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进行了7次规模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
1982年: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与此相适应,从1982年开始,首先从国务院做起,自上而下地展开各级机构改革,这次改革历时3年之久,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是建国以来规模较大、目的性较强的一次建设和完善各级机关的改革。
通过精简各级领导班子和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加快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是一个很大的突破。
1988年:合理配置职能
1988年4月9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启动了新一轮的机构改革。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原有的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部委内司局机构减少20%。
此次改革是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出现的,其历史性的贡献是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命题。内容主要是合理配置职能,科学划分职责分工,调整机构设置,转变职能,改变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完善运行机制,加速行政立法。
1993年:适应市场经济需要
这次机构改革是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进行的,它的核心任务是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市场经济的同时,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体制。
这次机构改革的历史性贡献在于:首次提出政府机构改革的目的是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1993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根据这一方案改革后,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41个,加上直属机构、办事机构18个,共59个,比原有的86个减少27个,人员减少20%。此外,国务院还设置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1998年:消除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
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1998年改革的目的与目标高度协调。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是目的,尽快结束专业经济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体制是目标。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
2003年:三权相协调
200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之下进行的。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方案特别提出了“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协调的要求。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29个组成部门经过改革调整为28个,不再保留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其职能并入新组建的商务部。
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改革目标是,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2008年:优化组织结构
2008年3月1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着力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障。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这次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
2013年:转换政府职能
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实行铁路政企分开,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