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当前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根本保证。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中央颁布了《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标志着新一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已经拉开序幕,为攻坚克难,着力解决积弊已久的顽症痼疾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处于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在贯彻《规划纲要》座谈会上,把这个阶段定位为“攻坚克难、重点突破、完善机制、全面深化的关键阶段”。这一论述准确地把握了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现状及发展规律。
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已经从整体推进向重点突破转变,从方式方法、程序规则等一般意义上的改革,向深度和广度上拓展,逐渐触及思想状况、利益分配、体制机制等深层次的问题。通俗一点讲就是干部人事制度好改的都改了,现在碰到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因此,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更加突出,牵涉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难度和风险进一步加大。笔者认为,突出地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在思想认识上,有些人固守陈旧观念,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或明或暗地抵制;在利益调整上,改革触及了一部分人的利益,致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受到层层阻碍;在改革过程中,衍生出一些负面的问题,引发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向及前景的担忧;在发展进度上,出现与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步调不完全协调一致的情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亟待丰富与完善。
这些问题尽管不是干部工作中的主流,但是严重阻碍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与拓展,抑制了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损害了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改革有风险,但不改革党就有危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只有依靠深化改革才能破解,而没有别的出路。
笔者建议——
一要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我们坚持和发展的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不能照搬西方民主那一套。在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贯彻和体现。干部生活在群众中间,他们的优劣和功过是非,群众最清楚、最了解,也最有发言权。要规范初始提名制度,坚持完善全委会推荐重要干部制度,充分发挥全委会成员作用,按照民主提名、公开提名、责任提名的要求,积极改进人选推荐提名办法,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对于不同的提名方式,制定相应的提名程序和工作流程,增强提名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破除“暗箱操作”,提高科学性。要提高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干部工作民主失真问题的出现与存在,很大程度上与民主意识不强、民主素质不高、民主氛围不浓有着直接关系,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干部工作依靠群众、立足于群众的观念,增强和强化干部工作的民主意识,自觉将落实、扩大民主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始终。同时,也要注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知情度,提高群众的民主意识,熟悉民主程序,表达民主意见,行使民主权利。
二要提高干部考察质量。考核是指挥棒,直接引导干部的价值观和事业观。要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法,创新考察手段,增强考核的科学性,真正把人看准识透。
完善考察评价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经常性考察力度。坚持集中考察与经常性考察相结合,强化平时考察和定期考察,既要深入了解其工作情况,还要了解其生活圈、社交圈情况。
创新考察手段。完善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健全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充分运用巡视、审计、统计结果和部门(行业)专项考评结果,搞好实地调查和延伸考察。
坚持干部形象看测评,让熟悉干部工作和生活的“两代表一委员”、单位职工、服务对象参加,通过正向测评与反向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考准考实干部的“官德”。坚持考核结果重运用。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进行表彰重用,对群众不满意、工作不称职、能力不胜任的干部进行调整,进一步落实群众的“四权”,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三要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把竞争引入干部管理,是思想观念上一个很大解放,是干部工作中的一项重大突破。通过竞争选人用人、优胜劣汰,是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途径。引入竞争机制,就是要在干部中营造比政治品德、比能力素质、比工作实绩、比精神状态的氛围。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干部选拔方式,是干部群众认同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举措。
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常态化、规范化,加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计划性,逐年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占同期委任制干部的比例。制定出台关于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面向基层定期公开选拔制度和竞争上岗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竞争性选拔工作的检查督促,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要把好质量关,提高竞争性选拔的公信度,把干部考准选优。强化实绩导向,坚持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防止单凭考试、演讲得分取人的倾向,让干得好的人考得好、能力强的人选得上。健全差额选拔干部制度。明确差额选拔的适用范围,合理确定差额比例,规范具体操作办法,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探索建立地方党委差额票决干部制度。要营造良好的竞争氛围,竞争应当是能力素质和工作实绩的竞争,是服从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自身能动性的竞争,是有序同向良性的竞争,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中可能出现的无序竞争、恶性竞争、虚假竞争。
四要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解放思想,破除官本位观念,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社会环境。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共识,使全社会都能认识到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而支持和理解干部能上能下工作。
建议建立健全干部能下的相关制度。将干部能下的改革纳入法治的轨道,实现由“人治”到“法治”的转变,用制度去规范约束,避免随意性和人为因素的影响。研究制定调整不称职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细化、量化不称职的标准,增强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坚持法定任期与分类考核末位淘汰相结合的任中淘汰制,即在任期过程中对干部进行分类考核考察,对连续考核结果处于末位的实行一定比例的降职免职。
积极推行引咎辞职制度、责令辞职制度和弹劾制度。对犯有明显过失或对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要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要求其本人引咎辞职或责令其辞职。
建立完善干部能下的各项配套措施。如社会保障机制、转岗(离岗)培训机制、再上岗机制等,使下的干部既能解除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又能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素质或通过市场调节重新上岗。根据个人的情况和工作需要,因人施用,用其所长,妥善安排好工作,实现人和事、能和位的最佳结合。
五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关键是对选人用人权的监督,要明确责任主体,严格区分责任,落实惩处措施,真正使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制度就规范到哪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提醒教育。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时期,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动态监督。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监督。探索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将廉政报告工作作为考察拟提拔人选德行和促进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力手段,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着力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实施,做到凡是追究的情形,都要责任到人、追究到位;凡是需要报告的事项,都要认真审核,严格入口监督;凡是民主评议的结果,都要充分运用,奖优惩劣;凡是离任的市县委书记,都要及时检查,不搞下不为例。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深入、查必有果,敢于动真碰硬,着眼于解决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用人典型案件问题,坚持有举必查、查实必处、纠必到位、失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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