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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媒体:房地产法规的“愤怒”

liaowangzhisheng 2013-03-21 17:07:07 总第197期 放大 缩小

 

日前,中国媒体纷纷对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有争议性的保护房产隐私的措施进行了批评。这种新规的出台可能帮助腐败官员掩盖非法财产。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和江苏已经出台法规限制房产信息查询。江苏盐城市日前亦出台《盐城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办法(试行)》,对房屋信息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除本人、公检法、住房保障部门、律师等通过一定程序,其他情形“一律严禁‘以人查房’”。

福建漳州出台规定,除申请查询本人房屋信息和国家公检法等机关的协助查询外,严禁以姓名(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只能以明确的房屋坐落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进行查询,查询工作人员对房屋权属信息的内容保密。漳州市并将强化落实相关问责机制。也就是说,擅自透露房产信息的工作人员将可能受到惩处。

《南华早报》报道:许多愤怒的网民认为这不是保护私人财产权,而是为帮助腐败官员隐藏财产。

中国此前爆出了许多官员利用多个名字购买房产的情况。深圳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村委主任周伟思,被网民们称为“房叔”,《京华时报》报道,周伟思坐拥20亿元人民币的房产。上月,“房姐”龚爱爱,因利用多张身份证在北京购买41套房产而被逮捕。

《环球时报》支持规范房产查询是为了保护公民隐私权,但同时也指出了中国公众对于腐败的愤怒。“这些新规与民众对‘房叔’、‘房姐’的愤怒碰撞在一起,它们带来与其政策目标不一致的负面感受就毫不奇怪了。”

《中国青年报》认为,如果当局立即公布这些腐败官员的资产情况,那么网民就不会去刻意人肉搜索和网络查询官员财产情况。“问题恰恰出在,政府部门对民众热烈反腐渴求的刻意回避,对公众‘公开官员房产信息’诉求的假装听不见,让公众产生了‘政府在袒护腐败分子’的焦虑。”

该报继续评论道:“积极推进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先把房产情况向社会公开,以公开自证清白和取信于民——这才是‘房叔’事件顺理成章的有效应对之举,‘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第一行动之后,才是反思随意的网络搜索侵犯民众隐私权的问题,从而出台规定限制查询。先公开官员的房产信息,再禁止随意查询公民的房产信息,将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和普通公民区分开,这在价值次序和逻辑推演上也才讲得通,才符合常情常理常识,也才是真正的保障民权。”“把平民当人质,以‘保护公民房产隐私’的名义封堵上公民曝光贪官房产的途径,这是权力在耍流氓。”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在香港《东方日报》的采访中说道,利益集团正千方百计保护腐败,阻止反贪“打老虎”。胡教授认为这是反腐的大倒退。

新京报认为,“规范房屋信息查询本是落实法律,但多数民众却给出了完全相反的答案。一份网络调查显示,有超过90%的网友认为官员的房产不是隐私,应该随便查。当相对封闭的查询制度与公民的知情权相互冲突,问题就应运而生了。解决这一冲突的最佳方案,当然还是推进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化。对于公权力部门而言,其反思绝不应停留在封堵上房屋信息查询的‘漏洞’。恰恰相反,应实质推进的,其实是公民监督和遏制腐败的有效路径。”

《人民日报》评论认为,公众对于腐败的担忧可以通过对公务人员不明财产的严格调查来缓解。“监察机构对领导干部申报的房产信息,理应有更严格的登记、核查和监督;在严控‘以人查房’的同时,反贪机构更要加强对公务人员来源不明财产的调查。出台任何规定,不仅要考虑自身合法,更要顾及群众期待。唯此,反腐倡廉才能给群众以信心,改革发展才能凝聚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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