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紧迫工作和长期任务,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两会上的信息,进一步显示了中国致力于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的新路向。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当年措施和五年部署,成为代表委员讨论审议审查的一个焦点问题,也引起了海内外舆论高度关注。这释放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重要信号:通过改善民生行动计划,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开创全体人民共建、共享、共富的发展新格局。对此,很多网友评论说,这让我们看到了“共富新希望”。
两会期间,GDP和基尼系数两个艰涩的数据引发了代表委员广泛的讨论,也被无数普通人反复咀嚼和品味。一个是中国GDP第一次超越日本位居世界第二;另一个是基尼系数向0.5靠近,越过了国际警戒线。其间的落差说明,中国在保持快速经济增长的同时,在落实科学发展上存在差距;在扩大财富总量的同时,有待于更好地解决分配问题。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委员列举了这样一组数据:1978年至2009年,城乡居民名义收入差距从2.57倍扩大到3.33倍。如果考虑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实际差距可能有5倍之多。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是其他行业平均工资的2至3倍,如果加上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实际收入差距可能也在5倍以上。
收入差距的形成与扩大有着复杂的原因,既有历史旧账,也有现实因素;既有区域与个体差异,也有体制机制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日益引发人们对社会公平的担忧。特别是一些低收入者在收入增幅有限的情况下,承受着住房、教育、医疗等诸多问题的困扰;一些高收入者则因资源占有优势和财产性收入增加而形成可观乃至巨大的财富积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失衡和财富集中的“马太效应”。
两会的议程显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正进一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代表委员不是用“紧迫”而是用“很紧迫”来表达对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的急切心情。
站在“十二五”开局的门槛上,人们清醒地认识到,仅以做大经济总量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空间越来越小,发展的坐标迫切需要向更加注重全民共享与社会公平的方向位移。而这一转变过程就是要通过加快和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来启动和推进。
两会的共识,传递了人民的心声。政府的行动,顺应了人民的心愿。重大的转变,把握了发展的潮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速,催生出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的希望。
细读两会上的报告和规划,浪潮集团总裁孙丕恕代表说,“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专章论述的四项内容,体现了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总体构想。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三项措施,标志着收入分配改革的全面破题。从中可以看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路线图,以及鲜明的公平与共富理念。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一跃。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代表提出了制订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建议。谈到建议的意图,他说,如果说改革之初促进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那么今天要解决的是让多数人富起来。当前,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收入在社会财富分配中比重下降,再分配中公共服务水平低、不健全,急需突破。“十二五”期间,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联动,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挂钩,把发展与分享紧密联结起来。大幅度增加民生投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保障水平,减轻居民医疗、教育、住房支出压力。由此形成,明显增加低收入者收入,造就更大的中等收入群体。这是从先富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步骤。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构筑社会公平的重要一环。一些代表委员说,表面上的差距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内在和深层次上的不公平。收入分配的不公平说到底,是在收入、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基于身份和地域等不同因素,存在着资源分配差异格局。垄断行业和其他行业过大差距,市民和农民保障不均等,都属此列。未来五年,从加强对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到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从创造就业平等机会,到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都是着眼于建立一个更加公平的发展环境。这是消除社会矛盾、理顺社会关系的必然要求。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中国习惯于靠大规模投资和出口推动经济增长,然而过度投资带来了产能过剩,廉价商品出口遭遇壁垒重重。未来五年新的发展空间在于,让13亿人口大国真正成为消费大国。东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艾洪德代表说,从这个意义上说,让人民更加富裕、共同富裕,不仅是发展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也是发展本身的内在要求。“十二五”规划调整国家、企业和个人分配关系,把更多的钱花在社会保障上,让群众“有钱花”“敢花钱”,实现中国国内市场总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的目标。这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应有之义。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利益的重大调整,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十二五”改革攻坚的“硬骨头”,其难度可想而知。它包括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健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加快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多个方面,涉及财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就业制度、教育体制、医疗卫生体制等多方面改革。这既是当前的一项紧迫工作,更是长期复杂的艰巨任务。从根本上解决好13亿人的分配问题恐怕不是靠一两个五年规划能够彻底完成的。
正如邓小平同志在1993年曾说过的: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
但无疑,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容不得丝毫的犹豫和退缩。目标已经确定,步伐已经迈开,要坚定不移地在收入分配改革的道路上走下去。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代表认为,中国正站在中等偏下收入的新起点上,要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跨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关键在于,在经济层面,中国能否把改善收入分配、扩大消费作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在社会层面,能不能增强社会和谐,保持政治稳定。这是中国改革进程进入新阶段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考验。$nextpage$
大发展需要大思路,大思路需要大手笔。畅想未来五年的发展,坚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让人民劳有所得、共同富裕,让群众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不断开创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共享幸福尊严的新生活。这是人民的新期待,党和政府工作的新目标,也是国家发展建设的新希望。
焦点解读:四路径切好财富蛋糕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首次独立成章写入“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大幕拉起。
怎样才能把财富蛋糕更合理地分配到群众手中?代表委员们围绕提交审查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热议收入分配改革路径,积极建言献策。
路径一:围绕“工资”多发力
【现状】2010年,中国GDP总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与此同时,“民富”与“国富”的脚步却不同步。数据显示,1996年至2007年,中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已从69.3%下降到57.5%。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基尼系数已达0.48,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
【规划举措】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
【代表委员建言】“在初次分配领域,也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指出,“完全依靠市场调节,无法保证劳动者报酬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断增加。必须通过制度性安排,确保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占比的提高。”
此外,一些代表建议,将收入分配调控设置量化约束性指标写入“十二五”规划。民盟中央常委陈万志代表认为,解决分配不公,还需中央制定约束指标,给地方强行施“压”,防止地方政府玩“数字游戏”。
路径二: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让全民更多分享
【现状】2007年起中国正式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结束了国企“利润独享”的历史。但目前国企向国家上缴“红利”的比例过低。此外,金融类国有企业还没有纳入收缴范围。
【规划举措】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范围,提高上缴比例,统一纳入公共财政。建立健全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严格控制职务消费。
【代表委员建言】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郭跃进建议,加快电力、电网、通讯、铁路、供水、供气等带有垄断性行业的改革步伐,最大限度地引入竞争机制;对需要国家出资经营的垄断性行业,应提高“红利”上缴比例,同时实行严格的收费成本核算、价格听证和职工工资、福利水平以及职务消费公开等制度,接受全社会监督。
路径三:做好再分配,逐步填平收入“鸿沟”
【现状】在中国目前的转移支付机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在增加,但有利于进一步明晰和规范转移支付的法律还没有出台。在税收调节机制方面,工薪所得个税收入占个税总收入的比重达50%左右,对调节贫富差距作用发挥不够。而在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日渐提高的情况下,中国的财产税体系却只有车船税一项。
【报告举措】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基和税率结构,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逐步建立健全财产税制度。
【代表委员建言】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北部湾银行党委书记汤世保说,个税改革有利于强化收入再分配,但需要有差异化的设计,应加强对富人的征管,建议恢复开征遗产税,加快推进房产税试点,逐步构建财产税体系,真正做到“限高、稳中、补低”,使收入分配结构由“金字塔型”向“橄榄型”转变,这需要国家的总体设计和逐步推进。
“扭转收入分配差距需要缩小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区域差距。”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政协主席冯健身建议,对转移支付进行立法,要明确量化指标,缩小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差异。
路径四:让收入更多地“晒”在阳光下
【现状】当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一些腐败问题。“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的存在,使得社会财富底数不清。
【规划举措】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非货币性福利等。加快收入信息监测系统建设。
【代表委员建言】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建议,“十二五”期间把确立财产公开制度和透明有序的分配秩序作为收入分配治理的重大任务。例如,在“灰色收入”产生的重点领域实行“阳光工资”。在完善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提高收入透明度。创造条件推进财产公开和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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