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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新政”喜与盼 纳税人仍面临不少“难题”

tupianzhongguo 2010-12-10 18:11:03 崔鹏 总第039期 放大 缩小

我们能得多少实惠

“2006年,个税免征额从800元调到了1600元,现在又要调到2000元,这对我们工薪阶层肯定是件大好事。”山东省济南市一家建筑公司的南先生说。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我国个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1600元/月上调至2000元/月。

20%的工薪阶层将免于纳税

南先生现在月工资2000元,这个收入水平在济南并不算高。“以前,我在工资条上总是能看到被扣掉的个税,虽然数额不多,但经不住每月都扣啊,一年下来也不少。现在好了,一年能省下个电饭锅了!”确如南先生所言,提高个税免征额之后每月省下的几十块钱,有钱人或许并不在意,但对低收入者来说却不同寻常。

统计显示,此次将个税免征额标准提高到2000元/月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总人数比例将由目前的50%左右下降到30%左右,月收入在2000元至5000元的劳动者,将减轻税负20元至60元不等,这无疑将减轻中低收入者的负担。

短期内看,提高个税免征额标准将减少财政收入,但这并不会对国家财政产生负面影响。

据财政部统计,个税免征额提高后,国家财政收入将减少约300亿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财政研究所孙玉栋教授认为,这一调整带来的财政减收是我国当前财力可以承受的。2007年我国财政收入将超过5.1万亿元,如此大的基数足以支撑个税调整所带来的影响。“不仅如此,免征额提高会使个人纳税额减少,这将减少个人逃税的动机,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韩朝华教授说。

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提高个税免征额,是改善民生的具体表现。孙玉栋认为,自2006年初调整免征额之后,人民收入水平有所提高,但物价上涨速度也较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个税征收的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可以更好地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需求,体现了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调整意图。

提高个税免征额,也是增强国民消费能力、进一步扩大内需的要求。“通过调整个税免征额,可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对扩大内需起到积极作用。” 孙玉栋说。

个税免征额提高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是社会各界的普遍愿望。

标准制定可更科学化

近两年,个税免征额连续调整,那么这一标准究竟应如何制订?韩朝华认为,中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都比较大,制定个税免征额应当避免一刀切。今后,政策制定还可以更加细化,考虑对不同地区适用不同的个税免征额。

除个税免征额标准外,个税的征收单位、征收制度调整频率也需要不断完善。在个税制度较成熟的国家,个税免征额实现了指数化、动态化。在德国, 个税免征额每年都要做一次微调,以保障公众收入不受影响。而美国的个税征收标准随纳税人家庭结构及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的家庭将得到税收优惠。“我们盼望尽快制定人性化与科学化的个税免征额标准,这样能更好地发挥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作用。”孙玉栋认为。

至于个税应以家庭还是个人为单位进行征收,一些专家认为,对家庭总收入征税要比对个人收入征税更为合理。因为每个家庭中无收入成员的数目不同,个人收入相同的人因各自家庭负担不同,其实际的生活水平可能差异很大。对这样的个人采用相同的税率,必然造成实际税负的不公平。韩朝华认为,要实现按家庭总收入征税,需要我国的金融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目前这方面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短期内恐怕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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