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共制度的一种设计,听证制度原本是想经由听证代表的观点博弈,使政府决策实现合理化和最优化。但在当下的现实中,听证会却在逐渐成为形式主义与听涨会的代名词。
随手点开网络,关于“听涨会”的相关报道铺天盖地。“听证会成听涨会600个城市每周有水价听证会”“游不起的时代,经得起几场听涨会”“逢涨必听和逢听必涨都是涨”……凡此种种,不胜枚举。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听证制度,越来越不被认同与信任,它导致人们的生活成本日益昂贵,也在影响着普通人的生活质量。
作为一种舶来品,听证会在中国推行的时间还不太长,听证会当然也并不意味着就必须与涨价彻底决绝,但涨价只是价格听证的一个维度,即便是涨价,也应该建立在公开、透明与可被听证代表接受的基础上。“听证专业户”、听证代表愤而甩矿泉水瓶、阶梯电价完全不“阶梯”,在听证中越来越昂贵的景区,历数这些听证会领域里的乱象,不得不反问:是什么在让听证会变脸?
一个听证会的样本
5月23日,北京市发改委等部门就北京出租汽车租价调整和完善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机制举行听证会。被听证的是两套调价方案,据了解,两套方案相同之处为起步价均由现行的10元涨到13元,燃油附加费均由3公里以上运次加收3元调整为全部运次加收1元;不同之处在每公里计程价格,分别为每公里计程价格由现在的2元提高至2.3元或2.6元,但两套方案都是涨价方案。并且,到场的24人中,23人明确表示同意涨价,仅一名消协推荐的消费者代表认为,在相关利益方尚未完全出台政策前,不应全部调整。从听证结果来看,北京出租车涨价已经板上钉钉。
正如有关人士所表示的,在听涨会的背后,是北京出租车行业整体改革的开始。目前北京出租车行业存在的几大问题,首要的就是出租车服务能力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近年来,受交通拥堵、油价上涨等因素影响,出租车运营里程有所下降,交通高峰时段出车率较低,与不断增长的出租车出行需求出现反差。此外,出租车驾驶员职业吸引力下降和运营压力的逐年增加都造成了这一行业较为紧张的状况。但是,出租车行业改革就意味着必须涨价吗?
与涨价以“支持”出租车行业改革相比,更受诟病的,还是此次听证会中不正常的细节。其一,听证代表的构成明显不合理,除了消协推荐的消费者代表外,绝大部分的代表为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出租车司机和企业代表;其二,给出的两套方案都是涨价方案,却并无详细的成本核算与公开;其三、只有涨价,却并无涨价之后相关服务提升措施的公开。
逢听必涨之后的秘密
事实上,听证会“逢听必涨”,它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如同前文中的北京出租车租价调整听证会一样,它首先就缘自听证代表的构成不具有全面的代表性。
市民都有参与公共决策的权利,而管理部门有保障决策民主的责任。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听证会代表应该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一般由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但事实上,在现实的听证会中,代表比例失衡的现象非常普遍,一些听证方习惯于找“托”,直至价格听证变成听涨。与此同时,此种失衡的代表结构必将造成公众的不信任,进而拒绝参与听证会,最终形成代表比例失衡的恶性循环。
人为的听证代表设置,导致着听证会的走样,变形的同样还有公共产品成本公开与成本监审机制的缺失。因为成本核算不清晰,涨还是不涨就无清晰的界线,这就使得价格听证方有了含糊其词、上下其手的底气。兼之参与价格听证的行业往往存在着严重的垄断性,愈加促使其采取涨价式听证。
逢听必涨之后的第三个秘密在于,一些地方的物价部门在听证过程中坐歪了屁股。如观察者所指出的,政府部门应该持公允立场,从而使价格决策拥有客观的民意基础和合法性,但实际上它仅仅将听证作为价格调整的一个不得不走的过场。这里面或者有着利益输送的因素,也有着当前听证法规缺乏刚性的缘故。正是因为缺乏刚性约束,所以就无法衍生出对“伪听证会”的威慑力,由此只能造成有关部门立场偏移与态度的不公允。
必须按住听证会里
不当涨价的手
听证会自我“污名化”,普通民众甚至听证会代表对价格听证会的热情也与日俱减。一项来自广州市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的调查结果显示,听证会的价值正在广州市市民的心目中滑落,认为听证会对公民参与政府决策没有作用、作用不大和是形式主义的受访者三项合计竟有62.5%,其中15.5%的人认为是形式主义或听令的摆设。而一份对北京市两年间四次价格听证会应到代表和实到代表的比例统计显示,随着时间的推移,实到代表的数量和比例呈现出逐年递减的趋势,甚至一度下滑到53.3%。换言之,多地的价格听证制度正因为失去民众的信任而日益成为摆设,徒剩下相关条文里的规定。
市场经济在发展,市民的个体权利意识变得愈加强烈,我们需要一个怎样的听证会?至少它不应该是听涨会。它既要有公信的生命力,也要在相关法规的指导下,切实对接民生热点,科学合理地提出听价方案。它不能是认认真真地走过场,而是要致力于恢复民众对听证制度的美好想象。
异化的听证会不是一天形成的,正因为如此,对它的纠偏也只能是一个系统的工程。
价格听证会旨在听取民众意见,其代表面越广泛越好的常识需要被重申。不要将听证市民都当成反对价格调整的人。“在这个问题上,应当相信群众的觉悟,相信大多数人是讲道理的。只要你的道理能够说服群众,价格听证会就不会被讥讽为‘涨价会’。这里面,政府有关部门作为听证会的组织者、监督者责任重大。”这就需要听证会组织者广泛宣传,拓宽市民报名渠道。也需要在制度层面作出限制性规定。如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此前曾印发《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试行办法》规定,若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的征求意见稿意见分歧较大,应该组织听证会,从公开报名人群内遴选的听证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2/3,而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代表。
仅仅把某些不合格的代表阻挡在门外,仍然不够。申请调价的企业,也不能时刻把涨价作为首选,并欲迅速兑现之而后快。如媒体所指出的,一些垄断企业申请调高公共用品价格时,理直气壮,以成本压力增大为由,但涨价不能是唯一的选项,申请涨价起码做到三方面,一是完全而准确地公开成本、公开家底,以接受公众检验和质疑;二是降低人力成本、管理成本,垄断行业的高薪酬、高福利向来为人腹诽,经营压力增大应先拿自己开刀;三是提供平衡的服务,如果提供的服务质量差,更没有理由涨价。尤其是水电油气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密集调价不利于经济稳定,必须坚持有节奏、错峰式调价,不能集中涨价,更不能为了一次到位而涨幅过大。
最重要的一点是,如何让价格主管部门成为真正的市场裁决者。有媒体报道,郑州物价局曾还没有接到供热企业调价申请、“初审意见”还没有作出是否听证决定之前,就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了热力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并于随后作出了价格成本监审报告,程序严重颠倒。必须以严厉的制度追责方式,倒逼价格主管部门认真循规来推行公共价格调整。
作为新生事物,价格听证引入中国还并不太久,但从舆论的反映来看,它已病入膏肓。病入膏肓的听证制度需要深度的拯救。我们期待地方的听证办法在听证会的透明度和可追责上下工夫,更期待顶层的制度设计能够相应纠偏,让听证不能轻易地走过场。
听证,只能指向市场公平与权利尊重,真正的救赎从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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