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绝不是司法机关的权力,而是满足民众知情权的必需,又是保障公民监督权的前提。媒体与司法并非天生的敌人,不越界的舆论监督对于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作用,从此意义上说,媒体更是司法的朋友。
近年来,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度颇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大大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进程。而司法公开同样重要,解决旧问题,应对新问题,都需要在现有司法公开相关法规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建设,推动相关立法,让司法公开更有约束力、法律责任更为明确。如此,才能防范选择性公开,更好地遏制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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