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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如何管理国家的“钱袋子”

tebiebaodao 2012-09-04 11:36:08 李文/文 总第179期 放大 缩小

 

财政大权归国会

美国政府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滥收税费、乱花钱,最重要的原因在于美国宪法明确赋予国会掌握国家的征税权、举债权和拨款权;国会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对整个国家的财政收入、支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在收入方面引入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在支出方面引入现代预算制度,使得美国行政机关从事的各种活动所需经费必须来自国会的拨付。

美国国会通过预算权确定联邦预算规模,分配各预算具体用途和监督政府开支。

1.决定预算形成。美国财政年度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到次年9月30日结束。总统需要在本财政年度开始实施40天之后,向国会提交关于下一财政年度所需拨款额报告;在本财政年度开始实施110天之后,向国会提交下一财政年度的预算报告。预算报告包括国情咨文,具体预算科目和重点说明和分析。国会有关部门通过举行听证会,传唤相对应机构和人员到国会作证等途径,编写和向国会提交预算评估报告和初步预算共同决议案。初步预算共同决议案由国会两院分别表决通过后,众院各委员会拟订各自对口的机构和项目的授权法案;众院拨款委员会拟订拨款法案。授权法案和拨款法案经由两院辩论、修正和表决,并由总统签署后生效。

2.监督预算执行。为使通过后的预算法案拥有应有的法律效力和权威,国会还通过必要的监督措施保证政府各部门的支出不得超过国会的拨款额,依法使用经费。

首先,严格控制对税收、举债和预算变更。在美国,只有众议院可以提出征税和举债法案,政府和其他机构均无权提出征税、增税或者减税和举债。此外,美国法律严格规定变更预算程序:预算变更须经三分之一以上议员同意方为有效。未经国会批准而修订预算的行为,须负法律责任。

其次,严格控制拨款。在预算法案生效之后,仍须国会通过严格程序批准后,才能完成拨款;除非根据拨款法案,否则任何人都不能从国库提取款项。政府的任何一项新的计划成立并得到执行,必须经过国会授权法案和拨款法案的双重控制。预算执行中的开支必须经过总审计署核准,证明开支款项经过国会立法并符合经国会批准的拨款限额。

3.监督预算执行结果。为了加强对预算执行结果的监督,美国国会向各个行政部门派驻监察代表,对所驻部门实施国会授权项目的情况和预算执行结果进行监督,全面、经常地检查政府使用国会拨款的效益。监察代表每半年向国会送交一份监察报告,列举所驻部门工作中严重的舞弊、浪费、低效和滥用职权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发现异常情况,监察代表随时向国会提交特别报告。

国会总审计总署有权审计联邦财政预算执行结果;审查联邦各部门和公共机构的内部财务、收入和支出状况及其合法性、合理性和经济效果。总审计署可以定期检查政府各部门管理和使用国会拨款的结果,可以就联邦资金使用状况和效率发表独立评论,向国会报告预算执行结果和决算审计情况。

4.评估预算执行效果。在接到派驻监察代表关于预算执行结果、总审计署关于决算审计报告后,众参两院各委员会有权运用调查、费用分析、效率研究等方法,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会对有关机构和项目下一财政年度是否能够继续获得拨款产生直接影响。国会往往通过切断或者减少拨款的办法,废除那些没用或者没有效率的项目;通过增加拨款或者特别拨款的办法,支持那些执行好的项目。如果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国会当家慎之又慎

美国国会在国家财政权运用方面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慎之又慎,以保障决策严谨科学,执行公正有效。

国会对预算的审批非常严格,每项预算法案在通过前都要经过长时间认真激烈的讨论。在多数情况下,一份年度预算案的最终通过要在国会经历10次左右的投票,预算审批和立法程序的完成约需要9个月的时间。

健全的法律制度对预算监督活动起到指引、规范和保障作用。美国宪法规定了国会的征税权、举债权和拨款权。此外,美国关于预算控制和监督比较重要的法律还有:《1921年预算与审计法案》、《1974年国会预算和截流控制法案》、《1985年平衡预算和赤字紧急控制法案》、《1993年政府绩效及结果法案》等。通过这些法律,美国建立了一套体系比较完整、职责比较明确、依据比较充分的预算监督系统。

健全组织机构对预算的科学形成和有效执行起到了重要保证作用。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各有一套审核监督联邦预算的庞大机构,其中包括预算委员会,国会预算局(CBO),国会参众两院拨款委员会,拨款小组委员会,总审计署(GAO)等。

国会预算局是一个专业、非党派的机构,其设置的目的在于帮助国会站在客观的基础上公正而有效率地编制预算并审查行政机关提出的预算;通过对国会的预算编制提供客观、专业、及时的信息,并提供与预算有关的各种估计、分析和研究报告,保证各个委员会做出预算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总审计署主要职能是审计联邦财政预算执行结果,审查联邦各部门和公共机构的内部财务状况及其合法性、合理性及其经济效果。为了强化总审计署协助国会对预算进行审计的功能,国会通过立法赋予总审计署主动审计的职权,总审计署可以定期检查政府各部门管理和使用国会拨款的结果,可以就联邦资金使用状况和效率发表独立评论,向国会报告预算执行结果和决算审计情况。

强大的预算和监督能力有效地提升了预算的科学性和执行的可靠性。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是财政预算监督管理的一个关键性环节。如果预算编制不合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就有可能存在先天性不足的缺陷。美国国会拥有专业的辅助机构、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充分的信息、足够的审议时间,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国会拥有较强预算能力。

预算监督职权和程序设计严谨周密,有效地防止了预算形成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疏漏。美国的预算监督制度有严密的职权设计和程序保障。从预算的形成、审批、预算的划拨、执行、调整到最后的决算,预算管理的全过程都有规范的程序。美国法律尤其对变更预算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按照规定,预算变更须经三分之一以上议员同意方为有效,未经国会批准而修订预算的行为须负法律责任。

为掌握行政方面利用国会拨款的情况,尤其是为揭露腐败、无效率或浪费行为,国会还拥有对联邦政府部门进行深入、综合调查的权力。为调查政府的开支情况,国会常常举行听证会。对于拒绝到国会调查听证会上作证的人,国会可以蔑视国会的罪名传讯,也可对提供虚假证言的人以伪证罪名加以传讯。

政府也很洁身自好

国会通过财政监督程序,加强了对征税、举债、预算、决算的监督,勒紧了国家财政的钱袋。与之相对应,美国政府也洁身自好,最大限度地将国家的钱花得合理合法、公开透明。

1.认真编制预算。每年1月初,美国联邦政府会向国会提出下一财年的预算计划。各政府部门想要花多少钱、合理性何在、预计效果如何,都要在方案中详细报告。

美国政府预算编制时间长,程序严密。在预算正式生效前的18个月即着手编制,为收集资料和进行相关论证提供了充足的时间。能够保证预算本身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并提高了可行性,减少在执行中的频繁调整。在编制过程中,预算程序较为规范,每一个环节都要经过科学的研究论证,对每个阶段、每个部门的任务和权力,都有明确的规定。

预算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较高。法律规定,联邦财政预算的形成和执行的全过程都必须公开进行,而且任何党派、团体或部门都可以就预算提出自己的意见,体现了较高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加强自身监督。除了国会外,美国政府的财政监督工作有比较详细的法律依据和规范成型的程序。其中,财政部门负责对财税宏观政策执行情况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监督,其他一般性的税收监督主要有税务部门负责,财政支出监督主要由财政部门、用款部门、审计部门及国会负责。

为了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每一个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部门都设有一名由总统任命的财政总监,负责监督宏观财政政策的执行和重大财税违法违纪问题的监督检查,政府部门的每一笔支出必须经财政总监签字盖章后,财政部才予以拨付。

政府设联邦审计署,负责对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联邦政府重视财政监督的信息化建设。政府监督机构建有全国联网的计算机系统,有关机构和个人可共享全国统一的财政监督信息,其详尽程度达到了每一个纳税人历年的纳税资料,都按税务登记号分类存入计算机系统的程度。高度的信息化,既方便了纳税人申报纳税,也方便财税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同时也为财政支出的监督提供了方便。

美国的国会审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职责,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财政监督体系。国会主要行使预算监督权,审查政府预算安排的合法;审计部门主要对管理工作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事后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的监督工作主要是围绕财政资金的管理活动展开,从而最大限度地做到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3.强化政府采购。美国政府采购的基本制度、目标、程序等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保证了采购制度得以有效运作。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OFPP)是联邦预算管理办公室(OMB)下属的一个职能机构。该机构为联邦政府采购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政策,引导各政府部门建立政府采购机制。联邦采购执行机构为联邦服务总署(GSA)。该机构负责联邦政府部分通用商品及有关服务的集中采购工作。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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