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国迈入“十二五”规划的起始年。据悉,国家“十二五”规划已经初步确定,“十二五”的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速目标为7%,与经济增速7%的年均目标一致。
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堪称“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端。从“国富”转向“富民”,这样的发展才可持续,也才能让公众切实地享受到发展的好处。毕竟经济发展不是为了GDP的好看,而是要让普通百姓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要想让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喊了许久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就不能总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收入分配改革已提出6年,跨越一个五年规划,改革方案至今尚未出台。而在这6年间,居民收入比重不断下降、消费率持续下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不但让居民的生活幸福感下降,而且影响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进程。
正如舆论所说的那样,当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存在明显的“三个集中”倾向:从社会和政府角度看,财富不断向政府集中。近几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上升,从1994年的10.39%提高到2009年的20.04%;从劳方和资方角度看,劳动报酬占比持续下降。从1993年到2007年,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从49.49%下降到39.74%;从普通行业和垄断行业角度看,财富不断向垄断行业集中,不同行业收入差距不断拉大。
因而,收入分配改革首先要从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入手,让工资增速追赶上甚至超过GDP增速。眼下作为居民收入主要渠道的工资收入,在生产要素中的分配比例明显偏低,仅占企业运营成本不到10%,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0%。中国社科院的一份报告就曾直言不讳地指出,“目前很多企业利润的增加在相当程度上是以职工的低收入为代价的”,“利润侵蚀工资”现象突出。要改变这种“干得多挣得少”的分配格局,就必须要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过去的一年,虽然有众多省份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但这显然不够。新的一年,最低工资标准仍有继续上调空间,普通工薪阶层的工资也要有个正常的增长机制。
当然,收入分配改革不能只考虑工资,作为调节二次分配的税收也必须有所动作。长期以来,工薪阶层默默承担起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2009年中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约3949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约占63%。可我们知道,在美国奥巴马政府的减税计划中,2011年税收中的80%,将由年收入逾100万美元的家庭负担,包括中产在内的98%的中低收入者免税。相比较,要让我们的个税摆脱“人头税”的质疑,新的一年,不仅要大幅提高起征点,还应在以家庭为征税单位的改革上取得突破。
收入分配的调整必然触及到既得利益阶层的痛处,那些坐享垄断高工资的阶层,那些动辄几百万年薪的国企高管,那些习惯了拿灰色收入的权力部门,都是改革阻力。但收入分配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不论是从社会稳定出发,还是从落实“十二五”规划考虑,都不宜再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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