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房市暴利是分配不公的祸首
尽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告也强调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不动摇,但是没有看到新政府给市场一个清楚明确的预期。
可以说,前十年房地产暴利,是当前中国收入分配严重不公最主要的根源。比如,有家电企业做一个房地产项目,所获得的利润就比其前16年做主业的利润总和还高。个人、地方政府及官员贪污的情况都是如此。前十年,那些大富大暴之人,基本上同市场这种状况有关。因此,中国要走向共同富裕之路,就得从当前房地产市场入手,就得让当前住房市场的性质转型,让过高房价调整,否则,其他方面利益关系调整,都仅是表象。
人民日报:城镇化,中国经济的火车头
双轨制下的城镇化,既抑制了消费,又影响未来发展的潜力——因为如果农民工子女不能接受到好的教育,人力资本形成相对较少,不能适应未来经济发展的需要。要让经济能够健康快速发展,就需要按十八大的要求继续深化改革,解决双轨制这种渐进性改革中所遗留下来的问题,过渡到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城镇化良性循环,必须通盘解决“双轨制”问题。
京华时报:惩治官员渎职丝毫不能手软
渎职向来是一种“不落腰包”的腐败,造成的社会危害往往较之一般腐败行为更重,直接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现实生活中,从各种食品安全事故到此起彼伏的矿难,从问题奶粉中的受害者到兰考火灾中丧生的弃婴,政府部门及官员所负担的法定职责一旦履行不善,权力不作为或乱作为,都将造成整个社会正义秩序的沦陷。因此,法治国家对于公权力的治理,尤其需要关注对渎职行为的惩治和预防。从刑法上编织严密的刑罚之网,让渎职的官员无处遁形,这是依法从严治官的铁律。
南方日报:让法治成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
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意味着中国治国理政的方式将进一步完善。中共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十八大报告更进一步,不仅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就意味着今后中国治国理政的方式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动员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需要采取各种方式和形式实现社会管理的目标。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人民论坛:“协同治理”是公共事务治理新趋向
善治是任何公共组织和公共生活所追求的永恒目标,但中国目前的管理模式与结构,与善治的治理要求差距不小。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引入善治新理论来改造政府管理和社会管理,这个核心理念就是“协同治理”。社会管理绝不等于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必须强调,“社会管理”更强调社会对于社会事务的管理,它的主要表现形式不是政府管制,而是社会自治,即社区、社团、社会组织、企业等各种社会单位、团体和个人对于社会公共事务的共管共治,“协商治理”、“协同治理”才是它的真谛。必须在公民有组织的社会生活、社区建设及社会管理三个维度,转变治理观念,改变治理方式,以期逐步臻于良政善治。
中华工商时报:市场化改革不彻底导致政府职能滞后
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弱、政府职能转换滞后是一个历史性的话题,自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能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这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但是目前,政府职能转换滞后一个最直接的原因是经济市场化改革并不彻底、不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仍然大量通过投资项目审批、市场准入、价格管制等手段直接干预企业的微观经营活动;另一方面政企难分,特别是垄断型行业。尽管国务院已提出“两个凡是”,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却难以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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