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高考报名之前,张千帆等15位学者联名提请国务院和教育部,呼吁取消高考和招生工作中的考生户籍限制。20多位随迁子女家长共同起草的《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随之公布。方案建议,应“取消高考户籍限制”,不再把户籍作为高考报名的限制条件,高考报名资格依据学籍和父母经常居住地等标准认定。
这一征集了5.1万人签名的方案,意在表达这样一种诉求,为了让“异地高考”制度早日落地,家长们宁愿“越俎代庖”,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出方案来,以此来“倒逼”异地高考加快进程。这种积极的主观愿望固然值得称道,但问题是,“异地高考”从来都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制度问题。
“异地高考”推行之难,和户籍改革之难有异曲同工之处。户籍改革之所以难度颇大,这些年来更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究其根源,改革从技术上讲没有任何障碍,真正的难点在于地区发展的非均衡性和公共福利的非均等化,户籍制度不过是将这套不合理的制度,具体地分配到个体头上的一个“技术性手段”而已。换言之,只要这种不合理的制度体系没有松动的迹象,改革要么是形式大于内容的“象征性改革”,要么遭遇太多的阻力很难有实质性的进展。
“异地高考”同样如此,从技术上讲,将高考与户籍脱钩一点都不难,甚至说制定出一整套的方案也轻而易举。可问题是,“异地高考”诉求的目标,是教育资源分配的均衡化和获取教育资源机会的均等化,而“异地高考”之“异”,在于不同的考生群体,由于外在因素的制约,从而在分享高等教育资源的能力和机会上有很大差别。因此,“异地高考”的症结不在于考试地点和经常居住地之间存在的空间差异——我相信,如果北京人流动到河南,他一点都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异地高考”。
从这个意义上讲,“异地高考”不可能像有论者所言,能够摆脱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实现“单兵突进”,因为在机会严重不均等的前提下,哪怕设置再严苛的“异地高考”门槛,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违规流动”的高考移民都会趋之若鹜。但凡能达到异地居住条件的家长,会不惜一切代价让孩子流动到选择机会更大也更多的地方。这样,不仅大城市人口爆炸的问题会雪上加霜,而且还会引发更大的不公平。以户籍来分配教育资源和机会就已经够不合理了,难道还要在此基础上,再创造出一个以父母能力、经济实力作为分配的标准,对公平进行“二次伤害”吗?
与其雪上加霜引起更多的社会怨言,不如维持现状裹足不前,这就是当下“异地高考”之所以被呼吁了这么多年,而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的根本原因。或许有人会说,难道“异地高考”真的要等到地区之间实现均衡发展和机会公平之时,才能把理想带进现实?在我看来,这倒也未必,关键是有没有更大的魄力推行高校招生改革。
改革的路径无非有二,一是打破地域限制,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录取,所谓“异地高考”也就变成“就近高考”。但是,这种方法完全无视地域差别,不仅有“一刀切”的嫌疑,还会助长应试教育,可行性并不大。二是赋予高校招生自主权,由高校按照学生的资质和能力来自主录取考生,兼顾区域录取率的平衡。当然,这是一种很理想的状态,要达到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先试点,然后逐步推开,一步步地往前推进,总要比困在户籍的藩篱中停滞不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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