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贵刊171期中《从党内反腐转向法治反腐》这篇文章,我非常支持作者的观点:反腐并不是一个政党的事情,而是一个国家的事情,法治化反腐是中国将来必然的选择。作者提出法治反腐需要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官员的财产公示制度,二是建立反洗钱制度,三是建立预算民主制度。但是我想,法治反腐的首要基础是要建立司法独立的体系,中国的司法程序受到政府和政党的影响太多,根本无法在审判腐败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虽说按照中国目前的司法体系,党政并不能直接干预司法审判程序,但是公检法系统人员的任命却牢牢掌握在各级党政之中。换而言之政府官员不能干预司法审判,但却能控制审判者的任职,在这种情况下,又怎么可能达到有效的法治反腐。
——沈阳读者 李国强
《国家形象:向世界传递出的中国名片》一文,作者提出了一个新颖的观点“每个人都在传递着国家形象”。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确实,国家形象的坍塌往往因为一些小小的细节。比如这些年因为一些游客在欧洲的疯狂购买奢侈品,不遵守当地习俗等事件,中国被打上了“人傻钱多”、“不文明”的标签。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一叶知秋”,在国家形象上也是如此,作为在NBA的中国球星姚明,他通过自身的努力和良好的修养,给美国人留下了健康、积极、阳光、正直的印象。而这种印象不是单单对于姚明,而会成为美国人对中国人的一种看法。毕竟,真正来过中国的外国友人只是少数,更多的外国人则是通过中国游客的所作所为来认识中国人,对国人素质作出判断。国家形象是大事,但是提升中国游客的素质,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却是基础。
——广州读者 杜腾
美国作者的《中国能否脱离低薪陷阱》一文中,对中国经济的看法颇有客观独到之处,正如作者所言,全球贸易的利益集中于大公司和大品牌,而中国却几乎没有这样的公司,对于中国的决策者来说,意识到社会创新和机构创新很容易,但真正做到却很难。从工业革命以来,种种历史事件证明:经济发展与自由是密不可分的。在中国,最有竞争力的是小转包公司、软件公司、专业技术公司,因为这类公司相对更加“自由”,没有垄断国企等级分明的各种制度。以往的中国模式是基于廉价劳动力和规范化生产的低端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是封闭性的,就像富士康一样,十万工人生活在一个大工厂里,在固定的时间上下班,做着固定的事情。但是品牌创新和科技创新则不一样,这里的创新往往来自于一个人的灵感和一个团队的努力。创新离不开社会,需要创新者在社会中感受各种新的事物,然后再反馈到工作中,创造出新的产品。所以说品牌创新、技术创新离不开更加自由、更加民主的社会环境,而这也正是中国现在所欠缺的。
——湖南读者 何少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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