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岛内房价飙涨难抑,而且偏高房价又是民怨之首,因而台当局2010年以来已出台多项“打房措施”。对此,台湾《中国时报》近日发表社论指出,打房是一时的,只有制度建立才是永远的。台当局除了应持续推动社会住宅政策外,“财政部”规划中,针对房市投资客课征特种销售税,更是该努力推动、尽快达阵,以匡正岛内税制不公、房市畸形的现象。
台媒在社论中指出,台湾房地产价格在2003年的SARS之后开始步入上升阶段,到2008“总统大选”后开始大涨,虽然一度因金融海啸发生而回档一成,但在景气复苏后,又重回飙涨轨迹。全台又以台北都会区飙涨幅度最高,平均房价在SARS后涨了一倍,特定精华区超过一倍;即使算海啸之后至今也涨三成。台北县情况亦雷同,部分地区─如有捷运加持、或如新庄副都心,近两年平均涨了超过五成,林口甚至达九成。
房价飙涨,但薪资与家庭所得不动如山,全台的房价所得比(购屋总价除以购屋者所得)从2009年上半年的6.65倍增到下半年的7.08倍,2010年上半年则到7.69倍。台北市“进步”更快、更多,从8.89、9.06,2010年增到10.87倍,贷款负担率(每月支付的房贷费用占所得比)达42.96%。难怪,高房价要成为全民心中的痛。
台湾“央行”2010年以来,陆续出台被称为“打房”的措施,包括地区选择性信用管制、严控建筑贷款,虽然对房市一度产生压力,但第四季以来,房市又渐趋热络,打房的边际效益已递减到零。“央行”要对房市再形成压力,最佳、见效最快的方式,其实就是快速升息,但又可能打击到整体经济景气,同时加重自住型房贷户负担。因此,“央行”的打房其实已是进退维谷。
要强调的是,健全房市制度其实与“央行”毫无关系,打房更不该是“央行”的职责。“央行”如果基于防范资产泡沫,避免房价反转时金融体系受创,因而提早出手压抑房价也罢。但住宅政策、房产制度、甚至房产交易课税等问题,与“央行”毫无关系,是台当局“内政部”、“财政部”的职权。而这些问题,才是真正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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