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周文彬选择“微博直播自首”的方式,来进行他的奋力一搏:因为其自首所同时牵出的,是所在单位领导涉嫌受贿的贪腐线索。当事人透露,之前也曾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但“换来的不是问题的解决,反而是开始有检察机关查我的问题”。
举报人周文彬所选择的“微博自首”方式,被包括当地有关部门在内的不少人用“作秀”、“炒作”来评价,但扪心自问,选择用牺牲自己的前途来不顾一切举报的人,“作秀”一下又何妨?应该庆幸有诸如微博之类的新媒体手段,才能够让包括周文彬在内的不少举报人,有被围观的可能,围观是一种难得的保护,这从此次的“微博自首”事件的诸多细节可以看得很明了。
不管举报内容是否属实,先查举报人有什么问题,这需要怎样强大的内心逻辑才会生发出如此荒唐的作为?在“微博自首”事件发生之后,当地有关部门第一时间着手做的工作,是任由被举报单位的领导将周文彬这位举报人接回去,由其从事公安工作的亲属“陪同”生活并进行劝说,包括利辛县分管国土局工作的副县长在内的不少领导,希望周文彬不要再出来讲话。另有报道称,安徽当地媒体已经被要求不得对周文彬事件进行追踪采访。在公众视线中“消失”数天之后,周文彬坦言自己“已经成为县城的一个另类”。至于被举报的那些人和事,倒还在当地有关部门态度暧昧的“进一步调查”中,尚没有结论。
知情人鼓足勇气之后的举报,接受举报的部门依线索严查,这本应是有法律条文保障的模式化渠道。但现实却永远呈现逆向的反差:鲜有人对制度化的举报渠道抱有起码的信心,因为往往是被举报人还没有什么结果,举报人自己就已经伤痕累累。举报者先于被举报者成为生活中的“另类”,他“生活作风有问题”,他遭遇亲友的责备、同事的侧目……而他究竟做了什么?不过是将其所处那个环境中的某些丑恶抖了出来,而恰恰是这些东西被很多人视为稀松平常,曾经甚至还正在默默忍受着。这些捅出圈内潜规则的人被称作“内鬼”、“深喉”,他们被质疑是利益分配不均之后的私心报复,甚至被怀疑患有精神病,因为这些“出格”的行为侵害到的,往往是整个利益群体。
动机论或许有它的道理,但却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诛心逻辑。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而进行的举报,其所指向的都是一样的丑恶行为,而后者必将是任何一种健康社会机理都不能容许的负面存在。社会的良性运转或许可以有很多种手段,但宽容和保护勇于发声的社会成员,都应该是最起码的底线要求。举报者成为“异类”,被调查、被追究,甚至被“精神病”,特立独行者遭遇前所未有的负面评价,生病的是,视发声者为仇敌的这个社会。对“内鬼”要有制度化的保护,即便保护不到位,也不应异化为一种体制化的敌对。周文彬所遭遇的,是绝大多数举报者都曾经和正在遭遇的窘境,但这不能够被看做是理所当然的状态。
几乎与此同时,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也陷入了“堡垒从内部攻破”的尴尬。该公司数百万元公款购买“天价酒”的发票被媒体曝光后,央视高调揭露,该公司要求各个部门追查泄密人,一旦查出要严惩泄露内部消息的所谓“内鬼”。涉嫌腐败的领导还没什么正式的处理结果,倒是“内鬼”已经是岌岌可危、处于随时会被揪出来“严惩”的危急中。对“内鬼”的整肃其实是涉事机构、行业赤裸裸的自证其罪。严查“内鬼”恰恰说明心里有鬼,如何对待捅出黑幕的“内鬼”,貌似已经成为衡量机构甚或整个行业健康程度的风向标。
无论是高调“微博自首”的周文彬,还是暂时选择隐于幕后的中石化“深喉”,他们遭遇的生存窘况所共同指向的,是一地或者一个行业在利益面前的集体合谋,在紧张而逼仄的具体个案中,选择反抗、选择豁出去绝地突围的“内鬼”,在互联网时代依旧显得无力和无助,于目睹这一切的所有良善力量而言,不啻是又一次无奈的悲剧体验。必须要有根本的解决办法,这包括但不限于对举报人保护的法律细化。而尤其重要的是,冷静直面问题的严峻并且启动内嵌于体制自救范畴中的制度反省,以及与贪腐势力的果断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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