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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失衡之下的富政府

tebiebaodao 2012-09-04 10:51:44 笑蜀/文 总第179期 放大 缩小

 

集中力量办大事,据说是社会主义制度最重要的优越性。集中力量,当然主要是集中财富、集中资源。谁来集中呢?政府来集中。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准确表述,就是把尽可能多的财富和资源都交给政府去掌握,交给政府去调度,去办政府认为值得办的大事。

集中财富、集中资源靠的都是权力,必须先有权力的集中,才有财富的集中和资源的集中。所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本质上,就是集权体制。说集中力量办大事就是优越性,等于说集权就是优越性。

要害是集权,关键在利益。集中财富、集中资源的结果,是崛起了一个世界上最有钱的政府。以致民间流传一个金句,叫做“办企业不如办政府”。

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人民固然通过改革开放解决了温饱问题,但实际生活水平,平均起来至多也就一个小康。不说距离发达国家,就是距离很多中等收入的国家,都还差得远。政府的富有却可以是世界第一,让所有发达国家望尘莫及。

政府到底富到什么程度?

当下中国的财富结构,是头重脚轻。即,政府与社会之间,财富比例过于不对称。世界上没有哪个市场经济国家,会让政府控制如此大比例的财富。

财政收入持续超常规增长,且增长来势凶猛,速度快,规模大,是学界公认的。自上世纪末以来,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增加了一倍以上,从百分之十稍多达到了目前的百分之二十几。不仅如此,此一时期,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在GDP增速的两倍以上,新世纪以来很多年份甚至超过百分之三十,这即意味着,新增加财富每10元有6元多或2/3,被国家收走。

但政府拥有的不单是财政收入,有专家统计,资产性财富在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分配比例大致是,差不多76%掌握在国家的手里,只有大概1/4掌握在民间。到2006年年底,把国有土地的财富和国有企业资产的财富加起来,国有资产的价值差不多是79万亿人民币,而全国城镇居民的总资产价值不过21万亿左右。相当程度的国富民穷,至此难道还有什么悬念吗?

但这还只是就显性资产而言。不能不承认,据称已经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当下中国,庙堂反复承诺的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机制,大多停留于口号,实际运行中,要素资源主要还是政府配置。政府通过对要素资源的垄断性控制,对关键行业和产业的垄断性控制,以及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规划权、审批权,在所谓市场竞争中无疑占据绝对主动地位,犹如控制着水龙头的开关,它想要素资源流给谁就只会流给谁。这对财富分配潜在然而决定性的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

这就是当下中国的财富结构,头重脚轻的倒金字塔型的财富结构。头即政府与脚即社会之间,财富比例过于不对称。概而言之,世界上大概没有哪个据称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会让政府直接控制那么大比例的社会财富;世界上大概没有哪个据称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经济的集中度会那么高。

财富高度集中的恶果

其实,数字和逻辑都是灰色的。政府的富有都在街上晒着,那就是富丽堂皇超过5星级酒店且体量巨大的一栋栋政府办公大楼。甚至区区镇政府办公大楼,气派都往往超过了美国白宫。政府的富有都在街上跑着,那就是一排排豪华公车;政府的富有都在天上飞着,那就是以各种考察为名涌向欧美的让人望不到尽头的公款旅行团;政府的财富都在饭局上摆着,那就是似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名烟名酒。

没有哪个发达国家的政府可以这样富有,更没有哪个发达国家的政府敢这样晒富。这肆无忌惮的晒富本身就说明,聚敛能力举世无双的中国各级政府,驾驭财富的能力、管理财富的能力却只能在世界上叨陪末座。

集中财富本身并没有错,西方福利国家,其福利制度靠的是什么?靠的就是财富的集中。但人家的财富集中无一例外都以如下原则为前提:

第一是程序原则,即每一分钱的得来都必须是完全合法的,即都是纳税人知情的、经过了纳税人同意的。

第二是透明原则,除了国家机密,每一分钱的支出也都是完全公开的,都是纳税人知情的、经过了纳税人同意的。

第三是有限原则。即财富和资源的集中限制在一定比例内,最大限度地尊重私有财产,保证藏富于民。绝不因财富和资源的集中而侵犯私有财产和市场经济秩序。主要财富仍分配于私人和社会手中,集中起来的财富只处于辅助地位。

第四是制衡的原则。即财富和资源的集中,跟权力的集中截然分离,不因财富和资源的集中导致权力的集中,动摇整个分权制衡的宪政框架。财富和资源集中起来之后,不仅只能用之于社会,服务于社会,而不是用来示恩社会乃至控制社会,而且支配那些财富和资源的法定程序,也充分保证了社会的主导权,怎么用归根结底都是社会说了算,即集中起来的财富和资源,主权是明晰的和确定的,都仍然属于社会所有而不是政府所有。财富和资源再怎么集中,产权上都无关政府。社会始终像盯贼一样的盯着政府,防止政府借机揩油。政府因此根本没有任何自利的空间,只是扩大了政府服务社会的义务。所以,财富和资源无论如何集中,政府都不可能富。

遗憾的是,在我们中国,政府不仅富,而且富甲天下。更致命的是,这个富甲天下的政府,其财富和资源的来源往往是可疑的,没有合法性,即纳税人不知情,不经过纳税人的同意;而且形形色色的无度聚敛,对私有财产和市场经济秩序构成了巨大挤压。

这最终带来什么恶果呢?最大的恶果就是失控。又主要表现于两个方面的失控,第一是聚敛的失控已如上述;第二是财富和资源用途的失控。用途失控最新的例子,是北京“7.21”水灾。一场大雨就让中国的首善之区付出了至少77人的生命代价,原因之一,即排水系统的长年失修;而这长年失修,原因则在投入不足。但北京市政府并不缺钱,刚刚才宣布,为了迎接十八大和国庆,仅仅用于大街摆花,就要投入5000万元之巨。用于政治口红的投入可以豪气冲天,不计代价;用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障人民福祉、尤其是为弱势群体生存托底的社保医保、义务教育及诸多公共设施的民生投入,则往往斤斤计较,比挤牙膏还不如,点点滴滴断断续续,一点不怕寒碜。已经很寒碜的民生投入,也颇多跑冒漏滴,真正用到民生上的往往十不过半。

这方面的故事如果累积起来,会是好多本书的篇幅,这里就不展开铺陈了。但所有那些失控,其实都不算最大危害。最大危害是什么?至少三点:

其一是在心理上对政府的毒化。越是巨大利益,腐蚀性越强。政府成为巨富,事实上是利益俘虏了政府,让利益成了政府的鸦片,会最终导致一个根本的问题,就是国家的异化,就是如经典作家一再警告的趋势:国家从社会公仆蜕变为社会主人。国家只是手段,本来是为社会量身定做的。但是如果国家成了凭借强制性职能掠夺社会的财富黑洞,这种吸食就会上瘾,对财富黑洞的依赖就会须臾不可离。那么国家本身就成了目的,社会反而成了手段,成了为国家量身定做的社会了。新的全能国家体制,即对社会实行全面控制的国家体制,就会越来越固化。

其二是政府的自利机制养痈遗患,寄生了一个一个巨大的特殊利益集团,他们不创造任何财富,唯一功能就是消耗财富,即以政府为总平台,以公权力为总杠杆,以各种堂而皇之的公共利益名义为借口,从政府集中的财富和资源中疯狂地分肥。体制是他们全部利益的来源,相应地他们就成了体制最铁杆的政治近卫军。任何改变对他们都是噩梦,都是他们拼命反对的。这就为中国社会转型制造出一个一个巨大的拦路虎。

倒金字塔型的财富分配模式,是社会最危险的因素

头重脚轻的财富分配结构,最大限度地削弱了社会自卫的财富基础。社会无力驾驭占有财富和资源比自己大N倍的政府,无力保卫自己,以致最近几年国进民退势不可挡,这不只表现为经济

领域:强大且不断升级的网络长城,遍布城乡的摄像头,武装到牙齿的防暴队伍……以不断升级的国家强制职能即凭借硬控制,来应对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不断增长,似乎已成思维定势。当然,硬控制的同时也会配合各种补偿、赔偿等或

明或暗的交易,“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而所有这些都靠烧钱,以致一年所谓维稳经费竟达六千多亿之巨,凭啥?不就凭政府集中的雄厚财力?

进而还会导致一个错觉:只要不差钱,没有摆不平的事。于是不管社会矛盾和冲突怎样增长,不管社会问题如何积累,只要没有直接影响到自己的乌纱帽,就都可以不以为意,都可以拖下去。只摆平,不治理;有统治,无治理,就成了常态。懒政惰政就成为习惯,成为路径依赖。那么随着政府财力的不断增长,社会问题反而更难有解决的机会;社会危机的地上悬河,反而越堆越高而渐渐逼近极限。

“一切操之于我”的财富分配模式,即倒金字塔型的财富分配模式,是我们社会最危险的因素,已无可争辩。集中力量办大事,如果不以约束政府的掠夺之手为前提,如果不以彻底切断财富与权力的通道为前提;如果不以提升政府对财富的精确管理和精确使用能力为前提,就必然蜕变为集中力量为政府自己办大事,而不是集中力量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必须明确一个观念:怎么样集中力量都不应该增进政府自身的财富,富政府是一个可耻的政府。政府必须有能,但绝不可以富,绝不可以自利。

也就因此,一切不针对富政府的改革,一切维护政府自利行为的改革,都是耍流氓。即,一切不以分权制衡为前提,不以约束权力、遏制政府掠夺之手为前提的改革,都是耍流氓。改革要上正途,就必须以政府自身为改革对象,以富政府为改革对象。

但是,谈何容易!当下中国政治是典型的压力政治,这压力首先是、主要是社会压力。社会压力到了,体制内的积极因素才可能凝聚,成为力量,上下内外呼应之下,改变才有可能;社会压力不到,则一切无从谈起。这就需要迅速提升社会力量,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力量跟政府力量过于不对称的不正常局面。

办法有两个:

第一是从社会政策入手,通过开放社会组织,通过社会自治,来发育社会力量,启动公民社会进程,并以公民的集体力量对政府训政,迫使政府以法行政。

第二是从经济政策入手,譬如减税,譬如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来推动还富于民,来保障藏富于民,从而奠定发育社会力量的财富基础。

两点归纳起来,都属于典型的大分权范畴,即社会分权、经济分权。非分权无法形成大社会,非分权不能改变强政府—弱政府的格局。患莫大于无敌,于当下中国的各级政府来说,则患莫大于社会的积弱。一个积弱的社会,跟一个颟顸无能只会无度挥霍社会财富的政府,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所以,传统的集中力量办大事,过时了。当务之急不是集中力量到政府手上,不是怎样提升政府的力量,政府力量过于强大对政府对社会都是噩梦。集中力量不是错,关键是怎样集中?谁来集中?集中力量为谁服务?答案显然只能是,按照最符合法治精神的法定程序来集中,社会主导的集中,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集中。

而在所有这些方面,早有国际惯例,不需要我们从头发明创造。怎样让国际惯例即人类普遍适用的规则在中国落地,建立有效的分权制衡、约束权力的现代治理机制,保障还富于民和藏富于民,这点上,我们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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