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预期增长目标是7.5%。对此,引起了国内外的热议。
我认为,7.5%预期增长目标是适当的和可行的。因为,判断中国预期的经济增长率是否适当,应当从理论认识、历史经验和当前经济形势三个层次寻找根据和进行论证。
对“经济增长速度”这个经济指标应当科学理解
我们至少应当把握以下四个要点:
第一 ,不能把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社会发展划等号。经济增长速度就是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年增长率。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即可供最终使用的商品和劳务的价值(价格总额)。从分配的角度看问题,同时也是整个社会初次分配收入的总和。无论是物质产品还是服务(主要采取商品形式),生产性的还是非生产性的,对社会有益的还是无益的,符合科学发展的还是违背科学发展的,只要是合法的,都会进入作为社会总产出的GDP的统计范围。
可见,GDP的增长不等于真实的经济增长,更不等于经济社会发展。表面上的高增长有可能包含很多的价值泡沫,而泡沫是虚假的增长。事实上,超高速增长的过程往往是制造和积累价值泡沫的过程。如果增长付出的代价很高,扣除代价以后,名义上的高增长必然大打折扣。发展的核心内容是老百姓都得到更多的实惠,进而使越来越多的人实现自由全面发展。如果速度虽然很快,但仅仅是极少数人受益,多数人不能受益甚至受损,就不能叫做名副其实的发展。因此,我们应当很好地研究在超高速增长中的受益者和受损者。
第二 ,实际的经济增长速度是由一系列客观和主观条件决定的。增长速度是在既定的社会形式和社会环境中,一系列生产力要素和社会主观能动性发挥作用的结果。虽然增长率总会有一个可能的幅度,但增长潜力是有限度的,增长率不可能是任意的,不顾经济条件拉动经济增长往往是得不偿失。
第三 ,经济增长速度不是宏观经济的唯一目标。宏观经济目标是一个体系,经济学公认的目标主要有四个:货币(价格)稳定,经济适度增长,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在经济增长目标加上“适度”决不是多余的,而且,有些国家把货币稳定和充分就业置于经济增长目标之上。在这些目标中,每一个目标都受到其他目标的制约和影响。增长率首先受到货币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的制约,如果由于追求过高的增长率而导致货币不稳定——或者是通货膨胀,或者是汇率的扭曲,不仅得不偿失,而且经济的高增长也难以持续。增长率和充分就业的程度一般具有正相关关系,但是,在市场经济(资本和雇佣劳动关系)条件下,一定的失业率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资本和雇佣劳动关系的内在要求,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技术构成加快提高的情况下,经济的快速增长不可能成比例地增加就业。
第四,经济增长速度和GDP基数的大小有密切关系。一般来说,在基数很低的发展阶段,增长率可以比较高;但在基数已经很大的阶段,每一个百分点都代表一个很大的绝对量,因此,增长率不可能像原先那么高。由上可见,用GDP表现的经济增长速度,既不是头等重要的目标,更不是唯一的目标。
着眼“多快”而忽略“好省”的发展是片面的
中国经济建设的历史经验表明,以速度为中心是非科学发展的首要原因。在正常情况下,增长速度可以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在这个意义上,争取较快的增长速度是有理由的。但是,如果把增长速度等同于经济社会发展,以速度为中心,那就很片面的了。如果不顾经济条件、实际效果和长远利益,追求过高的增长速度(超高速度),那就不仅无益,而且有害。建国以来特别是近30多年经济建设的历史经验,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在改革开放以前的近20多年时间内,虽然我们也讲“多快好省”和“全面发展”,但实际上往往是过分着眼于“多快”而忽略了“好省”;发展无疑是片面的。在这个时期的经济建设和经济工作中,总的来说是,偏重数量、速度、外延、产出、总量、当前,而忽视质量、效益、内含、代价(资源,生态,环境)、构成(比例,结构)、长远(可持续性),等等。
反映在经营方式、增长方式和发展方式上,多半是见物不见人的、粗放的、顾此失彼的、不可持续的。为了同这种片面的发展方式相适应,实施了不合理的经济政策。国家持续地实行高积累、高投入、低收入(低工资,低报酬)、低消费的政策,实施城乡隔离、资源配置过度向工业和城市倾斜,以及国民收入分配过度向政府和企业倾斜的政策(这一点可以从国内生产总值构成——劳动者报酬,营业盈余,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的变化看得出来)。其结果是,不仅发展是片面的,而且有时是得不偿失的,没有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特别是广大农村,在发展中反而被边缘化了,贫穷落后的状况迟迟得不到应有的改善,城乡差距越来越大。
在这一时期,尽管中国的增长速度很快,但和发达国家的发展差距却越拉越大。不仅如此,这种高速增长是社会难以承受的,因而是不可持续的。速度高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物资供应高度紧张和严重的通货膨胀,不得不以建设项目“下马”的形式进行调整。这种伤筋动骨的调整又带来一大堆“半拉子工程”,从而导致资源的严重浪费。整个社会经济总是忽冷忽热、大上大下。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我们不能不重视经济增长速度,但决不能以速度为中心;片面追求不切实际的高速度,只会适得其反。
片面追求高速度的新特点及社会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曾经比较深刻地总结了以往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所进行的经济调整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情况稍有好转,又旧病复发。后来的实践证明,我们并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和解决这个问题,而是在新的条件下,以新的形式表现出来。从1980年代前期到目前,中国的经济一直是在“膨胀—收缩—再膨胀—再收缩”的非良性循环中运行和发展的。和以前相比,在追求的目标、运用的手段和导致的后果方面,基本上是相同的;但也有了一些新的表现、特点和社会问题。
第一,动力机制有变化。如果说以前推动高速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中央政府,那么后来,这种动力则更多地来自地方政府、产业部门和资本集团,而且主要是直接的利益驱动(税收,利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形成了强劲的追求高速增长的经济关系和利益机制。中国现在是速度型财政,速度型就业,速度就是政绩,地方政府、产业部门和资本集团,都纷纷在以项目和速度争夺资源,中西部也在赶超东部。
第二,经济格局和环境有变化。过去中国经济基本上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很少受到国际社会的影响。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便加入了贸易、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进程。中国经济运行已经两次(起始于1998 年和2008年)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影响。当时国内为了抑制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实施了适度紧缩的经济政策。但两次危机来临时,都因为出口大幅度下降转而实行投资拉动和扩张性经济政策。特别是最近的一次,巨额投资和超大力度的扩张性政策,使正在贯彻的科学发展束之高阁,在力保增长速度的同时,带来了多方面的负效应。$nextpage$
第三,降温方式和运行轨迹有变化。到上个世纪80年代末为止,经济调整总是“硬着陆”,后来采取平滑的“软着陆”方式。不过,虽然不再是大起大落,但调整到一定程度就由于担心“通货紧缩”和经济下滑而停止,经济运行仍然保持在高位运行,而实际上是带病运行。一方面是大量的过剩产能,一方面是大量过剩的流动性。“软着陆”变成了难着陆。
第四,宏观调控面临“两难抉择”。在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没有完全消除的情况下,本应继续实施紧缩性的货币政策;但是,一旦这种紧缩使国家银行和地方政府财政面临较大风险,威胁到资本集团的利益,经济政策就被迫转向了。总之,到目前为止,以速度为中心的发展方式并没有转变;不同之处在于,现在主要不是基于政治上的考量,而是基于多方面的经济因素和利益关系。
在科学的理论认识和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速度问题应当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对快速增长的实际效果必须做出正确的评估。速度快,不是所有产业都全面地快,而主要是快在工业、交通、房地产业、城市建设。而正是由于这些产业的过快,影响甚至排挤了农业(农村经济)和一般服务业(生活服务业)的发展。中国服务业比重低和难以提高,主要是“三农”滞后、城市化进程缓慢、贫富差距过大所致。
在快速增长中,居民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长,甚至相对下降;社会财富加速向极少数人手中集中,贫富差距日益扩大;一些重要产业的产能过剩造成巨大的浪费;广大中低收入居民深受通货膨胀之苦;农业由于得不到平均利润而面临发展危机,城乡差距仍在扩大;许多资源面临严重缺乏乃至枯竭;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新的发展实践进一步警醒我们,以速度为中心,片面追求高增长,是经济非良性循环、发展方式难以转变、科学发展难以实现的首要原因。
为什么要坚持7.5%的预期目标
从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中国面临的问题来看,7.5%的预期目标是比较适宜的。7.5%的预期目标主要是由下列因素决定的:
第一,年度目标须服从于“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十二五”规划未来五年经济年均增长目标是7%,虽然是预期目标,但这是经过科学论证和法定程序确定下来的,决不能不当回事。在2011年的开局之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环境下已经实现9.2%,超过预期目标(8%)1.2个百分点。如果照此下去,规划目标形同虚设。根据以往的经验,今年实际执行的结果,很有可能超过7.5%。但这并不是我们所希望的,从全局来看,速度超过预期目标未必一定是好事。对于经过科学论证的预期目标,不能形同虚设;对于不合理的舆论压力应当顶住。当然,7.5%是平均数,全国各地会有一定差别,不应当相互攀比。
第二,不适当的高速度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传统发展方式中,速度在一定程度上是发展方式的反映。科学发展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调整比例关系和产业结构,偿还对资源和环境的透支,都不能允许我们像以往那样继续保持很高的速度。现在,正是持续的高速增长,阻碍了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三,发展的外部环境不容许我们继续保持更高的速度。目前,世界经济复苏的进程艰难曲折,国际金融危机和欧盟的债务危机尚未消除,中国的出口面临很大困难(今年前两个月出口仅增长6.9%,是去年平均增长率20.3%的1/3)。就国内来说,物价水平仍处于高位,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仍在继续(按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计算,2001年以来,人民币已经贬值22.7%,仅去年一年就贬值3.3%);居民住房价格仍然没有下降到合理区间,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三农”问题仍然十分突出;部分重要行业产能过剩凸现;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这多种因素都制约了2012年的经济增长。
第四 ,我们必须吸取“投资拉动”的经验教训。投资拉动和“保8”的做法,至多是特殊情况下的一种权宜之计,而现在已经时过境迁。当前,权衡利弊,我们不能再提出“保8”这样的要求了,也不可能再度为了“保8”而转而采取显著扩张性的经济政策。
第五,我们必须考虑到基数的大小。按当年价格计算,2011年的GDP已经是2006年的2.2倍,基数已经很大,要保持以往那样的高速度是不可能的。
从认识上澄清以下几个误解
在经济增长速度问题上,应当从认识上澄清以下几个误解。
一是认为“只有不低于8%的增长率才能解决就业问题”。经济学界有一种不成文的“核心理念”,就是,只有保持不低于8%的增长率,才能解决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和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才能维持社会稳定。
笔者认为,这至少不能看作是一个定理。增长速度和就业的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随着经济总量的增加、结构的变化、发展方式的不同、就业方式的改变而改变。靠增加投资、扩充工业增加就业的时代,已经过去了,高增长不一定能够带来高就业;今后增加就业,主要是靠服务业,靠内含式发展。2007年,经济增长高达14.2%,比上年增加1.5个百分点,但新增就业仅20万人。2010年和2011年,经济增长分别为10.4%和9.2%,但新增就业却分别为1168万人和1221万人,后者反而多于前者。
二是认为“只有保持一定的通货膨胀才能有较快的经济增长”。通货膨胀是货币供应过多的表现,而这又是和大量投资相适应的。在传统的发展方式中,较快的增长速度必然导致通货膨胀;但如果反过来说,保持较快的增长不能没有一定的通货膨胀,则是颠倒了因果联系。如果转变发展方式,这种关系就不成立了。更重要的是,这种导致通货膨胀的高增长代价高,实效小,泡沫多,是不可取和不可持续的。
三是认为“中国具有9%甚至更高的经济增长潜力”。这种增长潜力显然是以传统发展方式为基础的;如果是坚持科学发展,不以速度为中心,中国现在的增长潜力不可能那么大。
四是把“扩大内需”等同于扩大投资。扩大内需不等于扩大投资,而且,首先应当是扩大消费需求,特别是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现在,要防止在“扩大内需”的名义下过度投资。应当按照合理的经济结构的要求,适当压缩长线,发展短线。以钢铁行业为例,鉴于长期以来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进一步的适当压缩产能是完全必要的;决不能以企业重组代替产能压缩。在这方面,“武钢养猪”的做法倒是一种新思路。
五是认为“继续实施调控住房的政策会摧垮房地产这个支柱产业”。因此要求改变调控政策,并要求放松银根。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房地产业中的很大一部分是居民住房,这一部分所满足的是居民的基本需求,和吃饭穿衣具有相同的性质,属于民心工程,不能完全成为以赢利为目的的产业,不能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手段,不能成为一般意义的“支柱产业”,更不能成为投机资本恶炒的对象。对购买多套住房进行限制,不提供融资支持,就是为了防止把住房作为投机炒作的对象。
六是认为“中国经济有‘硬着陆’的风险”。现在,国内外学者和传媒都有人给中国出主意,为了避免“硬着陆”和经济下滑,应当调整现行的经济政策,放松银根,增加信贷投放和货币供给。这种建议值得警惕,说不定提出建议的人有的就是利益相关者。中国对增长速度的主动调整,根本不属于“硬着陆”和经济下滑,而是纠正不可持续的高速度的做法。经济政策当然可以适时微调,但现在还不是政策转向的时候。2009年至2011年,流通中的货币量很大,M2/GDP都到达200%左右,过剩的货币流动性还有待于消化。现在中国经济缺少的不是货币,而是市场,特别是国内的消费市场。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注入过多的货币只会导致通货膨胀和经济的泡沫化。
因此,笔者的结论是:应当积极地而不是消极地对待和落实7.5%的预期目标。落实7.5%的预期目标,不应当仅仅直观地看作是减法,而应当辩证看作是加法;不应当单纯看作是压速度,而应当看作是充实发展的内涵,使之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契机。
为此,我们应当把执行和落实7.5%的预期目标和转变发展方式结合起来。要把调整增长目标落实到更多地关注民生、调整比例关系和经济结构、推进科技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上来。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端正发展目的,不要颠倒目的和手段的关系;遵循客观规律——自然规律,经济运动规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改变经济政策被资本绑架、任凭投机资本大行其道的状况。
我们必须承认和积极面对市场经济中内在的基本矛盾——资本增殖的直接目的和通过发展生产力实现这一矛盾的手段之间的矛盾;生产力的无限扩张力和受分配方式制约的需求能力之间的矛盾,以及由这个基本矛盾必然带来的周期性的生产相对过剩的危机。
我们必须下决心在调低增长速度的有利条件和环境下,抓紧调整比例关系和经济结构(产出结构,需求结果,技术结构)。在物价水平、房价水平仍然处在高位的情况下,应当继续实施既定的调控政策——至少是中性的政策,而不应当转而实施扩张性的政策。我们不能只为陷入困境的资本(特别是投机资本)开辟道路,不能刻意为过剩的产能“创造”市场,而是把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放到解决紧迫的民生问题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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