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希望寄托在法治上,认为只有“司法独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然而持这种想法的人可能没有意识到,一旦司法真的独立了,政府再也管不着它了,就立即存在着如果司法机关腐败怎么办的问题。
“十八大”报告把党风建设与反腐防腐联系到一起来,提出“反腐倡廉”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文拟从儒家学说出发来分析一下党风、社会风气建设与反腐的关系,试图说明:当下反腐的首要任务莫过于“正人心”,而有些“制度反腐”之说流于皮相之见。
在众多反腐的观点中,最有名的观点是主张“从制度上反腐”。持这种立场的人多认为,只有建立起良好的制度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如果没有良好的防腐制度,仅靠一时的动员(比如政治动员),未必能长久,且易陷入“人治”的窠臼。“制度反腐”这一说法,诚然很有道理,但是细想之下,却又似乎不着边际,无从下手。首先,我们都知道,任何制度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要依赖于人来运行。我们也都知道,“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人、人际关系以及与此相应的社会风气对于制度能否发挥作用至关重要。很多贪官一开始并不想贪,但是在人情、面子的强大压力面前,他们也不可能“六亲不认”,于是被亲友和各种关系拖下了水。
有人把希望寄托在法治上,认为只有“司法独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然而持这种想法的人可能没有意识到,一旦司法真的独立了,政府再也管不着它了,就立即存在着如果司法机关腐败怎么办的问题。事实上,在一个腐败成风的社会里,任何权力机构都可能腐败;让某个机构脱离政府干预,成为反腐败的最高权威,这个权威也可能演变成新的腐败源头。有人把“分权制衡”当作解决腐败的有效制度,殊不知在许多第三世界国家,分权制衡的结果却是国家长期被几个巨型集团控制;为了保证和保持各自的利益,这几个利益集团在互动中达成默契、在张力中相互配合,共同操纵全民经济,一起垄断贵族特权,合伙瓜分国家资源,而且是打着“民主”和“法治”的旗号进行的。结果,腐败反而成了正常制度范围内永远解决不了的“毒瘤”,因为你总不能反对“民主”和“法治”吧?据笔者所知,这种现象在包括印尼、菲律宾、印度等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出现过。
不是说,不需要制度监督和权力制衡。只是,究竟什么是中国文化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建设,我们不能仅凭几个西洋概念画饼充饥。
至少按照古人的理解,要在中国文化中建立制度,有时要从“正人心”做起。“人心”问题就是社会风气问题。如果把制度比作冰山的话,人心和社会风气则好比汪洋大海,深刻地决定、影响着制度的运作。几千年来的历史证明,中国文化在社会整合方面不适合于西方那种制度至上的形式主义;即使再优良的制度,也可能被“人心”和“世风”弄得千疮百孔、彻底失灵。从“人心”、“世风”的角度来分析腐败根源,在西方社会科学中罕见,但在中国古代学者中屡见不鲜。
例如,早在两千多年前,董仲舒在上给汉武帝的《贤良对策》中重点分析了为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榨起”。政府防止犯罪的法令越多,人们犯罪的数量也越多;政府打击犯法的措施越多,人们犯法的手段也越高明。董仲舒认为,这是因为社会风气已经从根子上坏了,即所谓“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当风气已彻底败坏、当人心已极度糜烂,这个社会只能像“朽木粪墙”一样,愈治而愈乱。如果不从改变风气着手,盲目相信严刑峻法,那就和秦朝统治者一样,在不自觉中沦落为“废德任刑”的法家式治理,缘木求鱼、适得其反。因此,董氏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以“正人心”作为最重要的突破口,并从最上层做起,层层向下,波及整个社会。他说:
为人君者,
正心以正进行朝廷,
正朝廷以正百官,
正百官以正万民,
正万民以正四方。
四方正,
远近莫敢不壹于正。
(《贤良对策一》)
那么如何才能“正人心”呢?董氏提出了四条:义利颠倒、均寡失衡、任人唯亲、太学不立等。其中义利问题涉及社会价值导向,均寡问题涉及财富分配不公,任人唯亲涉及官员选拔制度,太学不立主要指贤能培养制度。下面结合现实略加分析一下当今中国人心不正、社会风气败坏的主要原因。
改革开放之初,我们曾主张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全社会富起来。但是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当一部分人富起来之后,各行各业,包括学校、银行、媒体、地方政府等统统刮起了一股盈利创收之风,其中很多都是明显的违法乱纪。为什么许多政府部门或机关明目张胆地非法创收呢?原因很简单,现在社会上都以金钱作为价值标准,国家公务人员也是人、也有社会关系,他们受到来自社会大环境的压力太大了。这一现象充分说明,在中国社会,制度的力量终究不如风气的力量大。“义利关系”不明,可以说是今日中国“一切向钱看”风气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导致今天全社会空前浮躁和急功近利的主因之一。这个“利”,并不限于金钱和财富,还包括一系列功利性指标,体现在对政绩、对个人成就等的衡量上。而所谓“义”,尽管含义很多,但作为“利”的反面,应当以每个人的价值和尊严为旨归。因为社会的正义,终究要落实到每一个个体身上来。然而,“义”并不必然与“利”对立,而是应当主导“利”的方向,使之有利于实现人性的价值和尊严。
改革开放以来,官商官倒的故事曾在民间广为流传。它们之所以引起民众的极大关注,正是由于人们在私生活中把官员当作了榜样。当权贵们与民争利时,下层人无权无势,他们发现用正常手段永远竞争不过权贵,只能采取非正常手段,那就是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当财富分配不公时,就会有一部分人认为法律是为保护富人而设,于是法律的尊严在他们的心中一落千丈,违法不再可耻,犯罪可以光荣。事实上,丧尽天良地坑害他人,也是他们发泄心中不满、报复整个社会的渠道之一。这就是董仲舒所谓“刑罚日繁而奸邪不可胜计”的原因。由此可见,与民争利和分配不公,会导致人们良知的湮没,造成社会道德的沦丧。
除了义利不明、均寡失衡外,另一个导致今日风气败坏的重要因素就是“文革”。“文革”留给今日中国的最大遗产之一是人心之乱。无数正直、善良的人遭受迫害这一事实,同时意味着大量虚伪、奸猾的人得势。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心取向起重大作用的文化中,正直、善良的人代表着大众的良心、社会的良知。打击人品正直、敢说真话的人,就是打压社会正气,导致人们良知的湮没和道德的堕落。相反,提拔人品正直、心术端正的人,就是伸张社会正气,从而唤醒人们的良知,激发人们的正义感,引导社会风气健康向上。古人所谓“贤能”,按汉人的说法应称为“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汉书•武帝本纪》);因此“贤能”的标准不是听话,而包括敢说真话、敢于谏诤,孔子曰:“古者天子有诤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诤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诤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孝经》)。
任何一套体制运行一段时间后,都会形成盘根错节的人际网络,和根深蒂固的人脉系统,极大地壅塞人才的发现和升迁之路。加以小人阳奉阴违、玩弄权术,君子不谙世故、不事攀附,真正的人才往往不易通过正常渠道被发现。正因如此,古人发明策论、举荐以及科举等办法,让那些没有关系和后台的人,可以因为真才实学而一举成名、平步青云,粉碎裙带关系的作用。在中国历史上,有许多名臣贤相、大才硕儒,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脱颖而出。然而,现代民主在东亚文化中导致“乡愿”大行其道,小团体主义、帮派主义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地方主义公开化、合法化,裙带关系更加牢固。古人一再强调,才杰之士往往怀绝世之学而不肯屈就,抱天下之志而不轻出山,故须细心寻觅、反复查访;一旦发现,即施之以大礼,让之以尊位,从之如流水。然而现在有些领导,只喜欢下属听话,只希望别人服从,如何能发现贤才?
今天我们从大量贪官落马的现象中得出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一个人如果没有坚定的信仰,是不可能抵挡各种各样的诱惑、突破无比强大的关系网的。而许多官员的贪污、腐化行为本身,当然也反映出他们的精神世界何等低下;在他们心中,除了金钱和女色之外,再也找不到更有意义的生活了!这其实就是董仲舒所谓“太学不立”的问题,也被他称为养士之事。养士在儒学中被归结到“修身”之上,目标是要塑造一套有效的学术传统,承担起培养有坚定信仰的人才重任。我们需要思考,多年来我们的干部选拔机制是否存在形式主义、教条主义成分,导致一些并无真正信仰、徒善表面文章的人混入党内?我们的意识形态教育及干部培养机制,如何才能培养出有坚定信仰的人才?
上面笔者依据儒学、从五个方面总结了今日社会风气败坏的根源。固然,这些不能代表腐败的全部原因,也不足以完全消除腐败。甚至可以说,风气又何尝不在一定程度上是由腐败引起的?风气与腐败之间确实存在恶性循环的相互作用。但是这并不能否认风气的独立性,何况风气败坏的原因远不限于腐败。我们必须正视,当前全社会的浮躁和功利之风,以及与此相应的人心的糜烂,正是腐败的巨大温床。只要这个问题不解决,再好的制度也可能无济于事。
“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荀子•君道》)。荀子绝不是说不需要制度建设,它提醒我们一个重要事实,即中国历史过去几千年的经验之一就是,只有从“人心朝向”这个突破口出发,有些制度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如果人心和风气的问题不解决,指望引进某个制度来创造奇迹,可能只是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我们不能忽视,浮躁功利风气的发展,已经导致行业行为失序的巨大混乱。而行业风气的败坏,反过来导致社会不能自立,不能成为它所应成为的社会道德的变压器、社会风气的稳定器。
从义利之辨出发,今天还应该认真考虑如下紧迫问题:当代中国人究竟有无崇高的人格理想和人性境界?我们要不要追求一种文明、道德、健康的生活?我们究竟要建立什么样的生活共同体?这类问题,也与当下普遍关注的信仰失落问题有关。笔者认为,当代中国人信仰的重建,并不像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样,一定要在几种“主义”或“宗教”之中做出选择,而是在社会生活中全面确立对于人性价值与尊严的信仰。所以信仰的内容并不难找到,难就难在如何实践之上。
“正人心而后正天下。”这是陈亮上宋孝宗皇帝所言。今天,“正人心”应该从全党、尤其是党的上层做起,引导全社会风气的彻底改变,最终找到反腐防腐的根本有效制度。
(作者为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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