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室内公共场所5月起全面禁烟不得再设吸烟区
饭店、餐厅、网吧自5月1日起取消吸烟区,一旦出现违规吸烟情况,经营者将受罚。按照卫生部要求,1日起,7大类28小类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经营者须在这些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禁烟警语和标志。
今年3月,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细则》,细则新增加“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细则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加重了处罚力度等。
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也是中国第一次明确将“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列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生效后,今后饭店、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应再设“吸烟区”,这与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精神是一致的。
市民发现违规吸烟可举报
北京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5月1日起执行的禁烟新政,将协调卫生监督、工商等多部门,通过日常监督、重点检查、专项执法监督等方式,提高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执法效果,其中卫生监督部门是执法主体。
该负责人表示,市民有权要求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士停止吸烟,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履行职责,一旦发现违反规定吸烟的,可向市、区(县)两级爱卫会办公室举报。
根据1995年颁布实施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对于违反禁烟规定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市、区(县)爱卫会办公室将予以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个人公共场所吸烟拟处罚
据了解,根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目前已确定一个法规预案研究项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北京市爱卫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虽然本市已出台《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和《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但执行效果不好。其中,前者制定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的执法主体和惩罚手段早已无法执行。该负责人表示,今年将推动《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的修订工作,完善控烟政策法规。
相关人士表示,鉴于目前对在禁烟区域违规吸烟的个人尚无处罚的法律依据,及以卫生监督人员兼职作为执法主体的现状,本市尚未对个人违规吸烟情况开出过罚单。
北京市爱卫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为实现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落实,控烟不能只考虑立法,还需考虑法规的执行。因此该市将对“控烟条例”的可行性进行法规预案研究,除有望将对个人违规吸烟的处罚标准纳入控烟立法外,还将对现有的以卫生监督人员为主体的执法队伍进行明确,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公共场所”应包括工作场所
中国控烟协会新闻发言人所超表示,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标志控烟已上升到国家层面。
所超表示,虽然尚无配套的处罚条例,此次禁烟有两个积极意义:第一,将对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消费者起到警示作用,公众意识将得到提升。“很多人反感公共场所吸烟,今后就可以以此为依据制止违规吸烟者。”第二,包括餐馆、酒吧等经营场所,以及车站候车室、封闭式站台等非经营区域将全部取消“吸烟区”。
所超同时表示,此次提出的“室内公共场所”定义比较老,沿用了1987年4月提出的七大类概念,其中的“车马店”目前已经没有了,而室内工作场所,如办公室、写字楼等却并不在禁烟范围之内。“20多年了,公共场所的范围也应与时俱进。”
所超认为,既然飞机和动车已经实现全程禁烟,膀儿爷、随地吐痰、乘车不排队等不文明行为可以得到有效改观,那么,实现室内公共场所的全面禁烟是有可能的。他表示,在目前尚无立法惩罚违规吸烟的情况下,各地可酌情对在禁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适度奖励,也会起到禁烟作用。$nextpage$
控烟十六年面临三道坎
1995年,北京市人大颁布《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该规定提出,检查员对本单位范围内禁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对拒不改正者处以10元罚款。因为缺少有效的执法主体,多年来尚未进行过处罚。
2008年,为举办“无烟奥运”,《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颁布实施,将禁烟公共场所范围扩大至室外体育场、医疗机构的全部室内区域,但在餐馆、酒店等室内公共场所可设“吸烟区”,此举被控烟人士讥为“掩耳盗铃”,无烟区“形同虚设”。
北京走上控烟之路算来已有16载,虽然奥运时期控烟卓有成效,但在后奥运时代,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复吸”情况严重。此番再谈禁烟,有三道坎必须面对——控烟立法空白、无专业执法队伍、卫生部门孤军奋战。
因为没有对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者和场所经营者的处罚性条款,不少控烟人士担心,卫生部相关细则规定的条款执行起来有困难。虽然规定明确指出,各单位的控烟检查员对本单位范围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对拒不改正者可处以10元罚款,但在公民收入与物价水平飙升的当下,16年前的10元处罚标准既起不到惩戒效果,也无任何处罚的法律依据,自然对吸烟人士起不到震慑作用。
另一方面,就执法队伍而言,目前北京市共有2000名卫生监督员和10万名卫生检查员在各单位进行义务控烟检查,并无专业执法队伍。此前有消息人士称,北京计划学习和借鉴香港设立百人专职控烟执法队经验,逐步组建一支专职控烟执法队伍,但时至今日,此说法未有实质性进展。
公共场所禁烟作为一项全民运动,旨在创造不受二手烟侵害的公共环境,这需要政府、社会和公民齐心协力,目前仅靠卫生、教育部门等寥寥几个“领头羊”孤军奋战,预期效果能否实现是个问号。
无奈的现状
禁烟令下烟民照吸不误“控烟”执法仍需强化
今年5月1日,国家卫生部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成为全国必须遵守的硬性法规。在全国范围看,广州酷爱吸烟的人并不算太多。但记者在广州采访发现,“五一”期间广州烟民照吸不误。对此,非烟民不满,主管部门有苦难言,控烟为何如此难?
店家拿烟民没办法
“五一”假期期间,记者来到广州多间KTV及沿江路酒吧街等娱乐场所,发现这些地方在明显位置均有禁烟标志,但在这些娱乐场所包厢、小间甚至大堂内,依旧烟雾缭绕,烟灰缸随处可见,不时可见几颗正在燃烧的烟蒂。这些场所的工作人员表示,未听说过禁烟的规定,也没收到任何禁烟的通知。而顾客表示,现在出来消遣,酒也不能喝(因为醉驾的规定),烟也不能抽,处处受到限制,那还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回家看电视。
同样烟雾缭绕的还有网吧和电游中心。在多家网吧和电游中心,记者见到几个顾客依然吞云吐雾,服务员却毫无办法:其中一个在网吧兼职的女大学生表示,她也不喜欢在烟雾缭绕的环境中工作,但她们的提醒根本没人理;再说网吧做的就是熟客生意,不让他们抽烟,顾客下次不来了怎么办?对此店家也很纠结。
相对于娱乐场所,广州各大酒楼食肆的控烟措施稍微好点——有些酒楼和餐厅划分了吸烟区和无烟区。但记者也发现,有的吸烟区和非吸烟区之间完全没有一点间隔,这样的分区其实意义并不大。顾客在非吸烟区吞云吐雾,服务员同样拿他们没有办法。
违法吸烟无人受罚
在卫生部新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前,去年9月1日,广州已经开始实施《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条例规定,饭店、歌舞厅、游戏机室、音乐茶座等室内场所应明确划分为禁烟区和吸烟区,并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条例还规定:在禁烟场所吸烟,警告后拒不改正者,可处以50元罚款。
根据法规,市民有权劝阻违规吸烟者,如果对方不听,可以向场所的经营者反映和投诉,由经营者进行劝阻和制止;如果未能制止,可拨打12319 进行投诉;符合立案条件被受理后,将转交由相关执法部门派人执法;执法后,有关负责部门将经12319把结果反馈给举报市民。
据广州市城管委相关人士介绍,自《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以来,广州市城管12319专线共受理控烟投诉593宗,其中今年1月1日至4月15日受理198宗,同比月平均降幅达60%。从投诉的情况看,群众投诉较多的是餐饮场所吸烟现象,至今没有收到烟草销售和烟草宣传广告方面的投诉。广州市爱国卫生办公室有人表示,尽管广州的《条例》规定可以对违法吸烟进行处罚,然而该法规实施8个月未开出一张罚单。$nextpage$
“控烟”执法还需强化
广州的控烟工作由市爱卫办负责牵头,联合卫生、工商、教育等15个部门依据控烟条例的职责划分,在本行业内进行控烟执法。
对于迄今广州未有一单针对违规吸烟的处罚,广州市爱卫办表示,投入少、取证难限制了控烟的进度。首先是经费不足,其次爱卫办只有9个编制名额,但要负责5项职能,全市专职负责控烟工作的工作人员只有1个人,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也没有增加。最难的还是取证困难,一般程序对未按规定设置控烟设施的单位和经营场所首先是告知,并要求限期整改,如果不整改的才会处罚;而对于个人的控烟执法,则更是难上加难,吸一支烟只需要短短几分钟,待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再赶到现场,违规者早就溜之大吉了。
针对更严厉的全国性控烟法规的颁布实施及公共场所烟民我行我素的现状,有市民表示,既然法律赋予了职能部门对违法吸烟者进行处罚,那发现市内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就必须依法处罚,“有法不依”将会造成大家对控烟法规的漠视,更有损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如何才能不让控烟法规流于形式,各职能部门应该切实履行怎样的责任与义务,广大市民拭目以待。
忧虑
禁烟令会成为一纸空文吗?
烟雾缭绕的不仅在彩站,网吧、车站、饭馆等地也是禁烟“重灾区”,不少媒体均表达了同一意思:室内全面禁烟,目前很难实现。媒体不约而同地出现这种论调,是因为以下思路得到共识:5月1日起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也即所谓的“禁烟令”,已成定策,步骤明确,且时不我待。如果执行不力,可视为政策被规避,“禁烟令”将成一纸空文,不能一鼓作气,难免再而衰,三而竭。
各地出台一系列新举措,但成效如何尚不明朗
“对不起先生,这里不能吸烟。”吴春燕是河北省石家庄市一家超市的“控烟劝导员”,一旦发现有人在超市内抽烟,她就上前劝阻。今年3月份,石家庄市共培训了5000名专兼职“控烟劝导员”,这些人主要是公共场所的服务员、保洁员、引导员、迎宾员等。此外,该市还印制了2万张宣传海报,制作了5000个禁烟标识,下发至各类公共场所,张贴上墙。石家庄市爱卫办副主任王鹏飞透露,目前“控烟劝导员”只在市区实行,可能很快会向各县(市)全面推广。
中国于2003年11月签署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自2006年1月正式生效后,政府建立了相应的公约履约机制,卫生部成立了专门的履约领导小组,控制吸烟成为政府一项重要职责。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中,政府提出并通过多种措施基本实现了“无烟奥运”、“无烟世博”、“无烟亚运”的目标。全国各地纷纷响应日益高涨的控烟呼声,一些控烟举措相继出台,惩罚力度也不可谓不大。
3月23日,49岁的陈某在上海地铁3号线虹口足球场站台尾部电缆井内抽烟时被发现,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对陈某行政拘留了3天,这是上海警方开出的首张吸烟罚单。据了解,上海地铁部门在一周时间内已劝阻吸烟乘客600余人次。上海警方表示,将加大对不服从禁烟劝告或在重点区域吸烟乘客的执法力度。
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项关于控烟的地方立法日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如果能够通过,该市将对吸烟者与违反规定的禁烟场所管理者予以从重惩罚。条例草案划定的禁烟范围不仅包括公共场所,还包括工作场所与公共交通工具等。
然而,在各地出台控烟举措的同时,“雷声大、雨点小”的担心不绝于耳。“法规是好的,深得民心,但关键是如何贯彻执行好。”在得知哈尔滨市有望出台控烟条例后,一位当地居民担忧条例是否会形同虚设。
这样的担心不无道理。据统计,截至2010年,中国已经有154个地级城市发布了本地区部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约占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半数。但从整体来看,这些地方法规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大都沦为一纸空文。北京市爱卫会承认,由于没有规定有效的执法主体,北京有关控烟的法规生效十余年间尚未处罚过一个人。据湖北武汉市媒体报道,该市禁烟条例实行5年多来也没有开出一张罚单。
缺少具体的惩罚细则,控烟面临执法难题
控烟措施难以执行,或者执行难以到位,是各地普遍面临的困境。
在石家庄市,按照《石家庄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的明确要求,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处以10元罚款。10元虽说不是大数目,却也难以执行,主要在于取证不易,手机拍照等均不能作为证据。
此外,劝导员在遇到熟人时往往由于“人情障碍”而不好意思阻止对方吸烟,有时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违反规定而装作没有看见;在对陌生的吸烟者进行劝导时又往往不被理解,甚至会遭遇白眼、辱骂。
同时,由于缺少具体的惩罚细则,无法对违反者进行行之有效的责罚,加之惩罚力度偏低,执法主体模糊,人员数量有限等客观原因,控烟执法面临非常大的执法难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敬波认为,造成控烟条款难以落实的原因既有中国传统文化中“烟酒不分家”,烟草是主要社交手段之一;也有市场经济发展中烟草业在国家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障碍;还有法律认识和执行监管方面的误区,有些人认为吸烟是公民的权利,主要靠吸烟者的自觉,国家无权加以限制。
新出台的《细则》虽然明确了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仍存在疑问。首先,对于“公共场所”的范围没有明确界定,尤其是公众关心的“公共场所是否包含办公室”没有明确说明。同时,《细则》并没有任何有关禁烟内容的追责和惩戒条文,使得“禁烟”成了“无力的枷锁”。此外,《细则》中关于执法单位只是笼统地提到“卫生行政部门”,但国家控烟办公室主任杨功焕认为,卫生行政部门显然并不具备很好的执行力,“而且,从法律层面说,卫生部的这个《细则》也是一个层级比较低的法。”
如何让控烟措施真正“落地”,最重要的是把制度具体化。
相对而言,哈尔滨的控烟立法就比较具体。该市拟规定,在旅馆的住宿房间、餐饮场所的单间餐厅吸烟的,旅馆或者餐饮场所的经营者可以按照旅馆的日住宿费、该次餐饮消费额的一倍收取清洁劳务费。出租车驾驶员在车内吸烟的,乘客有权拒付车费;乘客在出租车内吸烟的,出租车驾驶员有权阻止乘客吸烟或者劝其离开。
尽管如此,该立法能否收到好的执行效果,仍是未知数。
须树立正确控烟观念,强化公共场所管理者法律责任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中国政府应于今年1月9日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中实现完全无烟。然而,在一些餐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吸烟者仍然不在少数。“为什么不让抽烟,我在这里消费,抽烟难道不是我的权利吗?”在北京市东直门的一家餐馆,一名消费者和前来劝导的服务员发生争执。
“树立正确的控烟观念是当务之急。”王敬波说,“当前控烟的关键不是改变吸烟者的个人习惯,而是保护不吸烟者不受二手烟的危害。需要在社会上营造浓郁的社会氛围,同时,需要调动全民,尤其是不吸烟者免受二手烟危害的权利意识,强调公民的监督权,监督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烟民遵守法律规定,积极行使举报的权利,应规定在每个公共场所都张贴举报电话等”。
强化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的管理者的法律责任,也是控烟的必要手段。专家建议,通过宣传等方式,培养餐馆、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执行控制吸烟法律的意识。对于不履行控烟责任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卫生行政部门要严加处理。
王敬波说,现实中,政府的监督难以奏效的原因还在于,在公共场所,“一支烟”的时间很短,调取证据比较难,这就更需要将经营者和管理者作为第一责任人。同时,还要通过宣传等方式,提高管理者对净化本场所空气环境的认识。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违法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处罚力度。很多地方虽然颁布了控烟法规,但是多年没有一起执行处罚的案例,是对法律严肃性、权威性的严重挑战。
“从长远看,还需要注意切断政府和烟草企业的利益链条,现在政企不分,政府是烟草行业的受益者,很难真正控烟。”王敬波认为,政府还应该利用经济手段,抑制烟草消费需求。其他国家的控烟实践表明,提高烟草税,上涨卷烟价格,可有效降低烟草消费量。“目前中国烟盒包装上的健康警示语‘吸烟有害健康’并不足以对吸烟者产生明显的警醒作用。督促其产生戒烟的打算,还要标注更明显的图片等警示标志。遏制烟草危害的一个关键要素,是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
此外,戒烟建议和支持系统也有待强化。超过九成的受访烟民表示因为自己尝试戒烟时遇到很多困难,但是无法得到任何援助,更未接受过戒烟治疗,因此复吸比例非常高。从这个角度而言,控制烟草,不管对烟民还是政府而言,都要付出更大的决心。$nextpage$
它山之石
香港:违禁吸烟罚5000港元
根据香港《吸烟(公众卫生)条例》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香港开始实施比以往更加严格的禁烟措施,将绝大部分公共场所的室内部分列为禁烟区域(如餐厅、商场、超市、银行、电影院、公交车、机场、电梯、商业大楼等)。另外,一些政府管理的公共场所(如公众泳池、体育馆、体育场、泳滩、医院、学校、公共屋村等)的室内室外部分也都被列为禁烟区域。条例规定,任何人士不得在以上这些地方吸烟或携带燃着的香烟、雪茄、烟斗,否则最高可被处以5000港币的罚款。
如果在香港禁烟区吸烟,不等一支烟吸完,就可能有便衣警察交给你一张你吸烟时的快照并罚款。在街头,只有在顶部设有烟灰缸的垃圾桶附近10米内才可以吸烟,而这样的吸烟区也多设在较为偏僻的区域,闹市区根本见不到这样的烟灰缸。在香港的餐厅,如果有顾客吸烟,服务生将先上前提醒与阻止,如果劝阻未果,他们可以随时报警,请求警察处理。如果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被动吸二手烟,工作人员还可以起诉老板。
在香港还有禁烟更为严格的无烟公寓,建在四面环海的小岛上。在公寓任何角落里吸烟都会被监控系统捕捉到,并受到严格处罚,吸烟者只能坐船到对面岸上才能过一下烟瘾。
台湾: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2007年6月,台湾立法机构通过烟害防制法,2009年1月正式实施,三人以上室内职场及公共空间禁烟,违者处以2000元至10000元新台币的罚款。
为了有效禁烟,台北还出台了一个很奏效的措施,就是发起民间力量加入劝诫行列。民众只要拍到烟民在公共场所吸烟,将吸烟的照片提交到相关部门,即可获得1万元以上的现金奖励。自从拍照奖励政策出台,越来越多的民众加入到劝诫行列。
在台湾游客较多的场所,有很多志愿者穿着醒目的工作背心,随时提醒民众:吸烟有害健康。更加巧妙的是,每当有人忍不住要在街角抽烟时,总有志愿者在烟民点着烟的前一刻及时出现,然后微笑地说:“这里是公共场所哦,给您一颗糖吧!”因为志愿者不间断的“柔情”战术,台湾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变得非常有成效。
在公共场所推广戒烟,除了借助户外海报,烟盒也是台湾宣传戒烟的重要“阵地”。每一个烟盒上都赫然印着香烟引起肺部、咽喉癌变的丑陋图片。还有一种烟盒图片,印着孕妇的大肚子,忠告烟民,吸烟会伤害下一代;更有甚者,在烟盒上还印有“吸烟会导致阳痿”的忠告。和大陆只在侧面写了一行毫不起眼的“吸烟有害健康”的做法不同,台湾烟盒上的图片和警示语不但面积超过一半,而且色彩浓厚,让人过目不忘。
评论
禁烟不过是摆个姿态
常言道:态度决定一切。从5月1日起在公共场所禁烟,这里面也存在一个态度问题,不能说它决定禁烟的成败,态度却可以决定我们禁烟是真是假。
有媒体报道说,全国各地控烟举措相继出台,普遍面临难执行困境。中国禁烟引起世界各国关注,英国有两家媒体都说,中国禁烟令没有惩罚措施,所以禁令注定不会被执行。新加坡媒体甚至干脆断言,“禁止吸烟”只是烟幕,即禁烟只是一个姿态。
为什么要摆出这么一个姿态?有人会提出,中国于2003年11月签署《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1月正式生效,这意味着中国要控制吸烟了。去年中国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交履约报告,趁此机会,国内一些机构和控烟人士对中国控烟进展进行了检讨,据说吸烟人口不降反增。现在禁烟,应是国际与国内道义使然,有姿态比没姿态要好。
更为推心置腹的理由,应该是中国禁烟的“国情论”及成本论。“国情论”的基本意思是,全国目前有3.56亿烟民,烟草行业雇员超过百万,产生约1000万个就业机会;烟草行业上缴的利税,占每年国家财政收人的7%~10%。打击这样一个行业,是难以想象的。况且,3.56亿烟民吸烟,这是他们长期养成的习惯,要一朝禁绝,必须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和精力。
可以说,巨大的产业利益与巨大的禁烟成本,决定了我们当前的禁烟令只是一种姿态。笔者所在的城市,1995年前就以市长令形式宣布公共场所禁烟,并发起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执法活动。但进入21世纪,当地一家名不见经传的烟厂经过兼并重组,发展成烟草业巨头,年利税两三百亿元。现在国家禁烟了,而此地既没有官方禁烟执法,也没有民间“控烟劝导”,仿佛没有禁烟这回事。
烟草行业给政府上缴了巨额利税,但账不能光算赚到手的。1999年10月29日,世界卫生组织记录死于烟草类相关疾病的“死亡时钟”开始计时,迄今全球死亡已经计数到近5000万人,也就是说,每年平均有500万人死于吸烟。据去年国内发布的权威报告,中国每年死于吸烟者达120万人,这当然是损失。还有大量烟民活着,但忍受着病痛折磨。
奇怪的是,中国有大量烟民不认同这一点,甚至会举出很多吸烟却长寿的例子以说明吸烟的好处。有的烟民会问不吸烟的人:不吸烟,不喝酒,那么你活着究竟还有什么意思?他们相信,把吸烟与生病联系起来是一种混账逻辑。这种思维与官方从烟草行业抽取巨额利税时的喜悦心情遥相响应,相互表里。
不过,中国人言必称“科学”,而发达国家已经用科学方法证明,吸烟确实有害健康,还让政府支付了巨大的医疗开支。美国州政府已联合起来告倒了主要的烟草商,法院判决,烟草商必须向他们支付数以千亿美元的赔偿。这意味着,如果中国政府更多地承担民众的医疗开支的话,政府将因发达的烟草业而蒙受巨大损失,并且得不偿失。
如果禁烟态度不端正,政府将自食其果。烟草业给了政府巨大利税,但众多烟民将让政府背上巨大的医疗负担。美国的“科学结论”应该是可靠的,中国禁烟的态度不得不端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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