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问题上,重典治乱、重拳出击,切中民心民意。但也有民忧民虑,百姓担心什么?担心雷声大、雨点小,力道被卸于半道和无形。
在食品安全问题上,道德严重滑坡、底线不断降低,是不争的事实。对于那些为了赚钱不惜把毒害食品给人吃的黑心人来说,可以用良心去唤醒,但唤不醒装睡的人;可以用道德去说教,但多半是鸡同鸭讲的结局;可以用文化去涵养,但作用缓慢难以立竿见影。怎么办?
唯以惩罚性整治,无论是什么人,无论有什么关系,无论初犯还是故意,皆罚得他倾家荡产,治得他胆战心惊,不给任何东山再起之机会,方能肃清食品安全之乱。所以在食品问题上必须这般苛严,就在于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敢以毒害百姓为牟利之途,即是与百姓为敌,岂可轻描淡写处置?也只有如此苛严,方能让他们彻底清醒,道德也有雷池,底线不可逾越。由此,道德底线才可能止跌回升,社会道德堤坝才会重建筑实,人们才会对心中的道德律重新敬畏。
这正是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用重典、出重拳的道理所在。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先后两次强调,“重典治乱,加大惩处力度”“重典治乱必须重拳出击”。他4月21日在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有关会议上的讲话,被业内人士评价为“史上最严厉的食品安全重典治乱”。一些地方则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对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用意皆在于此。
重典治乱、重拳出击,切中民心民意,但也有民忧民虑。百姓担心什么?担心雷声大、雨点小,力道被卸于半道和无形。因此就很有必要分析这力道如何被卸,以便上下监督,左右互察,致其不敢卸、不想卸、不能卸。如此,百姓方得食品安康,吃得放心。
一为拳重而力收。重拳想打出去,又怕一拳打死,于是收了些力道。以为手下留情,心中积德,给人留条活路总是好。殊不知,心软的导向就是违法成本低廉,穿个马甲又可以重操旧业,前不仆则后必继,追随者络绎不绝。出拳者应当懂得,对制造毒害食品行为的纵容即是对百姓的犯罪,对不法分子岂能手软?
二是法刚而力柔。对食品安全犯罪者,一律从严从重,才有众皆却步之效。但中国的难题就在于法纪的弹性,有时软得如同橡皮泥。同样的行为,轻与重会有云泥之别。其间的奥秘就在于,对说情者、疏通者、后台硬者、背靠大树者,往往会网开一面,由刚变柔。而对一些违法的大企业,甚至民族品牌,或因其为纳税大户,或忧洋品牌虎视,也便投鼠忌器,留有余地。
三乃心余而力乏。对食品违法犯罪分子,只有持续不断地、常态化地严厉惩治,才会使违法行为走向绝迹、守法行为得以扬显。遗憾的是,一些地方的执法者习惯于非常态化思维,搞运动式执法,紧一阵就松、严一阵就宽。想持续地重典重拳,则力有不逮。
面对食品问题的严厉惩罚缺席,消费者常常就会对某一食品甚至整个行业产品不信任、不购买、不食用。从实质上来说,消费者的惩罚已经远胜过监管者的惩罚。若果再在重典治乱、重拳出击时自卸力道,到头来也许还能保具体个人、企业、品牌于一时,却会失去相关食品行业的整个市场和消费者。其得其失,又怎能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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