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商业行为获取利润,成为许多人追逐的目标。现在不少文化活动,常以商业形式运作,并在市场中获取合理的回报。这种文化与商业的结缘,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是商品流通,发挥出促进生产包括文化发展反作用的一种表现。现实中确有文化与商业取得双赢的范例。可见,让文化进入市场,运用商业形式来经营文化,这不仅是国家政策所允许,也是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体制改革的需要。
但是也应该看到,事物发展进程中,倘若超越了合理的度,好事难免也会变成坏事。在市场经济大潮的推动下,受利益的驱动,加上舆论攀比、道德淡化、市场欠规范等多种原因,有些人只图赚钱,见商忘文,见利忘义。还有些人根本不明白文化的价值,贪名逐利,不懂文化却瞎做“文化事”。好端端的文化,被他们折腾得不是走样变味,就是俗不可耐。综观现今社会,文化商业化的倾向,颇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本文仅列举几项其主要表现。
滥把文化当标签
如今各地各行经常出现形形色色冠有文化名义的活动与宣传。在这当中,有一些确实是响应中央关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召,以多做文化实事的贡献,展现出传承与弘扬中华文化的巨大热情。不过也有一些是把市场炒作,蒙上文化的面纱,或将经营的商业活动,随意自诩为什么“文化”。深入观察一下如今不少打着文化旗号的项目和活动,其实并无多少惠及文化之实效。所以要打文化牌,无非是想吸引眼球,娱乐大众。现实生活中,这类或多或少把文化当作标签、主要是想傍文化沾光谋利的现象,大致有:
——不顾资源及消费条件,轻率地上马缺乏文化含量的“文化产业园”,有的连书店、报亭都没有,除了网吧,就只有商店和餐馆。冠上“文化产业园”之名,主要为了有利于拆迁圈地。
——热衷举办这个节那个节,又多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为名。这本是地方招商的一种好方式,只是大多花大钱请明星来造势,看似排场很大,往往自娱自乐。有些地方操办的结果,“文化搭台”不是徒有虚名,就是庸俗走样,最给力的还是争着成交合同。
——争抢古人名人资源,以弘扬历史文化为名,热炒名人故里、名人墓地。有些历史真古迹不见关心保护,而热衷建造人为假古迹的却大有人在。有的开发商毁掉名人真故居,再重建假故居,靠着名人招牌,房价骤升好多倍。就连小说中无从考证的风流豪绅“西门庆”,现在也有人争着要去为他建“故里”。
——把某些封建的、违反人性的、愚昧的历史糟粕,当作“文化遗产”加以渲染。如不加区别宣传“二十四孝看”,兴建什么“二十四孝碑”。还有盲目炫耀一些封建的殉夫殉主“节烈坊”,把它当作地方文化的“荣耀”。
——更多见的,就是随意把某种生活行为,不分美丑雅俗,都玄乎地称其为什么文化,如探墓文化、占卜文化、青楼文化等。还有人为推销螃蟹,竟搬出《红楼梦》中吃螃蟹的故事,美其名曰探究“食蟹文化”,如此等等。
不能说上述这些都是把文化当标签,但也不容否认,其中确有人打文化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这种“傍文化”现象,值得人们注意。
传统文化大变味
受文化商业化思潮的影响,有些传统的文化领域,不断受到商业的侵蚀,以致使传统文化扭曲、变形、甚至失去应有的文化担当。这方面最明显的,当属有些人借宗教文化以敛财。
佛门本是最纯洁寡欲的圣地,佛学、佛史、佛典、佛事等,向来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如今,有些佛门也难免俗,佛家文化被沾上浓浓的铜钱味。例如,把一些佛事商品化,诸如上香礼佛,开光受戒,撞钟祈福,占卦问卜,佛品佑身等等,都可以当成商品标价出售。还有什么天价香、天价撞钟、天价认养福树、佛品竞拍、还愿斋宴、佛堂静心等等,动辙要价几千上万,把佛家资源,想方设法当成借佛唱文、包装敛财的手段。
又如,发老祖宗的财。宗教建筑,多建在青山绿水风景优美之地,这些自然及人文景观,是老祖宗留给后人的珍贵遗产,本属于公共资源,应让广大公众平等享用。但现在这些资源,都成了当地或寺庙的小团体财产。稍有名气的寺庙,既收取高价门票,又经营产业,大搞开发,有的还注册包装,“上市”圈钱。在这里,那种修身养性、普济众生的佛教文化光彩,变得越来越暗淡,人们看到的,只是供奉着佛像的异样商业罢了。
还有,某些地方主管部门,看待文化好像总想去其公益性,注入商业性。他们有意或半有意地把推崇佛事当作商业投资来运作。别的不说,就说攀比建造大型露天佛像这一项。近些年许多地方,都在争着建造全国、亚洲、乃至世界最高最大的露天佛像。一见香港有当时最高的天坛如来佛像,于是无锡灵山、河南中原、秦皇岛长寿山、安徽九华山、吉林敦化、九江东林、还有内蒙一个旗等地,跟着掀起一股造佛像热。有的比高度,有的比贴金,一个要胜过一个。有个贫困县,也不惜要用上百斤黄金来贴佛像。至于露天观音菩萨大铜像,现已建好的,就有三亚、峨眉山、佛山、番禺、普陀、宁乡等好多尊,还不算在建的。明眼人不难看出,当地如此热衷造佛像,并非出于弘扬佛教文化的热情,只不过是借佛身营建人造景点,以便揽客旅游。倘若佛祖有知,恐怕也不会赞成自身这样“被商业”,因为这里只散发着强烈的商业气息,实在闻不出对佛祖的虔诚味了。
戏说恶搞成时尚
文化有娱乐的功能,人们可以从健康的娱乐中,感受到文化的熏陶,但娱乐绝非文化的全部。文化商业化的一个后果,就是导致文化过度的娱乐化了。君不见,如今戏说、穿越、恶搞成风。有些人为吸引眼球,表现自己,采取篡改历史,戏说古人,颠覆偶像,亵渎名著等手段,举文艺创新之旗,行歪曲文化之实。在一些书刊、影视等传媒中,离谱的恶搞取乐,竟成为相互追逐的时尚,对此,人们多有怨言。现仅就笔者稍有了解的恶搞书名这桩事,略加分析。
书名,顾名思义是一本图书的符号,本应是图书内容最贴切的概括,以及作者风格最形象的艺术展现。一个好书名,既要便于广大读者理解,并有助于激发联想与想象;又要有鲜明个性,给人以与众不同的感觉。古今中外许多名著佳作,不仅内容精彩,更因书名吸引人而久被人们熟记与传颂。至于像《堂吉诃德》、《天方夜谭》、《阿Q正传》等极富特色的书名,更流传为反映特定人群和现象的专用名词。奇怪的是,近些年出版界好像时兴给图书起怪名。其常见手法,一是突出感官刺激,引人浮想,如《有了快感你就喊》;二是装腔卖萌,生造糊涂,如《倒过来念的是猪》;三是卖弄词藻,显摆文艺范儿,如《等待是一声最初的苍老》;四是故弄玄虚,离题万里,如《如何当一只好狗》,如此等等。
上述现象,一是折射出出版商业化倾向正在抬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书名、装帧、包装的因素,对销售会产生某些影响。书名可以多样化,允许标新立异,但务必掌握好一个度,现在的问题是太商业化了。不少出版人表面上也讲要坚守文化属性,而实际工作中,又往往只考虑商业利益。出版的文化属性,仿佛就像“皇帝的新衣”那样,虽讲却没穿。有人鼓吹“书名不怪,书商不卖,读者不爱”。好像书名越离谱越好销,越恶搞越叫座。这完全是一种认识误区。
二是表明娱乐化细胞正在出版业扩散。出版一些娱乐性出版物,是适应多元消费需要,当然是必要的。但面对娱乐需求,同样要把握一个度。当今市场盛行“眼球经济”,许多行业多仰赖娱乐手段来愉客媚众。在影视、广告、演出、发布、选秀、博彩等活动中,几乎无不充满噱头、搞笑、爆料、雷人等消费娱乐的场景。娱乐化的细胞正以潜移默化的态势,向出版人的斯文阵地步步紧逼。有些人放弃抵御,迎合了这股娱乐化的思潮。
现在常有出版社和书商,在网上公开征集奇妙书名,以至催生了一帮专门替人取书名、改书名、乃至恶搞书名的专业户。其中有编辑,有书商,更多的是网友。这批人被称为“书名党”。他们挖空心思以另类为乐,以雷人显能,还在网上评选什么年度“最古怪书名”。近年入围书中就有《带三只眼看国人》、《挖鼻史》、《鱼和它的自行车》等怪名。这股把出版行为娱乐化,刻意在书名上大搞无厘头,一味追求娱乐效应以促销之风,颇有蔓延之势。其后果,绝不仅是降低出版物的格调,更伤害到出版人的文化素养,无疑是不可取的。
造成文化商业化倾向的蔓延,既有经济和体制上的因素,更有认识上片面的原因。前述的“傍文化”现象,那是因为有人鉴于国家当下重视文化建设,社会也强调崇尚文化,所以尽量与文化挂上钩,这样既能借光环、搭便车,还能分享到优惠税收等某些便利,也有一些人,根本没有理解文化的真谛所在。他们把冠上文化之名、亮出文化口号、请文化名人捧场、召开带文化色彩的会、乃至抢着注册一个文化商标等,就当作是在“弘扬文化”了。这不仅把文化的本质看得过于简单化了,更是审视文化价值观的一种误判。
弘扬文化的本质要求,应该是通过文艺、教育、科研、出版等的繁荣,展现并传播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生态与道德规范。不是披上文化形式,就算有文化含量了。文化形式与文化本质是有区别的。艺术行为,凡传播真善美、符合文明价值取向的,才是真文化;而渲染暴力色情迷信的,即便用上了文化的形式,那也是伪文化。发展文化常讲提倡创意,但创意也有文化与非文化之分。那种不讲品位、背离文化正确价值观的创意,只会产生扭曲和亵渎文化的效果。如有一条推销房产的广告:“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白领尽开颜。”这是开发商套用杜甫名诗,把原诗中的“天下寒士俱欢颜”,改为“天下白领尽开颜”。这个改动,变同情寒士为恭维白领,改变了原诗的道德取向及审美品格,散发着阿谀富贵的气息。像这样的创意,难道是我们要倡导与弘扬的文化精神吗?
在市场竞争中,刻意绑架文化用以谋利的,不能说没有,但不会是多数。更多的人,或是片面追逐盈利,或是出于对文化的误判,以至在经营文化中,轻文重商,不自觉或半自觉地把文化等同于商业。文化商业化的倾向如不加以警惕遏制,听任把糟粕当作精华,把假的半吊子的都说成珍品,势必玷污了文化的形象。倘若真的建起什么“西门庆故里”,恐怕以后人们一见到名人故居,必然就会联想到造假了。振兴文化的目的,就是要人们在接受文化熏陶过程中,提高对信仰、价值观、道德观、历史观、以及尊重科学、爱护环境等的正确认识。如果这种文化熏陶,只是标签式的、作秀的、甚至被异化的,出现了所谓没有文化的文化人,或没有文化的文化产业,那么肯定会对社会风气造成伤害,特别是会对年轻人产生误导。对此,切不可等闲视之。
(作者为中国翻译协会理事,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高级顾问,福建师大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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