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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道德的归道德,让法律的归法律

tebiebaodao 2012-04-03 11:20:57 文/谢志浩 总第164期 放大 缩小

 

“礼崩乐坏”的转型时代

3月初,在《中国传统文化》课堂上,给中文系学友,讲述十三经的来龙去脉,着重指出,春秋战国,存在着多元主义的文化生态,按照冯友兰先生的说法,属于“子学”的时代。“经学”的时代,从汉代开始,自从董仲舒提出天人三策,为汉武帝所采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俨然成为历代的文化主旋律。

遥想2500年前,处于“轴心时代”的孔夫子,风尘仆仆,周游列国,坚守“克己复礼”的理念,要为华夏文明奠定“普世价值”,但是,终其一生,也只是属于“非主流”。

孔夫子的不朽贡献,在于提出“仁”的概念,并升华到很高的境界。“礼”是“法律”,是规矩,可谓“生态”;而“仁”是“道德”,是自觉,可谓“心态”。从这里,就可以体会到孔夫子的良苦用心,身处“礼崩乐坏”的“转型时代”,老夫子希望大家具有自觉,“仁义道德”不离口,还不是为了克制自己的私欲,遵守法律规矩。

汉代大儒董仲舒,不愧是孔夫子的异代知音。董仲舒发明的“春秋决狱”,将“仁”与“礼”融合在一起,确立了一种文化范式,使得汉武帝成为百代之帝王。

斗转星移,尽管时序已经进入21世纪,经过“新文化运动”和“文化大革命”的磨练,孔夫子、董仲舒塑造的文化形态,已经雨打风吹去,但是,“礼崩乐坏”的生态,“转型时代”的际遇,让历史具有了“穿越性”。中国历史上,很少见,“居庙堂之上”和“处江湖之远”的人士,在呼唤当代的“三纲五常”这一方面,竟然那么不谋而合?

“道德焦虑”,不期然,成为有“断裂危险”社会的一种难得的“共识”。似乎,社会各界意识到:流淌道德的血液,已经成为一种底线标尺。

“仁义道德”本属于社会的心态,而“法律规矩”塑造社会的生态,道德这种“软文化”要服从法律的“硬道理”,也就是说,“法律”,才是社会运行的第一推动力,而“道德”要服从这种第一推动力。当然,“道德”具有深厚的心理积淀,在一个剧烈变革的时代,起着整合和调试的巨大作用。

清末民初,剧烈的社会变革,按照孔夫子的说法,真是“礼崩乐坏”。但是,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的品质,依然流淌在国人的血液里。现在谈论“民国范儿”,成为一种时尚,不是偶然的。老辈资中筠回忆早年所受教育,哪些事情属于“君子不为也”,很是清晰。但是,这位老辈很沉痛地说:比起自己的老辈,自己好比一个野蛮人。

业余搞学术地图,经常接触的,正是资中筠的前辈,老辈的感慨似乎也能够体会。陈寅恪、梁漱溟、胡适,这些老前辈,立身行事,待人接物,流淌出来的那份良知和操守,令人追慕!

士风的变迁

当今社会,“道德焦虑感”的产生,追本溯源,也没有那么复杂深刻的历史原因,不外乎“社会生态”和“文化心态”,出现了问题。

从“文化心态”来看,随着陈寅恪、梁漱溟老辈的凋零,后辈中“行己有耻”、不苟且的道义之士,实在寥落。道德是需要浸润和熏陶的,环顾当代学林,还有几位陈寅恪、梁漱溟?既然,身边几乎没有那么好的人,那么,怎么要求后辈树立道德标杆呢?

近二十年来,当代士风的迁变,与百年学术史上第四代、第五代的“做派”具有莫大的关联。“第四代”大体是1930年左右出生的,李泽厚、袁伟时、资中筠、江平、吴敬琏、厉以宁,都是在“大批判”的文化生态中成长起来的,不是“批判”,便是“被批”,成为这一代人的写照。这里面,资中筠因为常驻欧洲,很偶然地成为相对比较超脱的“逍遥派”。这种时代际遇,给人的心理打下很深的烙印。所以,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还有不少第四代学者沉湎于“大批判”的快感,绝非偶然。

第五代学者,一般属于“50后”,造过反、下过乡,机缘巧合,成为新三级学人。这一代人在80年代成长时,第四代正好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很幸运的是,第五代学者,部分属于“隔代传承”,受到第三代学者的“点化”和“熏陶”。比方说,葛剑雄师从谭其骧,陈来师从张岱年,莫砺锋师从程千帆,品学双修,功力自然深厚。

90年代后期,随着“985”和“211”项目的展开,安贫乐道的学者,实际上日益边缘化。第四代失之于“大批判”,而第五代则失之于“课题”和“项目”。残酷的“大批判”,并没有使学者丧失个性,而“课题”和“项目”使得知识分子的个性丧失殆尽,真可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历史的吊诡,那些从大批判中成长起来的“第四代”,经过彻底的反省和痛苦的反思,不满足于闲云野鹤的生活,活跃在思想界和知识界,发出自己独立的声音。茅于轼、江平、资中筠、袁伟时,人老心红,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而已经成为“学界新父”的第五代学者,却往往沉湎于“发家致富”中,令人感慨。

“道德家”面对这一切,无不痛心疾首:唉,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市场经济是引起道德沉沦,这道大学生辩论的经典题目,竟然在当代中国得到印证,确实令人纠结。有人认定,知识界的堕落,与此有着极大的关联。

让道德的归道德,让法律的归法律

笔者注意到,道德失范的背后,其实是到处流行潜规则。转型时代的特征,正是呈现“礼崩乐坏”。这时候,旧规矩不顶用了,新规矩写在墙上,但是,并没有写在人心里。况且,这些新规矩的出台,不仅没有程序正义,更可怕的是,也未必体现多少实质正义。掌握资源的强势群体,纵横捭阖,获得了新旧两种体制带来的实惠,而弱势群体,则受到两种体制的排斥。也就是说,很多地方,改革不仅没有带来自由,以前的福利也在丧失。

那么,令人叹气的坏事,是否都是“改革”带来的呢?众所周知,中国大陆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以前那种日子再也不能延续了,农民才要换一种活法。

但是,改革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改革是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更好的生活,依托的是“合适”的规矩和“稳健”的制度,而与“合适”规矩和“稳健”制度相匹配的,是“公序良俗”。

这个时代,中国大陆既没有稳健的“法律规矩”,也没有合宜的“公序良俗”,这正是时代的尴尬。与其纠结于“道德失范”,不如兴利除弊,进行“制度建设”。一个合乎理性的“粗糙”的制度,远比高尚道德的呼唤,要实际得多。

这一点,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看得很清楚,所以才有“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变好人,坏的制度可以让好人变坏人”的一番议论。

固然,知识分子的道德操守,具有很大的示范作用。但是,大陆的知识分子,并没有生长在真空。“道德圣斗士”,衡量自己和旁人,总是两把尺子,那么,道德自觉,也是建立不起来的。事实上,社会之所以潜规则盛行,从根本上说,也不是主事者道德沦丧的缘故,一不留神,“规矩”就被破坏殆尽,这是最致命的。

孔夫子为什么谆谆告诫世人“克己复礼”?还不是预见到,随便逾越“规矩”的社会,后果很严重,“仁”再重要,也不能超越“礼”。当代社会的“仁”,就是“道德”,当代社会的“礼”,就是“法律”。

祛除“道德焦虑”,有效的办法就是让道德的归道德,让法律的归法律。高喊道德回归的“圣斗士们”,不仅无助于道德自觉,更可怕的是,私设道德法庭,对无辜的“异端”进行审判,反映了一种“专横”的本性。

还是前辈胡适先生具有历史预见性,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而大谈道德、高尚,天天没事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诚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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