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2007年,是跌宕起伏的一年,也是人们心情最为复杂的一年。
这一年,有喜悦、有悲伤、有疑惑、有期盼。
17大的召开,不仅是过去几年来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总结,更为国家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嫦娥一号”绕月卫星的成功发射并进入预定轨道执行任务,标志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大大提高;物权法的成功颁布与实施,则是我国民主立法的一大进步。
而山西黑砖窑奴工事件,近千个孩子的惨烈命运以及父母悲愤的眼泪,成为2007中国最令人震惊和愤慨的一件大事。在改革开放20多年后的新中国,居然还存在如此愚昧、残酷的对人性的迫害,不能不说,我国的法治和文明程度仍有待进步。
陕西华南虎事件自始至终,都让人莫名其妙、哭笑不得。而网络民众对于真相的期盼和他们参与公众事件、积极建言献策的热情和激情,则更为令人钦佩。
整个2007年,我们都在期盼2008快些到来的倒计时中度过。“2008,快些来吧!”一首歌曲里这样唱着。是啊,2008年奥运会,许多人都在翘首企盼,看我们伟大的祖国,如何给世界一个惊喜!
一、十七大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
10月15日至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举行。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通过了党章修正案,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大会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我们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大会选举产生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
二、我国首次月球探测工程圆满成功
我国首颗绕月探测卫星嫦娥一号于10月24日发射升空,之后顺利进入绕月轨道并传回月球三维影像,标志着我国首次月球探测工程取得圆满成功。
嫦娥奔月四项科学目标:
一是绘制完整的三维月球地图,这项任务将由CCD相机和激光高度计联合完成。
二是进行月球表面化学元素含量和物质类型的分布的探测,这项任务将由γ/X射线谱仪联合完成。
三是进行月壤的探测,这项任务将通过微波探测仪来完成。
四是探测地月空间环境,这项任务将由高能粒子探测器和太阳风离子探测器联合完成。这是我国航天事业发展的又一座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正式跨入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具有深空探测能力国家行列。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自为中国第一幅月面图像揭幕。
嫦娥一号探月卫星发射成功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乃至文化领域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从政治领域来看,嫦娥一号发射成功体现了中国强大的综合国力以及相关的尖端科技,是中国发展软实力的又一象征,表明了中国在有效地掌握和利用太空巨大资源、实现科研创新、凝聚民心、增强国家竞争力等一系列远大目标的决心与行动。
从经济领域来看,将带动信息、材料、能源、微机电、遥科学等其它新技术的提高,对于促进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空间技术的进步和深空探测的深入,对相关材料的需求必将促进相关行业、产业得到更大的发展。同时,月球上特有的矿产资源和能源是对地球上矿产资源的补充和储备,将对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月球表面具有极其丰富的太阳能,月壤中蕴藏的丰富的氦3也能提供新型核聚变的材料,应用前景广阔。
从军事领域来看,表明我国的导弹打卫星和激光摧毁卫星的技术已经日臻成熟。虽然这次嫦娥一号卫星没有携带任何与军事有关的设备,但是中国的运载火箭可以在发射出现故障时实施紧急关机,飞船和卫星可以在外太空实施数次变轨,当卫星发生故障,可以用弹道导弹或者激光予以摧毁,显示我国如果要在外太空实现军事用途也并非难事。
从科技领域来看,将促进中国航天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和中国基础科学的全面发展。月球探测将推进宇宙学、比较行星学、月球科学、地球行星科学、空间物理学、材料科学、环境学等学科的发展,而这些学科的发展又将带动更多学科的交叉渗透。目前中国科学家对月球的了解和认识往往依赖于他国提供的材料,这样就丧失了许多研究月球的机会。
从文化领域来看,嫦娥一号的成功发射具有重要的启蒙意义。探月给人类本身带来了社会发展理念的 “颠覆性改变”,人类第一次将思维与身躯同时挣脱地心引力的束缚,进入到地球以外的无限宇宙空间中,实地接触了月球表面,人类之前所摸索出的各种科学理论得到部分验证或反证。人类文明编年史从国家疆域、地球视野进入到“光速世界”,堪称又一大跨越。
三、最高法院改革死刑复核案件裁判方式
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死刑复核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月28日起施行。这一司法解释改变了以往对于死刑复核案件可以作出核准、改判或发回重审裁判的传统做法,规定对于各地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只能作出核准死刑或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只能在少数特定情况下,可以依法改判。
死刑复核权是指对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复核的权限。
自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通过以来,我国死刑复核权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具体如下:
1. 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1条第5款规定,死刑案件的判决和裁定,一般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但在当事人对高级人民法院死刑案件终审裁定不服,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复核。
2. 1957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决议规定:“今后一切死刑案件,都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从而实现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第一次回收。
3. 1979年《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核准权由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4.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决定在1980年对现行的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犯有严重罪行应当判处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根据这一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于1980年3月18日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几类现行犯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若干具体规定的通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
5. 1981年5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死刑案件核准问题的决定》,规定除反革命和贪污等判处死刑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外,在 1981-1983年之间对杀人、强奸、抢劫、放火、投毒、决水和破坏交通、电力设备等罪行,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或者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被告人不上诉的,不必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6.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对死刑复核权作了修改,规定“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于1983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授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上述案件的死刑复核权。
7. 1991年6月6日,1993年8月18日,1996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又以通知的形式分别授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行使死刑复核权。
但死刑核准下放后,由于死刑二审与核准在同一个法院,死刑案件缺少了真正意义上的监督。这导致了部分冤假错案的发生,高居不下的死刑数量使得政府面临着压力。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会长陈光中即指出,死刑复核权的收回使死刑的执行更慎重,能够使死刑执行的数字下降。中国死刑数量必会逐步减少。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陈光中称,最高法院上收死刑核准权,彰显了程序正义。对死刑案件,法律在一审、二审的正常诉讼模式上,又特设了核准程序,为人命的去留增加一道“把关”。收回死刑复核权,不是单纯的程序改革,也是贯彻“慎杀少杀”刑事政策的一项实体改革。
四、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物权法
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物权法。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在这部法律中得以明确。出席闭幕大会的2889名代表中的2799人投下赞成票。物权法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诸多既有制度的确认,又有利于让人们尽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物权法是规定有形财产归属关系的法律。民法上将财产分为有形财产与无形财产。有形财产,以是否可以移动为标准,分为不动产和动产。物权法就是关于动产、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法律规则。《物权法》实质上就是一部“财产法”,物权法规定的主要是有形财产。同时,物权法是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主要调整各种物品的归属和利用保护,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物权法对市场主体的财产进行平等保护,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有着无可取代的地位。
物权法出台有很重要的意义,一个是确立了我们国家一个正式的比较完整的财产制度,或者说财产的秩序。财产权有很多,有债权、知识产权,甚至股东的股权也是财产权。但是物权还没有一个很完整的东西来规范,所以物权法在市场经济中用一个法律制度完整地规定下来这是非常重要的。有了完整的法律制度,就能够鼓励人们去取得财产,能够让人们更多去创造财富。现代社会不是财富多了,而是财富少了,应该鼓励人们更多获得财富。而获得财富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不仅要建立财产的法律制度、财产的秩序,而且很重要的就是要保护这些财产,保护合法取得的财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实现我们社会的经济发展。
五、山西黑砖窑事件迅速得到查处
自2007年5月以来,山西省多处残酷使用“奴工”的黑砖窑被曝光,有关部门进行了严肃查处。7月17日,山西省司法机关对首批7案29人作出一审判决,这些被告人中有打手,有包工头,有窑主。山西省一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07年5月27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警方开展了一个叫做“飞虹亮剑”的行动,在排查到一个砖厂时,偶然发现这里被拘禁着31个外地民工。这些农民工中很多人都因为长期遭受殴打而遍体鳞伤,其中8人已经神志不清……山西晚报的这篇文章让更多的人知道了黑砖窑事件。
2007年6月13日 所谓黑砖窑事件本该就此沉寂下去。但是媒体没有放弃这个事件。事隔半个月,本来即将沉入水底的真相被记者独特的视角以及震撼性的报道本再次挖出。世界无童工日当天“上千孩子成为黑砖窑当代包身工”这样一条新闻终于被各大媒体广泛转载。
2007年6月14日 洪洞县黑砖场大案最终惊动中央领导,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表示“非常震惊、令人发指”。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纪检组长张鸣起一行来到洪洞,对黑砖场一案的查处进行督促、调查。
2007年6月15日 洪洞黑砖场"奴工"案件暴光后,当地县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10个小组于次日分赴31名被解救农民工所在的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把工资、慰问金和一封洪洞县政府的致歉信送到农民工手中。
2007年6月15日 据洪洞县公安部门介绍,曹生村党支部书记王东记是“黑砖窑”窑主王兵兵的父亲,王兵兵的“黑砖窑”就建在王东记家院内。王东记及有关人员已经由纪检部门牵头开始调查。
2007年6月16日 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富林向记者介绍:黑砖窑非法用工问题,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已有存在。山西警方一直在采取措施予以打击整治,但也存在死角,有沉渣泛起“反弹”现象。截至17日16时,山西省共检查小砖窑、小采矿厂、小冶炼厂等6256处,解救被拐骗农民工374人(其中14岁以下童工18人,14—18岁未成年人6人),刑事拘留30人,行政拘留24人,其他治安处罚38人。
然而,还有许多孩子没有被解救出来,仍有众多的家长在等待自己的孩子回家的那一天。
六、重庆“最牛钉子户”
3月初,网上各大论坛开始流传一个帖子,题目是《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帖子的内容是一张图片: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重庆网友将其命名为“史上最牛的钉子户”。事件的原委是这样的:
2004年8月31日重庆杨家坪“百老汇”商业项目鹤兴路区片改造动迁公告贴出,共有被拆迁户281户,280户均迁走,但杨武、吴苹夫妻拒迁。其房子建筑面积219平方米,共二层,属营业用房、个人私有财产,按当时《补偿安置方案》的评估价是240多万元(货币安置)。
2004年底-2005年初,开发商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智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吴苹进行了数十次协商。开发商提出货币安置,愿补偿350万元;房主坚持要实物(房子)。双方分歧太大,房主认为安置方案欠妥故不接受。
2005年2月,开发商向重庆九龙坡区房管局申请拆迁行政裁决,要求裁决房主限期搬迁。房管局决定召开拆迁行政裁决听证会。
2007年1月8日,拆迁行政裁决听证会召开,房主未参加。听证会后,开发商、房主经多次协商仍未达成协议。2007年1月11日,九龙坡区房管局下达拆迁行政裁决书,要求房主在15日内自行搬迁并将房屋交由开发商拆除。房主不接受。房管局向九龙坡区法院提起了《先予强制执行申请书》。
2007年3月19日,九龙坡区法院举行听证会,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要求房主在3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
2007年4月2日,“最牛钉子户”事件获顺利解决,当事双方已达成和解,并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按协议,吴苹选择了异地实物安置方案,开发商将其在重庆沙坪坝区开发的一处门面房,按同样面积交付吴苹。
七、陕西华南虎事件
华南虎亦称“中国虎”,是中国特有的虎种,生活在我国中南部广东、湖南、江西、广西等省区,是亚种老虎中体形最小的。雄性华南虎长约2.5米,重约150公斤;雌性体形要小一些,长约2.3米,重约110公斤。与孟加拉虎和西伯利亚虎相比,华南虎身上短而宽的斑纹间距很大。华南虎的怀孕期约为103天,平均每次可以产两三头幼虎。1996年,华南虎被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列为世界最为濒危物种和第一需要保护虎种。到目前为止,中国存活的圈养华南虎仅为70只,其中包括正在南非野化的2只。国内动物园圈养的华南虎只有68只,散布在全国18家城市动物园中。
2007年10月12日上午,陕西省林业厅郑重宣布:10月3日16时30分,镇坪县村民周正龙拍摄到野生华南虎照片。经专家鉴定,照片是真实的。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林业厅当场向周正龙奖励两万元现金。
10月15日,网上出现了一个帖子,《陕西华南虎又是假新闻?》,帖主“党指挥枪”在文章里提到“陕西出现华南虎”的新闻被众多媒体转载之后,也引来了不少质疑的声音。质疑声音中,主要是针对老虎图片的6个疑点,并指出,该新闻所配的老虎图片有PS之嫌,并要求网友们都来帮忙鉴定。
10月16日,镇坪县主管农林业的副县长杨高表示,相片确实经过处理,但当地有华南虎的事实不容置疑。
10月19日,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种子植物分类学创新研究组首席研究员傅德志在网上表示,敢拿脑袋担保,拍摄的华南虎是假的。
10月20日,周正龙表态,他以人头担保,如果照片是假的他就去坐牢。
10月21日,据新闻晨报报道,自称拍到华南虎的陕西农民周正龙向记者展示了拍到老虎的底片,不过底片上面却是一片漆黑。
10月23日,陕西省林业厅以及周正龙在国家林业局就在当地发现野生华南虎一事向国家林业局进行了汇报。当日,国家林业局未就照片真伪发表意见。
10月24日,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负责人首次表态,决定组织专家赴当地进行野生华南虎资源状况专项调查。
在整个过程中,许多网站、论坛均在头条位置对华南虎事件给予了关注,众多网友积极参与鉴定虎照的真伪,11月中旬,有网友贴出华南虎的年画,经过比对与周正龙所拍老虎极度相似,网络上掀起又一波“打虎”浪潮。
至今为止,虎照真伪仍是一个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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