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现代化带来了社会结构的变化,带来了社会财富、利益分配格局的深刻变动。作为社会精英阶层一部分的公务人员的待遇提高和财富积累,远低于迅速富裕起来的经济精英以及其他专业技术精英。
政治与公共管理精英群体与其他精英群体的收入差距和由此导致的心理落差,是导致工业化阶段行政性腐败普遍发生的主要原因。从社会现象上看,即形成了常见的所谓“腐败高发期”。面对工业化时期腐败现象高发的现实,各国也纷纷寻找防止利益冲突,防治腐败的对策。公务人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步出现和形成的。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和国际学部多个研究所的学者为主组成的“政治发展比较研究课题组”致力于当代政治发展的国际比较研究,近年来课题组系统考察研究了亚洲、欧美十多个国家的政治发展进程。反腐败、廉洁政治也被纳入了这项研究的视野。为配合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政治发展比较研究课题组”选择了具有一定典型性的但分属于不同类型的15个国家,其中既包括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处于工业化腐败高发期的发展中国家,还有所谓“转型国家”如俄罗斯,对于它们的公务人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进行梳理
根据初步研究,国外公务人员财产申报与申报制度大多形成于上世纪70、80年代,发展中国家一般要晚于西方发达国家。尽管财产申报可以追溯到久远的过去,但真正形成比较完备的制度时间并不很长。
即使是在被认为实行效果比较好的西方国家,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仍在不断健全和完善当中。从实践看,各国公务人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存在很大差别,实施效果也有很大差异。公务人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工程。
掌握公共权力者的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存在冲突是普遍的社会现象。反腐倡廉本质上是控制这种利益冲突。监控公共权力者的财产状况是控制利益冲突的手段之一,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便是监控公共权力者财产状况的重要措施。此外,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也是保障社会正常经济秩序、金融秩序的一项重要制度。关于国外公务人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涉及八个基本问题:第一,公务人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法律规定;第二,财产申报的主体;第三,申报财产的内容;第四,财产申报的方式;第五,财产申报受理和管理机关;第六,财产公示管理;第七,财产申报的监察和责任;第八,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实施效果。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