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正在为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无技能非法移民而焦虑,但发展中国家却在面临另一种担忧,即有技能(甚至高技能)公民合法移民至发达国家。这种流出被认为是具有伤害性的新型“人才外流”,即发达国家积极地吸取贫穷国家所急需的技能。
这一担忧其实大可不必。从一开始,我们就应该区分“需要”和“需求”。诚然,众多发展中国家需要技能,但因为诸多与经济落后有关的因素,它们无法吸收这些技能。
印度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经历过大量专业人员的外流,当时,印度的工作环境相当恶劣。官僚决定着人们是否可以出国参加会议,行政部门首脑掌握着无上的权力。因此,毫不奇怪,有许多人决定离开。虽然印度人信仰“生也无涯”,但与其他人 一样,印度人也会设法最大化这辈子的财富。
况且,仅仅把人留住,即使成功了也对国家助益有限。毕竟“人才”并不是静态的概念。此外,把人留在国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许多贫穷国家(印度和韩国除外,它们已经发展起了优秀的教育制度),最聪明的公民往往都是在国外接受的教育。于是,挑战就变成了如何防止他们留在国外,在国外定居。
但是,无论如何,在今天,移民限制违反了被国际法视为至高无上的人权。但是,一些担心“人才流失”的发达国家组织所实施的限制外来移民政策是否有效呢?
在这方面,人权方面的顾虑相当棘手。我们真的可以对旅居国外的博士说,你必须返回你的国家,而一转身又允许他国博士在本国定居开始新生活吗?在美国等国家,这可能有违反歧视原则和宪法相关规定。
应对贫穷国家技能人力外流的合理措施应该另辟蹊径。技能工人的外流是不能加以限制的,事实上,也不应该加以限制,因此我们必须设计能合理处理这一现象的国际机制。这意味着采取一种“流散犹太人”的模式,其中包括以下几大政策方案。
首先,停止抱怨外流人才不回国的现象,而代之以培育海外专业人士侨民的忠诚度,让他们在诸多方面为祖国效力。投资和购置土地方面的限制也可以解除。应该发展相应的机制方便学术人才回国举办培训班,培养本土符合国际最高标准的师资。
其次,在用更多的权利团结外流人才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接受相应的义务,使他们和留在国内者处于平等地位。
第三,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许多领域的活动都急需技能,因此我们需要组织向这些国家供给所需技能的渠道。我很早就指出,发达国家有大量高技能人才退休时身体健康,精神矍铄,而且人年纪越大,越有助人为乐的精神,因此我们可以组织一支由高端人才组成的组织,与自身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士更喜欢移民海外的国家分享技能。
最后,对于像美国、英国、法国和荷兰这样的发达国家,应该把对外援助用于大规模扩大在各基本领域对发展中国家人员的培训。这些人员在短期内会加入外流人才行列,而上述高端人才组成的组织能填补当前需要。当这些国家发展起来之后,国内状况会得到足够的改善,吸引人才流回祖国,数量大增的流失人才的确是会回去的,印度和韩国就是明证。
这几大政策的综合效果将使发展中国家在即期和长期均获得巨大的好处。对“人才流失”怨天尤人以及愚蠢地限制人口流动是不会有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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