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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首批92名大病患者领到救助金

zhuantibaodao 2012-01-20 12:27:51 本刊记者/贺琼 通讯员/向天暄 总第156期 放大 缩小

巫山县委书记何平(左一)向大病患者发放大病救助金

  2011年12月23日,重庆市巫山县首批92名城乡大病患者领到该县重大疾病救助金231万元,县委书记何平等县领导现场参与发放,令许多患者和亲属感动不已,他们还特地给县委、县政府送上了“感谢党委、政府:‘医疗保险送健康,政策惠民暖人心’”的大红锦旗。

  据了解,2011年该县大病救助患者总数将达550人,发放救助金将超过1000万元。

  将卫生惠民当作一号民生工程来打造

  巫山是国家级贫困县,63万人口中仍有8万贫困人口。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县财政收入的1/8用来发展卫生事业。从2009年开始,该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翻了近两番,2010年达到3500多万元,成为全市卫生事业投入翻番受到表彰的11个区县之一。

  巫山县委书记何平表示:“将卫生惠民当作一号民生工程来打造,用2到3年时间,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大病等死’问题”。何平说,“为人民服务”不能是一句空话,作为农民的儿子,作为一名“父母官”,就应该心中时刻装着老百姓,多为群众做实事。近些年来,重庆经济快速发展,薄熙来书记多次表示,正是走民生导向之路,关爱民生,关爱广大群众,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所以重庆的发展才很迅速,2011年五个指标全国第一,七个指标全国领先。日前召开的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要求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其中很多都是为了解决民生问题。巫山这两年发生了很大变化,正是取决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积极性,实行重大疾病救助,也是巫山县响应市委的号召,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是共产党执政为民和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

  2011年9月,巫山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巫山县重大疾病救助补偿暂行办法》,拟定每年从县财政挤出3000万元,建立动态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对全县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各种恶性肿瘤手术及放化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等10类重大疾病患者实行特殊救助。同时,创新大病救助方式,完善大病保险救助机制,简化程序和手续,让救助对象在治疗过程中就能申请救助,让重大疾病患者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因病等死,在重庆市首开先河,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全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赞许。

  医疗保险送健康,政策惠民暖人心

  “我第一时间拿到县委、县政府发放的重大疾病救助金,心情特别高兴、特别激动,这笔资金使我们患者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获得新生,心中无比感谢,感谢党、感谢政府对我们患者的关怀关爱!”在大病救助金发放现场,现年50岁的宋亚江十分感动,声音哽咽。他说,自己夫妻双双下岗,为给儿子治疗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共支出医药费等70余万元。尽管已经找到相配的骨髓,又通过农村合作医疗和保险赔付报销了20万元,但高达40余万元的治疗费仍是一个难以承担的天文数字。此次通过申请,领到了30万元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缓解了燃眉之急,点燃了一家人新生的希望。

  据了解,2011年,该县全额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县级配套资金563万元,城乡居民参保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人·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以上,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55%以上。对特殊的大病患者,比如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报销比例提高到70%。建立3000万元城乡居民特殊疾病救助基金,凡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重大疾病患者等,在原已报销和民政救助基础上,按照不同对象、不同比例给予二次补偿,最高比例将达到余下医药费用的50%,年最高限额为30万元。

  “我们收集了一些民意调查,普遍反映巫山这一举动是得民心的。”何平说,我们的观念是少做形象工程,多把人民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巫山再穷,也一定要把大病救助基金坚持下去,随着财力的提升,还将把基金做大,扩大救助范围。在救助服务上更加优质,程序上更加便捷,时间上更加迅速,操作上更加阳光。把得到救助的患者名单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决不允许干部优亲厚友,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否则就失去了救助的本意,救助基金也就会变味。

  最后,何平祝愿已受到救助的和还没有受到救助的疾病患者早日康复,继续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添砖加瓦,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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