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各种违建案例仍频现报端。不论身处富裕或贫困地区,一些地方政府在盖楼方面的投入都令人咋舌。日前,为落实李克强总理“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的承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清查各地、各部门修建楼堂馆所的情况。
政府治理与治病类似,但凡需要经常敲打的问题,往往都是久治不愈的顽疾。违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就属于遭舆论诟病已久的积弊沉疴。前两天有媒体报道称,湖北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装修堪称豪奢,人均办公面积453平方米是国家标准的25倍。其实稍稍检索就不难发现,许多地方都曾曝出类似的违建楼堂馆所事件。
与行贿受贿、卖官鬻爵、萝卜招聘等“隐性腐败”相比,违建奢华的政府性楼堂馆所,无疑属于“显性腐败”。一方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政令,对政府性楼堂馆所的建筑面积、装修标准都有明确规定,是否涉嫌违规并不难界定;另一方面,各种豪华气派的政府办公楼,往往都位于重要地段,甚至已成地方标志性建筑,无论当地百姓还是监管部门,想发现其中的问题都并非难事。
将违建楼堂馆所视为“显性腐败”,还因为与此相关的项目审批和资金审计环节,往往都存在十分明显的腐败嫌疑。中央有关部门的文件对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的资金来源有严格的限制,地方政府如果要“超标”建设,只能在资金筹集方面动歪脑筋。
或许,很多地方官员都觉得,政府大楼是地方政府的脸面,如果不修建得富丽堂皇会有损形象。可实际上,将本该用于改善民生的资金投在违建楼堂馆所方面,非但不能为政府形象加分,反倒会遭到百姓唾骂。
地方政府为何敢明目张胆地开展这种“显性腐败”?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这些权力机构本身拥有话语权和丰富的资源,能在项目审批方面一路绿灯,而且深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其二,地方监管机制形同虚设,即便违建行为遭举报,有关方面也能逢凶化吉,最终使得民众连举报的积极性都没有了。
违建楼堂馆所的“显性腐败”长期得不到治理,势必影响政府形象和政府公信力。这正是中央屡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原因。不过,对于违建楼堂馆所乱象的治理,不能总是寄望于运动式整治,而应该通过制度建设来增强约束力,挤压滋生腐败的空间。
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更规范和严苛的预算管理,切断地方政府违规筹集资金建设楼堂馆所的路径。这不仅意味着要将预算内的项目资金管好,还意味着要将长期处于灰色地带的“预算外资金”也关进监管的笼子。与此同时,还应加强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加大纪检监察部门对违建楼堂馆所的问责力度。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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