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正文

反腐倡廉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命之本

tebiebaodao 2012-09-11 21:37:40 辛向阳/文 总第180期 放大 缩小

 

十年来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成就显著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始终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作为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从而使反腐倡廉建设在面临越来越复杂的国内外情况下取得了一系列新成就。这些成就具体来讲就是:

从事关党和国家的全局出发,作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决策。

这是中共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这是中共对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反腐倡廉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中国借鉴了各国反腐败的有效经验的现实体现。

2005年1月,中央发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从而为在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确立了工作重点、找到了重要抓手。2008年6月,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规划提出: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工作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到今年已经基本完成,为今后更加深入地推进反腐败斗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旨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措施。

在权力制约和监督、廉洁自律和惩治等方面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的制度规定,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

这些制度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几千万党员的大党,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之中,这是我们取得反腐败斗争胜利的重要保证。这就要求全党各级干部都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树立制度敬畏意识、制度至上观念,认真学习体会制度的精髓,严格执行制度的要求,自觉维护制度的权威,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在制度建设的轨道上运行。

从中共最大的政治优势和面临的最大危险出发,对各种腐败行为加大惩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取信于民。

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中共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危险来自何方?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能不能有效遏制腐败问题,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10年来对于腐败行为的坚决打击赢得了广大人民的信任。

2002年12月至2003年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2649件,结案17257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4580人;2003年12月至2004年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62032件,结案160602件,给予党纪处分164831人;2004年12月至2005年11月,各级纪委立案177539件,结案148931件,给予党纪处分115143人;2006年,各级纪委立案123489件,结案122777件,给予党纪处分97260人;2008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8516件,结案12794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3951人,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518人;200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4504件,结案13280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870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66人;201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427186件(次),立案139621件,结案13948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6517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73人;201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立案137859件,结案13667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2893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34人。10年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0多万件,结案130多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0万人左右,严厉地打击了各种腐败行为。与此同时,中央对于发生在个别高级干部中的腐败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从中共十六大到中共十七大之间,共有29名省部级干部落马,并被移送最高检立案查处,包括前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十七大以来,又先后处理了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王益、康日新、黄瑶、宋勇、许宗衡、刘志军、张家盟、刘卓志、宋晨光、张春江等一批大案要案。

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世纪新阶段,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改革开放向深层次扩展,党所处历史方位和执政条件、党员队伍组成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来自外部的风险前所未有,党的建设方面特别是党员、干部队伍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其中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首先,腐败行为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频发。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严重,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腐败涉及到的人数在增多,尤其是腐败的金额巨大,动则就是上千万甚至上亿元。如2009年已经基本查明涉案的31位国企企业家犯罪涉案金额累计达34.0466亿元,人均涉案金额高达1.0982亿元;其中涉及贪污、受贿的国企企业家30人共计贪污、受贿9.3273亿元,人均贪污、受贿3109万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国企企业家9人累计挪用公款12.9387亿元,人均挪用公款1.4376亿元。

其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如200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5548件,涉案金额39.1亿元;2010年,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59万件,涉案金额42.66亿元;2011年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58万件,涉案金额48.1亿元。仅这三年就查办了4.7万件,涉案金额130多亿元。

第三,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丧失理想信念,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理想信念问题表现在: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知半解,甚至不屑一顾;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心不足,干劲不够;对西方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盲目崇拜,肆意模仿;对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声音,对反对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声音,不抵制不批判,置若罔闻,听之任之;求神拜佛,占卜算卦,迷信盛行。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丧失使一些干部形成这样的认识:“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钱就图”。这种认识成为腐败发生的温床。

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

今后,我们要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更加自觉地沿着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前进。为此,应当做好这样几方面的工作——

注重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所谓系统的思维,就是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建设的其他四个方面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中;就是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融入到五大建设之中。所谓统筹的观念,就是要统筹好经济发展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关系,使科学发展成为廉洁发展;就是要统筹好党委中心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关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的局面;就是要统筹好纪检监察部门与司法系统的关系,形成预防和反腐败的合力。所谓科学的方法,就是要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找到反腐败的内在规律;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落实其科学要求;就是要引用新的科学技术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的科学化水平。

培育社会公众的零容忍态度或者是零容忍文化。这一点在中国的香港地区比较典型。零容忍的例子在香港很多:著名导演王家卫的电影《2046》拍摄时,一个娱乐记者为了进入拍摄现场拍照,塞给门卫300元,结果该门卫被判入狱3个月;2007年香港城市大学一名教授主动向廉政公署举报一位女博士研究生向其行贿1万元,企图索取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以致该女研究生被捕入狱;2009年,一名来港定居的内地妇女在被分配了一个公屋单位后,写信给房屋署的一名助理文书主任表示感谢。她在信封里夹了一张100元的港币,让这名主任“买水果吃”,结果主任也被判入狱3个月。这样的例子足以说明香港人的腐败零容忍的文化根深蒂固。在中国大陆的反腐倡廉建设中也要大力培育零容忍的文化氛围。

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制度。如建立和完善严格的财产申报制度。政府官员向社会公布财产状况,是绝大多数国家反腐治腐的成功经验,申报和公布个人财产对于建立阳光政府,防止贪污受贿,遏制社会腐败是一种最有效的机制,是实行多年的政治制度。

在世界上已经有70多个国家明确实行财产申报制度,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基本上都已经实行了财产申报制度。资产阶级政党都有这样的魄力,难道这样一个“不屑于隐瞒自己观点”的共产主义政党有必要隐藏自己的财产吗?而且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诚布公自己的财产及收入,这种做法本身就是现代民主政治的表现,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对于反腐败的信心。

运用科技手段特别是互联网手段预防和惩治腐败。现代信息技术的系统性、标准性和严密性,有助于解决长期存在的制度执行“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保证制度在执行中切实“落地”。

一是固化权力边界使行政作为规范。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标准化化、严谨化和精确化等特点,将其应用于行政管理之中,能够把各种管理流程固化于信息系统之中,通过电脑程序设定权力运行轨道,实现硬性控制,并将各项权力的边界加以明确界定,实现权力运转环节上的无缝隙连接,任何权力部门和行政人员只能按照自己的岗位权限进行操作,既不能越权,也不能乱用权力。

二是权力留痕使行政作为谨慎。并且各种权力行为都会留下痕迹,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压缩诱发不廉洁行为的“灰色地带”。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