得到保证的必要措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然不能捕风捉影,风闻言事,使得上下不安,诚惶诚恐,那样有权者无心为民办事,亦步亦趋,小心翼翼,不用说为民谋福,更谈不上开拓进取了。
最后,权力监督机制需要社会认可。对于一个监督机制的建立,首先要考虑的是它的社会性,也就是社会效益问题。每建立一个监督机制,不能是空对空,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和实体,使权力监督机制的运作成为无源之水。因此,在机制建立的开始,要经过广泛的社会调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建立符合民意与社会进步的监督机制,利用法律、社会力量以及各种规章制度促使机制发挥最大能量,不但对人而且要对经济都有发展的动力,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接纳这个监督机制,群众满意这种监督机制,权力才能有效被监督。事实上,权力监督机制的建立具有超脱性和独立性,同时也具有无上性和强制性,如果建立的监督机制不具备自己的独立功能或者只能附属在另一个实体上,对于权力偏向行为不能进行有效控管,那么仍然达不到监督的目的,仅仅是一个空壳而已。
对权力本质的认识是每个领导者最基本的人生观念,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就不能使一方百姓得到秩序安宁和经济发展,也得不到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正确运用权力,可以发挥才华,造福于民;滥用权力,必然祸害百姓,被人民唾弃。权力的两面性,值得每一个掌权人经常思考和认真面对。权力的私有化是人的本性所导致,但只要建立起科学的权力监督体系,制约权力的膨胀和滥用,整个社会就会有良性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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